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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委托加工合同书合同编号:签订地址:签订日期:年月一日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码: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第二条甲方责任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2、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7、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8、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第三条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
3、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第五条验收标准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
4、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第六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一个月,自一
5、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第八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补充和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
6、任方承担。第十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项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
7、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一条通知1 .
8、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合同附件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三条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2、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_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日期:_乙方(盖章):_授权代理人:(签字)_住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传真:_电子信箱: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