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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第一章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1第一节规划背景1第二节挑战和机遇3第三节总体要求6第二章履行公共法律服务新使命9第一节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质9第二节聚焦建设品质北海、魅力北海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10第三节聚焦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10第三章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2第一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12第二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12第三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13第四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文化发展14第四章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发展16第一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16第二节推进律师工作发展16第三节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17第四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1
2、8第五节创新发展新时代调解工作18第六节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18第七节加强司法鉴定工作19第八节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19第五章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21第一节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协调机制21第二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21第三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22第四节注重经费投入确保实效23第六章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24第一节加强统筹推进24第二节建立考评机制24第三节注重工作实效25第一章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第一节规划背景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
3、制度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3-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5年),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北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4、的决策,推动制定了相应的措施,部署全面加快推进北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十三五”期末,全市拥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机构600多个、队伍6000多人,其中,法律援助中心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76个,律师事务所34个、执业律师377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7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1人,公证机构2个、公证员8人,司法鉴定机构1个、司法鉴定人6人,民商事仲裁机构1个、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3185人,人民调解组织496个、人民调解员2610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架构基本形成。近年来,依托县(区)司法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综治中心、村(居)委等,初步构建了市、县、乡、村四
5、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探索了相关工作机制,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发挥作用明显。依托广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自主开通疫情法律咨询、农民工维权专线,提供律师“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群众随时随地可拨打热线获取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3万人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有成效。大力推广广西法律服务网及“桂法通”APP使用,推动各县(区)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互联网+”智能展示平台等服务设备,全市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服务终端智能化设备61台。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量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北海律师办理诉讼案件约194万件
6、,办理非诉讼业务约0.12万件;公证员办理公证事项约6.85万件;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约0.6万件;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案件约2.02万件;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约20.8万件;司法鉴定人办理司法鉴定事项约0.07万件;村(居)法律顾问为基层组织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约10万人次;组织约0.3万人次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第二节挑战和机遇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严峻。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总体落后,距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跟不上新时期北海改革开放发展形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总
7、量不足且发展不均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总量少,不同地域特别是城乡之间差距较大,基层尤其匮乏。律师人数少且分布不均衡,2023年底全市每万人拥有律师2.2人,远低于司法部的标准(每万人拥有律师5.3人),80%的律师主要集中在市区。全市公证员队伍年龄偏大,50岁以上公证员占比达37.5%,法律人才从事公证行业意愿普遍较低。全市仅有1家司法鉴定机构(设在合浦县),司法鉴定的项目仅有法医临床鉴定,司法鉴定人队伍总体老化,物证、法医病理、环境损害等方面司法鉴定人才短缺,鉴定技术支持资源少,鉴定能力水平总体偏低。司法所缺员较多,全市共有30个司法所,其中19个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达标(司法部要求每所35人)。
8、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缺乏,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在县级以下推进缓慢。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制机制不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调解、仲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呈线条化、碎片化特点,整合资源和协调推进难度大,系统性发展水平比较低,供给能力跟不上新形势立体化发展需求。全市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设备不齐全,规范化建设滞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落后,未能实现互联互通,服务数据无法实时共享。司法鉴定行业投入大、风险大、收入偏低,出资人投入意愿不足,行业整体发展缓慢,满足不了诉讼需求。公证机构因体制机制的局限,公证员流动大且人数偏少,满足不了社会需求。
9、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机制不完善,宣传形式内容相对单一,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不高,供需“链条”连接不够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体制机制不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总体不足,各类专项经费落实不到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经费普遍缺乏,部分地区村(居)法律顾问经费无法稳定保障,我市未制定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标准且经费保障存在一定困难。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到农村地区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积极性不高,服务质量难以保障。专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不足。在金融、知识产权、涉外等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以及新型法律服务、高难度法律服务等领域法律人才紧缺,具有领军作用的律师
10、人才不足。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29人,仅占总数的1%,人民调解员整体能力有待提升。缺乏专门的司法鉴定技术研究机构,外地鉴定机构到我市落地意愿不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实力和能力总体水平较低。缺乏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水平不高。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水平较低,融合发展不够,未能发挥全市统率作用,难以适应发展形势需要。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程度与“一站通办”、“一网通办”的要求有差距,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低,在业务转办、资源调度、数据归集、统计分析方面有待完善。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机遇良好。“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
11、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北海篇章的关键时期,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将大有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更加有力支撑。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依法治市的重要支撑力量,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等方面,将发挥不可或缺的服务作用。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要求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更加精准和多元化的法治保障。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治需求更加迫切。新的形势迫切需要政府提供多元化、专业化、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利益,推动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和国家着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
13、系建设。2019年11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要举措。2023年5月29日,中共北海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第三节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北海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北海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北海高质量发展需要,坚
14、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基础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品质北海、魅力北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总体目标:到2025年,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牢固,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享有的
15、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保障北海发展战略、服务民生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成为推进法治北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北海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专栏1“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指标指标内容预期值指标性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IOO约束性法治文化阵地(个)430预期性律师事务所(个)40预期性公证机构(个)2预期性法律援助机构(个)5约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个)40预期性民商事仲裁机构(个)21预期性司法鉴定机构(个)1预期性律师(A)2500预期性公证员(人)8预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人)40预期性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3200预期性司法鉴定人(人)26预期性年法律援助量(件)21100预期性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约束性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60预期性第二章履行公共法律服务新使命第一节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贴近服务作用,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全天候服务作用,推动法律服务“掌上办”、“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