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档案管理规定(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档案管理规定(试行).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一、研究生教学档案是衡量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研究生教育评估的重要文件。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实现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二、凡在研究生教学管理和培养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材料等均属研究生教学档案。三、研究生教学档案实行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学院两级归档和管理体制,有关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研究生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学校图书馆、档案馆根据有关规定保管相关研究生档案。四、研究生教学档案各归档保管单位应按照附件中明示的保管目录及报告期限做好档案保管工作。五、所有研究
2、生教学档案按学科专业分类归档。六、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将课程考核材料装入试卷袋送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试卷袋中装入的课程考核材料包括:课程考试材料(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场情况记录表、命题审核表)、课程论文、学生成绩考核登记簿(小蓝本)、成绩单。七、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档案由课程主要任课教师负责收集、归档,教学档案材料保存在研究生处;研究生专业课程、选修课程教学档案由课程任课教师负责收集、归档,教学档案材料由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保存在培养学院。八、各有关单位要定期检查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归档和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九、研究生处及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加强对教学档案工作的管理,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制度,逐步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十、教学档案保管要做到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设置专用档案资料柜,使教学档案材料保管做到集中、妥善、安全。十一、附件中未提及的与研究生教学相关的材料,由研究生处及研究生培养学院视具体情况分别做好分类整理、保管工作。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