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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XX分平台整体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XX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作为“数字经济”平台的关键支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新引擎,推动信息化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实现数字化改革实战实效再突破,在数字化全面贯通、综合集成、建章立制上下更大功夫,大大提升迈向现代化的手段、方法和能力。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作为XX县数字化改革的责任部门之一,聚焦聚力推进产业革新、城市革新、社会革新、制度革新、自我革新,保障数字化改革“底座”高效、安全持续运行。完成对县域政务服务应用和数据进行统一调研、统一编码、应归尽归的工作。同时根据业务需要对现
2、有数据进行治理,挖掘深度价值,为多跨场景应用和驾驶舱提供数据支持,最终为实现加快建设现代化“双优”新XX、引领X南加快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建设目标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XX分平台项目的推进旨在,聚焦“制度革新”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改革,承接XX市回流数据并充分利用XX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运营服务能力,逐步构建连接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与数源单位的“数据神经网络“。同时,打造区域范围内个性化数据的采集、交换、治理、分析运营能力,满足XX县本地应用的多样化、复杂化数据需求。充分考虑XX省、XX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与XX分平台的关系,依托XX市数据
3、资源目录平台,积极开展系统普查、目录调研等调研工作,摸清XX县数据资源基础。同时,建设XX县数据交换通道,打破数据烟囱,实现区域数据资源的汇聚。根据各部门业务属性、数据应用场景,制定XX县特色数据治理规则,通过数据治理运营服务,提高XX县整体数据质量,全面争创XX省最佳实践和最佳应用。三、建设原则3.1互联互通原则与省、市统一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坚持一体化设计、差异化建设,合理分工,各有侧重。根据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安全可控的要求,XX分平台基于XX市级政务云建设,并与XX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互联互通。3.2以用促建原则注重平台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坚持需求导向,保障XX市一体
4、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XX分平台正常运行,通过数据归集、治理、共享、开放和安全管理等服务,支撑应用迭代创新,赋能全域数字化改革。3.3经济适用原则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市级平台资源进行服务运维。服务内容及标准须符合全市统一标准规范。3.4共建共享原则按照“应共享、尽共享”的要求,加快推进数据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动态化,做到一数一源、同步更新、高效共享。四、实施服务要求4.1项目实施计划及人员要求1、在运营服务及管理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系统运行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标准和要求。2、常驻技术服务人员工资、社
5、会福利、后勤运行保障费用(场地、水电、耗材等)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外包服务期内,常驻技术人员发生的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全权负责,采购人将不负任何责任。3、中标供应商外派的常驻技术人员条件一旦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上岗后不能随意更换,确有不可控的因素需要调整常驻技术人员,需提前征求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若采购人发现常驻技术人员不合格,有权要求更换技术人员,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7个日历日内完成技术人员的更换。4、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至少派驻2名技术人员常驻现场。驻场技术人员要具备相关从业经验和丰富服务经验,有较强的解决问题及沟通能力。当驻场技术人员无法解决问题时或技术力量不足时,中标
6、供应商须提供7X24小时后援技术支持和补充。5、中标供应商要加强技术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并保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核心技术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驻场人员等),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从事核心技术服务的人员。6、中标供应商要制定适合采购人技术服务工作特点的详细的工作服务流程与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运营及管理期间,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考核。7、常驻技术人员要遵守采购人的劳动考勤纪律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包括24小时值守、节假日和汛期之间的工作安排)做好工作。考核绩效由中标供应商确定,采购人
7、可提供中标供应商驻场人员的工作表现。8、中标供应商应两周向采购人提交一份XX县分平台整体服务内容的实施工作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9、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好相关信息数据保密工作,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允许不得对外透露采购人相关的设备、网络及系统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与工作相关的数据与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传递、泄露、披露任何信息数据。10、中标供营商应依据XX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综合评价指标的相关内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采购人有权依据综合评价指标的反馈结果,对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对剩余约定合同金额进行扣除。4.2运营咨询服务要求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
8、5*8小时的运营咨询答疑服务,重要时期提供7*24小时服务,并帮助协调相应项目对接人员。要求收集与记录上架服务和省反馈考核结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记录每个常见问题的回答,形成问题库或组织培训会进行问题解答。4.3项目培训服务要求中标方应根据XX县具体场景需求或各部门应用开发相关人员提供6场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服务,减少各单位对数字化改革工作以及相关平台使用学习成本。中标方应根据上述要求详细说明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大纲、培训目标、培训师资安排、培训方式及场地安排和培训对象情况。五、分平台整体服务要求5.1IRS应用及数据服务5.11应用接口对接服务需提供基于IRS应用的接口对接服务,根据需求完成相应接
9、口服务,服务包括应用技术调研、接口对接、接口测试,测试完成后发布至生产环境并上线到IRS平台,提供至少10个基于IRS用的接口对接服务。5.1.2应用集成技术支持服务在服务期内需提供IRS内应用的应用集成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客户建立统一的应用系统整合架构,支撑现在及未来建设的应用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接入到整合平台,从而实现统一界面、统一管理、统一数据、统一流程。1.1 .3数据分析运维服务中标方需要提供专职负责人,根据采购方需要,按照数据分析需求整理、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分析结果评价的流程,提供数据分析运维服务。5.1.4数据建模服务在服务期内应结合XX县具体场景需求提供5个数据模型的建模服
10、务,包括模型调研、模型设计、模型开发、模型测试与调优、模型应用。1.2 IRS数据资源目录服务数据资源目录服务过程中需配合完成IRS资源目录梳理相关工作内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XX县应用目录建档,IRS日常辅助工作。5. 2.1应用目录建档6. 2.1.1配合完成IRS应用目录建档部门建档经过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同意后,由部门在IRS上进行应用档案的完善,需要配合部门解答应用建档要素的填写标准及要求,并跟进建档完成情况,经由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同意后进行第一步初审工作,若终审驳回,则联系部门负责人完善后再次提交审核。若部门未经过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同意建档,需及时与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
11、心负责人说明情况,根据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的需求,完成建档或下架操作。5.2.12应用目录质量排查及整改根据省级建档要求,定期检查各部门应用建档规范性,若建档要素新增,及时通知及配合部门负责人完成新增要素填报;无特殊情况,1个月导出一次应用目录数据清单,排查建档问题,形成XX县IRS建档问题清单。根据XX县IRS建档问题清单,及时与部门负责人配合整改,使所有应用都为终审通过状态,且问题清零。5.2.2IRS日常辅助工作需配合跟进应用厂商入驻,针对IRS中建档应用的建设厂商,若未在入驻,则需配合部门负责人完成厂商基本信息填写、保密协议签订、技术人员与应用关联、个人保密协议上传等厂商入驻
12、工作;若已入驻,则配合部门负责人将应用与厂商关联。需配合跟进数据安全自查工作填报,针对IRS中已建档且运行状态为运行中的应用,需完成数据安全自查填报工作,对新增的运行中应用,需及时提醒并配合部门负责人完成填报工作,经由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同意后,对该应用进行自查。需配合IRS应用产生数据关联,针对新建系统的产生数据进行跟进关联。新建系统若有产生数据,则在编目后,与应用进行关联;新建系统暂未有产生数据需及时未关联申报,若该系统已有使用数据,则必须要有产生数据,需与部门联系,及时编目并关联。需配合IRS应用项目资源关联,关注项目资源关联情况,新建应用需及时关联项目。需配合IRS应用两端发布等工
13、作。关注同源发布质量看板,若未达到100%,及时提醒部门负责人或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5.3数据资源目录梳理编制服务配合完成数据资源目录梳理编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配合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本地数据、回流数据、专题库目录编制,数据目录质量整改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关联等日常配合工作。5.3.1数据资源目录编制5.3.1I本地数据目录编制需梳理数据库内的业务数据,并编制成目录,配合省局编目要求修改规范性,最终导入XX市公共数据平台,进行初审以及终审后,推送至省公共数据平台,直至同步至IRS中,并在后期的工作中,根据省局以及市局要求,随时进行规范性整改。5.3.12回流数据目录编制需
14、根据部门对省局以及市局的数据需求,提供需引用的数据目录名称,配合完成回流数据在XX市公共数据平台的编制,待归集后进行推送。5.3.13专题库目录编制需要根据省局市局专题库编制规范性,进行修改与完善;针对新增专题目录编制,待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对接梳理好编目清单并提供专题库编制相关内容后,配合在系统内完成专题库目录编制及规范性修改。5.3.2数据目录质量整改工作每周需针对XX县存量本地目录做好抽查,并提供编目指导服务,提升目录规范性;若省公共数据平台目录检测不合格,及时在XX市平台修改该目录并推送,定期检查,形成工作闭环,避免遗漏。需实时获取省局以及对数据目录的规范要求,随时进行规范性调整。
15、需提供以上工作内容的相关咨询服务。5.3.3政务服务事项关联工作需要保证政务服务事项关联率100%,新增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在XX市公共数据平台新增引用目录编制后,与政务服务事项对应完成关联。若省局每周下发政务服务事项未整改通报,则及时完成关联。5.4数据归集服务供应商需承诺在服务期内针对数据归集服务项,完成至少新增7000万条数据的归集、700张数据表以及50个优质数据集。5.41省、市数据归集要求根据省、市数据提供情况,按数据需求清单与责任清单需求,协助采购方在IRS申请所需的省、市数据,待审批通过以后,同步将数据回流到XX县数据仓。5.4.2县数据归集服务要求根据每年年度计划,针对需要归集
16、的数据进行归集工作,梳理归集数据核心业务字段。将部门业务数据库同步至RDS前置库数据,按照XX县本地数据归集标准化规则处理完毕后,移至XX县数据仓。5.5数据治理服务5.5.1IRS问题数据导出对接服务需将经过治理清洗,分类出的问题数据提供给IRS,需要协助采购方在IRS数据质量工单内进行问题数据详情的查看、问题数据清单的导出、整改问题数据的处理等工作顺利开展。5.5.2数据清洗实施服务为了保障数据清洗流程规范化,要求使用XX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内数据治理系统,结合XX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及各委办局的实际需求,对XX县数据进行清洗实施服务。5.5.3数据工单服务要求对回流数据、归集数据、数据接口进行问题发现,提交相应工单至irs0同时,在收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