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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1.1 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组织功能,建立和谐、理性的劳资关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公司对员工之管理,除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外,依本公司规章制度办理。1.2 本公司规章制度中所称员工系指受雇于本公司从事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男女人员。关于临时性雇佣人员的管理,适用本制度,参照本制度规定办理,如有不适用之处,则另订办法办理。1.3 本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此规定制度,未尽事宜悉依公司适当之公告说明办理。第二章招聘与使用2.1 招聘2.1.1 本公司允许根据客户订单数而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雇员或增补雇员人数。2.1.2 公司招聘人员是根据生产需求和原编制内人员缺员需增补而计划的招募。2.1.3
2、招聘时不收取任何费用拆,应招人员须经行政部审定符合招考条件后方可进行考核(面试),但不因其国籍、种族、宗教信仰、政治主张、婚姻状况、性别、年龄等不同而在招聘或雇用时受到歧视。2.1.4 招聘程序:一般员工的招聘依公司各单位之需求而签准用人申请表,由行政部办理招工审查、面试、考核。2.1.5 行政部招聘一般员工,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对职员、技术工种人员、管理干部的招聘则经初审符合招考条件后给予填写招工表,交由行政部面试,用人单位主试完成后,合格被录用者,人事通知入厂报到。2.2 任用2.2.1 所有新进人员之身份证必须经行政部核实身份证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入厂时公司不收取任何性质的押金。
3、2.2.2 符合下列条件者,公司不予录用222a未满16岁之任何国籍、地区的公民及持假证的人员。2.2.3 b触犯刑律尚未结案者或被通缉的刑犯。2.2.4 c吸食毒品者或者有不良嗜好行为者。2.2.5 e曾在本公司服务被开除者。第三章员工入厂须知3.1 员工报到3.1.1 凡被录用的新进员工依厂规由行政部统一办理报到手续,签定劳动合同,发予识别证一张,并按规定佩带于左胸前。3.1.2 公司不扣留员工的任何证件,若政府部门需要核查时,员工应予以配合。3.2 教育训练与试用3.2.1 凡办妥报到手续之新进员工必须接受行政部组织安排为期半天的职前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3.2.2 职前培训内容:组
4、织学习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厂规厂纪。3.3 劳动合同3.3.1 凡受雇之员工必须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限以三年为限。3.3.2 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资报酬、合同责任及合同期限等。3.3.3 合同的效力与权利义务。3.3.4 A雇员终止合同:3.3.3A1通知期限:除意外伤残、身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外,员工单方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以填写辞职书为准)通知公司。3.3.3A2员工未于期限内通知公司便即片面终止合同,视为自离;因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尚应依法支付赔偿责任。3.3.3A3员工依规定申请终止合同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3.3B雇主终止合同3.
5、3.3B1公司在下列情形可进行终止合同:3.3.3B1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得予以解除合同者。3.3.3BIb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3.3.3B1c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3.3.3B2公司在下列情形得提前一个月以上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终止合同。3.3.3B2a员工患病(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者。3.3.3B2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者。3.33B2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3.4
6、劳动保护3.4.1 公司依劳动法施行对女工特殊保护。3.4.2 公司不得安排女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劳动强度之劳动和孕妇禁忌之劳动。3.4.3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员工,公司不得安排在正常劳动日外延长的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3.4.4 已婚女工生产时期可享受90天带薪产假。3.4.5 违反计划生育者依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办理。346对未成年工(指年满16岁未满18岁者)进行定期身体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3.4.7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危险作业及从事国家规定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3.4.8 本劳动保护规定未尽事宜,以劳动法和地方规定办理。3.5
7、 公司级职、职别任命权3.5.1 本公司干部依级别高低区分为组长、主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理事长。3.5.2 组长由经理核准任命生效。353主任、经理由总经理核准后任命生效。3.5.4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由董事长核准后任命生效。3.5.5 各级干部职级规定另以内部命令公布说明。3.6 劳动纪律与管理3.6.1 员工一经分派工作后必须服从配合,没有正当理由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要求更换。3.6.2 员工必须遵守厂规,时时佩带厂证,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及调动工作。3.6.3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标准工作之上下班及加班时间,除特殊情况不得迟到和早退。3.6.4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刷卡,不准委
8、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刷卡。3.6.5 工作时间员工不准擅离职守、睡觉等。366员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未经管理干部批准严禁动用或拆除与自己无关设备、仪器(表)及他人的各种生产工具和材料。3.6.7 爱惜维护生产设备和设施,出现问题就马上向有关人员报告。3.6.8 严禁在工作地吸烟、嬉闹、吵架、打架等行为。3.6.9 对工作认真负责,确保产品质量。3.6.10 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坚持卫生制度。3.6.11 员工下班应整理工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消除隐患。3.6.12 员工应保持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3.7 员工权利的义务3.7.1 员工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司提供的一切福利和劳动法赋予规定的福利、
9、权利和义务。3.7.2 员工享有公司提供的无歧视、无骚扰且安全健康平等的工作生活环境的权利。3.7.3 在不违反公司制度的前提下,员工有出入公司和活动自由的权利(相关规定请参考9.1节)。3.7.4 员工有权利依法终止雇佣关系,但必须按规定申请。3.7.5 公司允许员工可以不居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但在外居住须按公司外宿规定办理。3.7.6 保护员工的人身权,不得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严禁公司管理人员殴打、辱骂、体罚员工和对员工进行不当搜身。3.7.7 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应坚持自愿和不损害员工身心健康的原则。3.7.8 公司明文规定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并按劳动合同规定发放足额工资。3.7.
10、9 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害人有权投诉。3.8 本公司在生产中不准使用强制劳动,监禁劳动,以契约约束的劳动或奴役劳动。第四章考勤及休假制度4.1 员工出勤管理规定4.1.1 公司员工上班时亲自刷卡,不准委托他人代刷或代人刷卡,因疏忽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未刷卡者,应主动报备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向行政部报备,人事考勤管理员代作补签。4.1.2 因刷卡机故障而造成无法刷卡或差错卡者就由行政部作补卡。4.1.3 公司员工上下班迟到和早退、旷工者,记小过处分。4.2 工作时间4.2.1 公司依劳动法规定标准工作日为准实行标准工作周及计算标准工时。4.2.1.1 每星期工作40小时称为!标准工作周,
11、本公司分配标准工作周之40小时为周一至周五每口工作8小时。421.2公司某月薪资之基准时数称当月标准时,为当月应工作的周一至周五工作时数之和。各人当月总工时减去许可后之出勤标准工时为加班工时。月标准天数为20.92天。以上标准以政府的公布而调整。4.2.2 延长工作时间:4.2.2.1 加班:员工在标准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点,法定节假口或休假日从事的工作称之加班;加点、加班本规章制度统称为加班。4.2.2.2 加班时间:每周加班时数不超过客户规定标准。4.2.2.3 所有的加班标准工时按薪资有关延长工作时间之标准发放。4.2.2.4 本公司可根据生产需要而对加班进行调整,但不违反劳动法和
12、超过客户要求的工时及加班标准。4.2.2.5 员工可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加班。员工不会因为按程序不加班而受到罚款、解雇、改变工作安排、扣减工资或失去以后加班的机会。4.3 休假制度4.3.1 公休日:周六、周日为公休日,公司保证每周至少有一天休息日。4.3.2 法定假日:元旦放假一天,清明节放假一天,端午节放假一天,中秋节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三天,劳动节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三天。(依政府规定调整)433年休假:凡员工服务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1年至10年为7天有薪年假,11年至20年为10天有薪假期。年休假为有薪假。4.3.4 事假:员工因事需亲自处理者给予事假,事假期间不计算工资。4.3.5 病假:
13、除工伤外,员工因伤病确实无法上班者,依附医院之证明,得病给予病假。4.3.6 工伤假:员工因公或职业伤害至伤残、伤害者在医疗休养期间给工伤假。请假者须由主任报经理签准,工伤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4.3.7 婚假:符合婚姻法年龄规定之员工结婚,早婚给予婚假3天,晚婚给予婚假13天,假毕须检附结婚证书向行政部办理销假。婚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4.3.8 产假:已婚女员工生产时可享受不少于90天之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4.3.9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公司给予丧假3天,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4.3.10 本休假制度未尽事宜,依劳动法及地方劳动相关规定办理。
14、4.4 员工请假制度4.4.1 员工遇事须请假,临时请假2天者需提前向主管申请,请长假2天以上者应提前向公司申请(病假、工伤及特殊情况除外)。请假必须注明原因,经主管同意后由行政部备案,填写请假条,代办手续。4.4.2 假期中员工若遇紧急事故情况,如返回厂途中出车祸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厂上班,亦可电话通知或委托他人告知主任,该主任可视情况而定批准,批准同意后并交经理代为办理补假手续。4.4.3 请假若遇不当刁难,可向公司申请调处。4.4.4 请假事项若遇修改,则以更新之规定为准。4.5 旷工事项规定4.5.1 当日上班、下班时,委托、代人刷卡之双方,本出勤日以旷工论。4.5.2 当日上班、下
15、班未刷卡(含疏忽和特殊情况)且又无单位权责干部批条至人事报备补刷卡者,当日出勤以旷工论。第五章薪资及薪资制度5.1 工资计算5.1.1 应发工资:5.1.1.1 公司员工分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两种核算。5.11.2其它加项:薪资异常项目等。5.1.2 基本工资(最低工资):依劳动法规定,凡当月出勤之员工,公司都应保证其最低薪资不得低于现行当地规定之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方法为:出勤天数*日薪。5.1.3 标准工时工资:为计算加班工资之基准。5.1.4 员工工资定级(计时员工)公司根据各主管上报的员工表现情况,每年进行调整工资级别。5.1.5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时工资)按劳动法规定标准为原则计算。5.1.5.1 正常班日之加班,支付不低于150%之标准工时工资报酬。5.1.5.2 公休假日加班不能补假者,支付不低于200%之标准工时工资报酬。5.153 法定休假日加班:每小时加班不低于300%之标准工时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补休替代。5.154 发放办法5.154.1 明细表须经签准后方可进行发放工资。5.154.2 口期:在职人员薪资发放时间为30号,离职人员薪资现在职人员的薪资同时发放,除离职人员指定薪资代领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