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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办法根据XX省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名额下达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名额,教务处按照各专业人数及专业的匹配度初步形成下达各二级学院名额,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全校公布。二、报名条件1、学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专业排名前20%以内;5、在校学习期间无处分记录。三、报名推荐办法1、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及
2、省厅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将报名通知传达给每一位学生;2、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专业匹配要求推荐学生,本专业无学生报名或专业不完全匹配的,可以按照教育部专业分类进行筛选;3、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初审,合格学生学生填写XX省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表,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4、二级学院按专业分配名额人数+1的总额,确定各专业推荐名额,对报名学生进行成绩排名计算,根据排名先后进行推荐,排在后面的作为同专业后备推荐人选。成绩计算以1-5学期课程成绩为依据(如果省厅通知截止日第五学期成绩还未出来,就以1-4学期为依据)。四、奖励加分学生因下列情形的,可予加分,计入平均成绩中
3、。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可在平均分上加8分、二等奖获得者可在平均分上加5分、三等奖获得者可在平均分上加3分,省级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可在平均分上加3分、二等奖获得者可在平均分上加2分、三等奖获得者可在平均分上加1分;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在平均分上加1分,市级其他级别视同校级;校级技能大赛获得奖励者可在平均分上加05分。此项,同一赛项在校期间实行就高得分原则,不重复加分。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的可在平均分上加5分;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的可在平均分上加1分;获得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可在平均分上加05分。此项,在校期间实行就高得分原则,不
4、重复加分。2、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平均分上加5分,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可在平均分上加3分,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平均分上加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可在平均分上加0.5分。此项,在校期间实行就高得分原则,不重复加分。3、国家级三好学生在平均分上加5,省级三好学生可在平均分上加3分,市级三好学生在平均分上加2,校级三好学生可在平均分上加0.5分;学生党员可在平均分上加1分。此项,在校期间实行就高得分原则,不重复加分。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在平均分上加3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可在平均分上加2分;市级奖学金获得者在平均分上加1,学校奖学金获得者可在平均分上加0.5分。此项,在校期间实行就高得分原则,不重复加分。5、“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挑战杯”比赛视同为技能大赛。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大赛,按照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工作奖励办法文件要求计算降档处理。五、推荐公示各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推荐审核后,将结果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对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期满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考试院。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七、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