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交伙食费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交伙食费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城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交伙食费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调整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不再执行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政策。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科学有效地实施学校学生健康成长计划,切实确保学生健康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城南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质量,有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保障学生家长利益不受侵犯,特成立以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以及各学校校长。领导小组下设
2、办公室于城南区中心学校总务处,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XX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交伙食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相应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交伙食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方案制定学校工作管理办法,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实施学生自交伙食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二、后勤运行保障(一)经费来源。学生自交伙食费和上级划拨营养膳食补助经费。(二)交纳生活费范围。全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要求全部交纳伙食费在学校统一就餐)。(三)费用管理。实行实时动态管理,营养膳食补助经费原则上不产生结余,学生自交伙食费用可结余。(四)住宿管理。学校优先保障交纳伙
3、食费的学生住宿,对不交费住宿的学生由各学校结合学校床位情况而定。(五)交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按原“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标准(小学IOOo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执行;幼儿园1440元/生/年。1有身份证号码的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在学校食堂享用营养午餐,对不在学校享用早点及晚餐的学生不收取任何费用。对自愿不享用营养午餐或因其他原因不享用营养午餐的学生概不退费。2,每学期初各学校对本校住校的学生收取自交伙食费,标准为幼儿园720元/生/学期,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625元/生/学期。期间如有学生连续请假在6天以内(含6天)或无故不在校又
4、不请假的不退自交伙食费用;连续请假6天以上(不含6天)的学生,间断性请假不累计,按照幼儿园8元/生/天,小学5元/生/天,中学6.25元/生/天退回自交伙食费费用。3.除营养餐外,只享受早点或晚餐的,每学期初各学校按照幼儿园早点200元/生/学期,午餐300元/生/学期,晚餐300元/生/学期收取。小学早点200元/生/学期,晚餐300元/生/学期收取。中学早点250元/生/学期,晚餐375元/生/学期收取。期间如有学生连续请假在6天以内(含6天)或无故不在校又不请假的不退自交伙食费用;连续请假6天以上(不含6天)的学生,间断性请假不累计,按照幼儿园早点2元/生/天,午餐3元/生/天,晚餐3元
5、/生/天退回自交伙食费费用;小学早点2元/生/天,晚餐3元/生/天退回自交伙食费费用;中学早点2.5元/生/天,晚餐3.75元/生/天退回自交伙食费费用,各学校要严格学生考勤制度。(六)供餐模式。按国家“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供餐模式为学校食堂供餐”的规定进行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由学校提供食堂,实行“0”利润,聘请有健康证人员为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由县财政承担)为学生供餐,学校实行全面监管。学生自主缴纳的伙食费用于提供学生早餐和晚餐,午餐由上级划拨营养膳食补助经费提供资金,5元/生/天,全年按照学生实际在校时间计算。(七)食品采购配送。全乡食堂食品配送由县人民政府
6、统一招标的蔬菜配送公司统一配送食品蔬菜。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均衡,确保所有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和原料都可溯源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严禁“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或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食堂。实行每月定价制,由配送公司、中心学校、学校共同组成市场调查小组于每月25日前到XX县城中心菜市场对食品价格进行调查,将所提供食品和原辅料的价格协商确定,公开亮价,阳光操作,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并报XX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后,方可实施。(八)资金管理和使用。学生自交伙食费全部纳入XX乡中心学校食堂经费核算账户列支,学校食堂必须设
7、立台账,按照各学校的资金管理要求,分户运行,独立核算,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所有的支出资金必须有正规票据,据实入账,采购食品食材发票必须有经办人员、检验员、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入账报销。(九)伙食费用清算。经费清算实行按月报账,录入财务系统,每学期学期末进行成本核算,有结余的学期末按交纳伙食费名单造册返还给学生或者结转至下学期使用。对死亡、休学及转学的学生,将自主缴纳的结余伙食费用按照结余实数退还。三、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全乡各学校根据乡人民政府的方案制定并上报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一校一案,最后召开家长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二)费用上交。每学期开学前第一周,各校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
8、名制学籍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并上报收取伙食费表册及上交伙食费。(三)经费监管。每学期放假前各学校自己对学校使用资金情况进行结算,XX乡中心学校再对各学校使用资金情况进行内部审查。四、保障措施(一)创新运行模式。各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确定灵活多样的供餐方式。供餐时可提供完整的早餐、午餐、晚餐,可提供肉、蔬菜、水果等。供餐要参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推荐食谱,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营养的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保证质量,并在食堂窗口进行公示。(二)改善学校食堂条件。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优质餐饮用具,并保证学校聘用健康、合格的从业人员
9、。(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蔬菜配送公司实行准入制度,大宗食品、原材料要实行全乡统一采购配送。中心学校与学校、学校与配送公司签订食品安全专项责任书,中心学校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和蔬菜配送公司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食品加工、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要建好相关台账。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要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留足150克。要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确保健康安全。做好事故预防并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坚决杜绝
10、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四)强化资金监管。各校将学生自主缴纳的伙食费资金建立独立账目,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要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经费全部用于交纳伙食费学生的生活费支出,决不允许以金代物,结余资金也不得将自交伙食费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给学生及家长,全部以银行打卡方式发放。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五)落实实名制管理。全乡以学籍管理系统为依托,结合教育年报,严格实行学生实名制管理,对自交伙食费的学生人数、资金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资金管理混乱的现象发生。(六)设备配置。每学期开学前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学生食堂的改建维修和配套设施购置
11、工作。(七)专项培训。每学期开学前中心学校配合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蔬菜配送公司相关人员、外聘学校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八)督促检查。乡中心学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各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学期开学前配合相关部门对提供原材料的蔬菜配送公司进行检查及对提供的食材到位及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学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所有学校进行食品安全、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中心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
12、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三)公开透明,加强监督。各学校要不断完善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定期公布费用收支情况以及食品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蔬菜配送公司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学生伙食上。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方式,保证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真正打造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使得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五)加强监测,积累经验。各学校密切跟踪调查资金使用状况,注意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监测分析评价,提供科学依据。本方案自2023年8月28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XX乡中心学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