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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激励管理办法项目管理中心2023年n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营造事业部创新环境、激发事业部员工的创新意识、持续开拓“战胜自我、创新变革”的企业精神,提升事业部创新能力,增强事业部内生动力,特制定事业部创新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事业部范围内各部门、团队及组织成员。第三条创新定义本办法所称“创新”是指为提升企业和客户价值所进行的各项变革和优化,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服务、营销、科技、内部管理等各个领域。第四条创新类型根据创新申报环境的不同,将创新分为外部创新及内部创新。外部创新指在事业部外部评选的创新,包括申请专利及著作权、集团组织的创新评选。内部创新由
2、事业部内部组织,对事业部产能提升、降本增效、提升组织价值的创新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新项目、创新产品、创新建议等事业部内部进行的创新活动。内部创新按照创新对于事业部发展意义和规模的不同分为战略类、孵化类、基础类及微创类。一、战略类,结合行业趋势与自身发展规划,为攻克未来三至五年公司需要进行的重大突破而设立的,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有巨大支撑的创新;二、孵化类,通过引入新模式或新技术,在事业部进行孵化及衍生,对传统经营及运营模式带来颠覆式改变的、或开辟全新领域的创新;三、基础类,由事业部规划或者员工自主发起的,用于日常工作流程优化、效率提升、改善用户体验、有效提升基础能力的创新。四、微创类,无需投入
3、大量人力物力即可为公司和客户带来价值变革或优化的创新。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创新激励管理委员事业部设立创新激励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创新激励奖项的规划、设立、提名、评选及发放等工作。委员会由事业部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事业部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是事业部创新工作的决策组织,负责审核事业部创新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度及流程审核、战略创新立项审核及创新评选。第六条创新激励管理办公室创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为创新激励管理委员会下设的H常管理创新活动的组织,主要负责修订创新激励管理制度及流程,收集创新申报资料,组织创新评选、创新工作推动等事宜。第三章创新基金及奖项设置
4、第七条创新资金池及基金设立事业部每年划定创新预算,设立创新资金池,对事业部范围内的创新活动进行创新支持及奖励。创新基金设置如下:一、创新支持基金用于支持创新发现、创新实践及创新推广,事业部鼓励探索具有前瞻性、可能形成未来战略竞争力的战略类创新,以及具有颠覆式、突破性及重大价值的孵化类创新,支持基金以专项预算的方式设立,适用于事业部内部战略类及孵化类项目。二、创新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各大创新成果,奖励基金以创新资金池的方式设立,经申报、审查、评比筛选排名前列的创新活动,适用于事业部内外部各类创新活动。第八条创新奖励基金额度根据事业部各部门提供创新活动资料,由办公室组织评定创新级别、制定创新基金方案,
5、经委员会批准后确定。第九条创新奖励基金按照创新类型分类管理,对外部创新采用及时奖励方式,满足申请条件即可申请创新奖励;对内部创新采用定期奖励方式,由办公室组织发起、事业部内部参与申报奖励的组织或个人申请、经委员会审批通过,可纳入创新奖励范围。定义奖励方式细分如下:一、战略类每年一次二、孵化类每半年一次三、基础类每季度一次四、微创类每季度一次第十条创新基金级别及额度一、创新基金按照创新影响力、创新规模、时间跨度等要素分为以下几种级别:I类II类IH类创新支持基金依据创新影响力、创新规模等要素评定创新奖励基金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著作权、集团创新荣誉奖项微创类战略类、孵化类、基础类依据创
6、新影响力、创新规模等要素评定二、各类创新基金设置的额度如下:I类基金设置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基金额度;II类基金设置五万至十五万元基金额度;I11类基金设置一千至五万基金额度:第四章创新基金管理第十一条创新基金申报根据创新类型设置了不同的申报条件,各类创新活动申报创新基金需满足以下要求:一、专利在中国专利分为三种类型,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按照专利法律申请程序,外观专利申请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实行双重审查制度,即初步审查及实质审查。本办法中专利申报创新激励需满足以下条件:(-)外观专利,申请人需获得专利局发出的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
7、,发起创新基金申报。(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需获得专利局发出的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发起创新基金申报。(三)发明专利,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后,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合格,按照提前公开声明公开所申请专利说明书,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可发起创新基金申报。二、著作权申请人需要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获取著作权登记证书。三、集团创新奖项申请人需要荣获集团颁发的各类创新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孵化基金、星火基金及创新奖励基金。四、战略类创新战略类创新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事业部各部门每年年初根据战略规划向办公室申报项目立项,经委员会审批后,获取创新支持基金进行创新实践,年终进行创新奖励
8、申报及评选。五、孵化类创新孵化类创新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事业部各部门根据部门规划申报孵化类项目立项,经委员会审批后,获取创新支持基金进行创新孵化及衍生,每半年进行创新奖励申报及评选。六、基础类创新基础类创新激励每季度由事业部各部门向办公室进行申报,每个部门每季度可以申请3个名额,最终获奖名单由委员会裁定。基础类创新由事业部各部门申报,不受条件限制。七、微创类办公室每季度向事业部各部门采集微创主题,经委员会确定微创主题。事业部成员均可参与参与微创活动,不限部门、组织或个人。办公室每季度采集微创活动成果,经办公室提名纳入评选范围,由委员会最终评定获奖名单。第十二条创新支持基金申报(一)战略类创新项
9、目申报创新支持基金,由事业部各部门根据战略规划向办公室申报项目立项,填写创新立项申请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对项目价值及方向的评估,明确事业部支持方案,报委员会审批。项目获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战略创新立项支持范围。(二)孵化类创新项目申报创新支持基金,由事业部各部门内部进行项目立项并报备办公室。办公室明确对孵化类创新项目的支持方案,报委员会审批。项目获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孵化创新立项支持范围。第十三条创新奖励基金申报一、外部创新满足创新基金申报条件,由事业部主创部门向办公室申请创新奖励基金,提交创新活动资料及创新奖励基金申请表,经办公室审查通过提请委员会批准。根据价值贡献,发明专利可申报I类基金
10、,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著作权、集团创新荣誉奖项可申报II类基金。发明专利申报的奖励基金,根据专利审查阶段分两次发放,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发放奖励基金的60队获取专利局发出的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后发放剩余的40%奖励基金。一、战略类及孵化类创新项目,根据办公室发布的创新奖励基金申报通知,整理创新项目资料、填写创新奖励基金申请表,提报办公室审查。参与申报创新奖励基金申报的项目需在办公室备案的项目范围。二、基础类创新,事业部各申报部门根据办公室发布的创新奖励基金申报通知,整理创新活动资料、填写创新奖励基金申请表,提报办公室审查。参与申报创新奖励基金申报的创新活动需在办公室备案的创新范围。三、
11、微创类活动,由办公室提名、委员会直接确定创新基金获奖名单及奖金金额。第十四条创新申报评选一、评选原则(一)创新评选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创新评选以结果为导向,以事实为依据;二、评选维度创新评选按照主客观评价系数加权计算得分,最终获奖名单依据评分进行排名,获奖个数依据年度奖金预算由委员会进行裁定。创新评选系数及评分规则如下:系数类别系数名称系数权重得分标准主观评价评委评分20%评委印象得分取评分均值,最高分及最低分不计入评分范围。客观评价创新系数30% 取得前瞻性、引领性创新成果,评分9T0分; 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评分7-8分; 取得提升性创新成果,评分5-6分。应用范围20% 应用
12、范围超过6个以上(包含6个)事业部下属一级部门,评分9T0分; 应用范围超过4个以上(包含4个)、5个以内事业部下属一级部门,评分7-8分; 应用范围超过3个以上(包含3个)、4个以内事业部下属一级部门,评分5-6分; 应用范围低于3个事业部下属级部门,评分在5分以内,不包含5分。难易系数15% 极难、无先例,评分9-10分; 很难行、业内无先例,评分7-8分; 普通、参照同业可拓展,评分5-6分。创新效果15%用户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评分9T0分; 用户满意度在80%,90%)之间,评分7-8分; 用户满意度在60%,80%)之间,评分满意5-6分; 用户满意度低于60%,不得分。三、评
13、选形式(一)项目答辩办公室组织创新项目答辩,战略类及孵化类创新项目奖金基金申报,申报项目需要提前确定答辩人选、准备答辩资料。委员会指定委员参与答辩会、评定项目是否漏足基金奖励资格、以及创新奖励基金金额。(二)资料评审基础类创新及微创类活动由办公室组织资料评审,委员会指定委员参与评审、评定项目或活动是否满足基金奖励资质、以及创新奖励基金金额。第十五条办公室根据创新激励的频次定期在事业部范围内公告创新获奖名单及获奖金额。第十六条创新基金的使用,预算审批及费用报销遵循公司财务授权额度的审批规则。第十七条在创新评选中荣获奖项的主创人员,事业部在人员考核评价、职级晋升方面予以一定程度的倾斜。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