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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更好地落
2、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重点(-)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建函(2023)XX号)要求,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在建项目责任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
3、械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落实等情况。(二)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建函(2023)XX号)要求,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处施工前是否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签字;临边洞口防护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攀登与悬空作业时使用的防坠落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脚手架支模架是否按相关规
4、定编制施工方案且按方案搭设;施工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垂直运输设备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等防坠措施等情况。(三)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XX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建函(2023)XX号)要求,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是否肢解发包、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厂商、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是否设立有执(从)业资格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
5、为。(四)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XX建函2023XX号)要求,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试验区等园区建设项目,大型工矿企业厂区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由于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监察执法不到位,导致项目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也未实际停工继续违法施工的非法违法房屋市政项目;施工单位使用无资质企业、站点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按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方案的通知(XX建函(2023
6、)XX号)要求,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建筑工程项目是否未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或未取得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是否按规定参加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对“新进、转岗或从事新工艺”的作业人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专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设备管理;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机构、组件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并组织演练等情况。四、时间安排(-)部署启动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
7、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启动部署工作。(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三)检查督导阶段:8月至11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省厅、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8、进行督查抽查。(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各县(市)、区对本区域建筑施工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五、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分解落实此次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职责,结合四个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对发
9、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并按规定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的红黄牌警示或不良行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大排查重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的自觉性;大管控重在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加大对企业的监管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予以严管重罚,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予以有效管控;大整治重在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逐一列出清单,不整改到位不销号,形成工作闭环。(四)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各县(市)、
10、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安全生产月”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于12月14日前报送至市局质安科。联系电话XXXQQ邮箱:XXX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
11、“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研究决定检查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组成:组长:XXX(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XXX(建筑业管理科科长)XXX(安监站站长)XXX(执法支队支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
12、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和相关信息总结报送。(二)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本辖区相关专项行动工作。(三)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本单位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二、排查治理时间及范围时间:2023年5月XX日至12月XX日。范围:凡属住建部门监管范围项目全覆盖纳入检查范围。三、检查方式(-)企业自查自纠。企业要开展对项目100%全覆盖检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整改到位,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报注册地住建部门O项目自查自纠情况要在项目上公布,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上报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同意后,方
13、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二)监督检查。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对管辖范围内项目全覆盖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我局将在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执法检查基础上开展督查(市局具体督查事项另行通知)O四、检查内容(-)主管部门受检内容。1 .贯彻落实今年以来XX书记、XX省长和XX副省长的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第XX巡查组对我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反馈意见情况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等;2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本次专项行动部署和落实情况;3 .事故信息报送和查处情况;4 .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在项目上对本次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二)企业受检内容。以打非治
14、违为检查重点,检查:1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2.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肢解发包工程;3,无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4.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依法教育和培训上岗;6.无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的行为;7.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升降机等不符合规定要求;8.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依法编制专项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并予以落实的行为;9.安全投入不符合规定要求;10.未依法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项目受检内容。检查项目事故
15、隐患、汛期安全、消防、扬尘防治、职业病健康、食品安全等情况。重点检查:1.易引起坍塌、高坠、物体打击事故的土方(隧道)开挖、边坡支护、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临边洞口防护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2.项目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台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四)领导带班制度受检内容。重点检查:1,企业领导或企业部门是否对项目开展安全检查;2.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是否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3.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总监、专监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责,资格、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代签字情况。五、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16、部署。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抓细抓实抓小,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保证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二)认真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主要领导要针对此次专项检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立军令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至今年底发生一起一般事故的,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要到现场对监管情况进行调查,约谈问责当地主管部门。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一起较大事故的,市局要到现场对监管情况进行调查,对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进行约谈问责。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