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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集团有限公司与XX影视制有限作公司XX大赛活动及视频产品群委托制作合同(202X年)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XX集团有限公司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XX影视制有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现有的相关视频的创意策划执行等各项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一、合作期限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202X年12月31日止。二、委托制作项目委托方式:制作外包委托项目:“202XXX大赛”活动及视频产品群委托制作委托内容:包含前期预热宣传,X条系列短视频,每条时长45-90秒(前期策划、脚本制作、摄影摄像、灯光、道具、演员、后期剪辑等)、评选颁奖活动
2、策划执行(包括灯光、舞美、录制、后期剪辑等)以及活动节目制作及播出。语言:中文三、制作费用及支付方式制作费用:就本合同项下所载之节目委托制作事宜,双方确认的制作费用如下:1、协议总价:万人民币(即大写)(含增值税等税);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1)合同签署盖章生效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的40%为制作前期费用万人民币(即大写);(2)合同签署盖章生效后,3个月内,乙方共完成10条短视频交付,并通过验收标准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的30%为制作中期费用万人民币(即大写);(3)在乙方完成所有合同规定的制作内容,并通过验收标准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剩余的30%,万人民币
3、(即大写)。(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之前,需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甲方依照本合同第3条第1款向乙方支付相应合同款的前提条件。若因乙方未提前提供发票而造成甲方未及时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甲方信息:甲方:XX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X开户行:X账号:X纳税人识别号:X纳税资格:一般纳税人3、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帐号:四、权利和义务1、根据制作的要求,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现场拍摄设备。2、甲方通过转帐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发票。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五、双方承诺1、甲乙双方分别向对方承诺,除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利用对方的影响、品牌或名声推广自己或第三人的产品或服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单位不得以甲方合作伙伴或类似名义对外进行宣传,并且不得使用甲方及其关联公司、频道、节目、栏目的名称、1OGO、商标或其他标识。若因一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纠纷,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本合同总金额1倍数额的惩罚性违约金,该数额不包括为证实上述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双方无异议。2、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者,在此次合同过程中,双方各自对己方人员、财产和投资等尽必要合理注意义务;合同过程中,因一方过错和/或过失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投资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等损失的,由该过错/过失方承担相关责任。六、知识产权1、甲方将委托制作的所有费用按约支付完毕后,基于本合同项下制作内容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相关的源文件、素材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另行转让或使用,也不可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也不得将所制作的本合同项目成品或其组成部分用于市场宣传或对外展示传播。若因乙方另行转让或使用该制作内容产生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任何损失或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
6、损失与责任。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七、保密义务1、乙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以上提到的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通过在作品署名等方式向最终用户或者其他第三方披露身份。2、甲方可以将工作过程中资料,现场花絮进行二次使用和传播,但涉及乙方及所属现
7、场演职人员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制作署名时需征得相关人员同意,甲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3、本条款约束甲乙双方雇员。因雇员违反本条款约定,由雇员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八、权利担保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等相关文件未曾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2、乙方需保证其制作的内容为其原创,未曾侵犯第三方任何权益。乙方的制作内容,若其全部或任何部分如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或者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如乙方创作作品中涉及对第三方作品的有偿使用的,则乙方应取得
8、相关的许可并由乙方向第三方付酬。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承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乙方签署本合同即明确和完全地放弃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适用的法律或与任何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而可能享有的任何以及全部工作作品留置权。4、乙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其授权代表已获得法人授权可代表其签署合同。九、合同变更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制作方案、确认书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协议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
9、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十、违约责任1、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若补救措施无法挽回甲方相关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保密违约、著作权侵权使用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如果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本合同项下所约定之实际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守约方为证实违约方之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以及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
10、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3、竞业禁止义务违约基于合同项目的制作,乙方单独与甲方的委托方直接联系,应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赔偿金。4、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当于5日内答复对方,并立即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消除违约行为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执行,未有约定的,按照本合同项下总金额的30%执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损失部分。5、守约方做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违约方时立即生效。本款的约定不影响守约方在本合同或适用法律下可获得的其它救济。6、
11、本合同其他条款有违约处理约定的,其他条款视为特别条款优先适用。H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2、“情势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本合同甲方乙方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3、出现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
12、形式发通知,且应当在十五(15)日内向合作方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对该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势变更之证明文件。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4、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事件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或情势变更恢复后,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履行各自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势变更发生超过一个月且双方仍未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则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5、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尽可能地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由于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另一方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除本方责任。十
13、二、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或和本合同的履行引起的任何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其他1、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事宜另行达成合意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该等书面文件应当作为本合同之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包括承包方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4、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且经双方签章确认后才有效。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取代之前所有口头合同,有关事宜皆以本合同约定为准。5、本合同中所载的书面通知方式仅指当事人亲自送达、挂号信、EMS方式。一方采取当事人亲自送达方式的,另一方有积极配合签收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而使另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由此所生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如以EMS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如无相反证据证明,自寄送之日起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以下无正文)甲方:XX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第K)页共K)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