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425066 上传时间:2023-11-05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0.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2018年12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务数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数据共享第三节数据开放第三章社会数据第四章开发应用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数据安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大数据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的作用,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应用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大数据,是指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以及对其开发利用形

2、成的新技术和新业态。第三条本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引领,依法管理、促进发展,共享开放、深化应用,繁荣业态、保障安全的原则,发挥大数据在商用、民用、政用方面的价值和作用,构建大数据发展应用新格局,培育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第四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数据发展应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大数据发展应用的重大问题。市和区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大数据发展应用的具体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工作。第五条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会同有关

3、部门编制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编制本部门、本地区的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并向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数据发展应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大数据发展应用的意识和能力。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采集和利用数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二章政务数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条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全市政务数据管理,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安全可靠的大数据体系,制定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的政策措

4、施,部署推动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工作。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市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工作,开展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数据挖掘利用和市场化开发应用。市级政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是本部门、本地区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地区信息系统与市共享平台的联通,向共享平台提供政务数据,并从共享平台共享政务数据。第九条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通过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汇聚、存储、共享、开放政务数据。区人民政府可以建设本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并分别接入市共享平台和开放平台。第十条政务数据实行目录管理。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按

5、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市级政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政务数据采集职责,统筹确认政务数据目录,形成全市政务数据目录和共享目录、开放目录,并建立目录更新机制。市级政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本部门、本地区政务数据目录,明确政务数据的分类、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和开放类型、共享和开放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并经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确认。第H一条市级政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务数据目录组织信息采集工作,并向市共享平台开放政务数据系统接口或者数据库,实时接入市共享平台。第十二条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政务数据采集、交换、共享、开放、安全等标准,实现政

6、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市级政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采集的政务数据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处理、存储,满足共享和开放的需要。第十三条新建跨部门、跨系统或者跨层级共享的业务信息系统,应当通过共享平台实施数据共享,不得新建孤立的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第十四条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评价办法,建立数据共享和开放评价机制,对市级政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提供、使用和开放政务数据情况进行评估,督促检查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工作的落实。第二节数据共享第十五条政务数据以在政务部门之间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政务数据共享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种类型。第十六条政务数据属于无条件共

7、享的,数据提供单位应当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数据使用单位可以通过共享平台查找、获取。政务数据属于有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的,数据提供单位应当提供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并向本级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数据使用单位申请获取有条件共享的政务数据,应当通过共享平台向数据提供单位提出共享申请。数据提供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数据使用单位通过共享平台提供政务数据;不同意共享的,向数据使用单位说明理由并提供依据。存在分歧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第十八条政务部门通过共享平台获取的政务数据,应当用于本部门履行职责需要,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或者

8、变相用于其他目的。第十九条政务部门通过共享平台获取的文书类、证照类、合同类政务数据,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依据。通过共享平台可以获得的数据,政务部门不得向相关单位和个人重复采集,上级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下级部门和单位重复上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节数据开放第二十条市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政务数据开放目录,通过开放平台主动向社会开放政务数据,提供无偿服务。向社会开放政务数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保守国家秘密、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第二十一条政务数据开放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三种类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开放平台依法获取的政务数据,

9、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二条无条件开放的政务数据应当以可机读标准格式开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开放平台在线访问、获取。第二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有条件开放的政务数据,可以通过开放平台向数据提供单位提出申请。政务数据提供单位应当及时受理数据开放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通过开放平台向申请方开放所需数据;不同意开放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依据。第二十四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政务数据集中向社会开放,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教育、环境、气象、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第二十五条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

10、当对本单位开放的政务数据进行解读,推进政务数据挖掘和增值利用;在依法利用和保障安全的条件下,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开展政务数据市场化开发应用。第三章社会数据第二十六条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政务数据创新产品和技术,发挥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第二十七条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组织以及从事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的企业依法收集、存储相关数据,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市和区政务数据平台提供,用于数据的共享和开放。第二十八条从事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规范数据的采集、管理和使用,鼓励、支持其将相关数据向市和区政务数据平台汇

11、聚,或者开发利用政务数据开展业务。第二十九条依法获取的各类数据经处理无法识别特定数据提供者且不能复原的,可以交易、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开发利用。数据资源交易、交换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章开发应用第三十条本市大数据开发应用坚持市场和服务导向,引进和培育优势企业、优质资源、优秀人才,促进大数据产业全业态协调发展,发挥大数据商用、民用、政用价值,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第三十一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大数据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支持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鼓励大数据在制造业全产业链集成运

12、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第三十二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大数据在服务业广泛应用,支持壮大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数据服务等新兴业态,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第三十三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完善基础资源数据库,搭建资源要素平台,构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第三十四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大数据产业军民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13、。第三十五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提升服务民生水平,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市规划、城乡建设、人居环境、健康医疗、养老服务、社会救助、质量安全、文化教育、交通旅游、城乡服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开发公共服务产品。第三十六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提升经济领域监测能力,构建经济运行调控与决策的大数据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评估、风险预警、智能决策、运行仿真等大数据支撑能力。第三十七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将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检验检测、违法失信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建立健全大数据社会治理机制。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

14、用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优化行政管理流程,在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等商事服务中实施项目并联审批,促进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第三十八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大数据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聚集区建设,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融合工程、大数据城市治理融合工程、大数据民生保障融合工程、大数据业态布局融合工程等信息化系统建设,为社会提供大数据资源和应用场景。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三十九条市和区人民政府设立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数据关键技术攻关、核心系统研发、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安全可靠的大数据应用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发挥专项基金导向示范作用,

15、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大数据发展应用。鼓励社会资金采取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大数据发展应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依法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支持大数据发展应用。第四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一代互联网协议规模部署和通信网络建设,提升无线局域网接入点数量,提高城乡宽带、移动互联网覆盖率和接入能力。第四十一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大数据人才发展规划,培养和引进高端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为大数据人才开展教学科研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创造条件。第四十二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大数据项目建设用地;对新增大数

16、据项目建设用地,优先列入近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第四十三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对大数据企业用电给予扶持,鼓励、支持大数据企业发展。市电力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推动供电企业为大数据企业提供用电保障。第四十四条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集教学培训、研发孵化于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鼓励高校设置大数据相关专业,加快培育数据科学和网络安全相关学科,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鼓励引进国际和国家级大数据科研机构在本市设立研发中心。第四十五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培育数据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鼓励、支持通过数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