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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查房流程(1)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二次,查房时间各科室根据科室情况自行确定。(2)科室医护人员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以及有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查房。(3)主任或者副主任医师查房前,各经治医师要掌握好经管病人的基本信息,病情特点,诊疗疑难等,并提前做好查房前准备,如病历、各项辅检资料及所需的检查器材。(4)主任或者副主任医师查房时,巡视病区,对于危重、新入院病人,经治医师报告病史,介绍病情,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者副主任医师要进行床旁问诊和查体,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5)主任或者副主任医师,在查房时对低年资医师和进修、实习医师进行必要的临床教学工作。(6)对于急诊、危重病人或者下级医师不能解决的医疗疑难问题,得到下级医生请示,主任或者副主任医师随时查房。(7)主任或者副主任医师查房结束后,下级医师将查房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完成后及时请主任或者副主任医师审核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