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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技术方案、交底、验收及危大工程分级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安全技术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制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同时规定了工程项目各类安全用品、工具、设施、临时用电工程及机械设备等的验收要求和安全新技术、新工艺的总结和推广要求。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安福产业园工程项目。第二部分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第一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其重点是:1、
2、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已通过当地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之处。第二条:项目经理部应督促设计单位就上述各方面在设计交底时进行详细说明。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第四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专项方案的实施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可参考危险性较大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
3、法住建部37号令。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审批流程如下: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编制,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编制。项目的安全专项方案
4、一般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特殊情况,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审核,企业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审批。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会同企业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批。第七条: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未获得批准之前,相应工作不得进行。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改变,必须及时变更或修改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第九条: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的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第十条: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第十一条:项目
5、技术质量部、安全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附件。第三部分安全技术交底第一条: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二条:安全技术交底应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第三条: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需要书面签字确认。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第五条: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总包管理人员、各分包的负责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第六条: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及方案应由企业总工程师(或企业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商进行安全
6、技术交底。第七条:施工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向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责任工程师应会同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第八条: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履行书面交底签字制度,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第九条: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对当天作业的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第十条: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1、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2、更新仪器、设备和
7、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4、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或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5、针对周期性长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交底周期为每月或完成一定工程量需要重新组织交底。第十一条:项目工程管理部的责任人工程师负责组织落实班组级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并对安全技术交底书进行备案。第十二条:安全技术交底需要涵盖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2、施工单位名称;3、施工班组名称或隶属分包单位名称;4、分部分项工程名称;5、施工部位;6、施工环境简介(要说明危险点、危险源);7、针对危险点采取的防患措施;8、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
8、护标准;9、施工安全纪律;10、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采取避险和急救措施;11、交底人签字;12、交底审核人员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双签);13、接受交底人签字;14、交底时间。第四部分安全验收第一条:项目经理部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验收制度,各类安全防护用具、设施、架体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条:项目自有、租赁、分包企业自带,以及现场实施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应执行验收制度。第三条:验收范围如下:1、安全防护用具: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电缆、配电箱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2、各类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爬架
9、、挂架、井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3、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5、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其它机械设备;6、现场的各类消防器材;7、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公司要求需要验收的其它用具、设施。第三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材料设备部组织验收,并备案各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合格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等。第四条:一般落地式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类型的脚手架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方案编制人、安全负责人和搭设班组参加验收。第四条:超高或特殊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龙门架,由现场生产经理组织,方
10、案的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搭设班组参加验收,企业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针对特别重大项目可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项目部提前3天向上级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报备。第五条: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项目安全人员和分包班组参加验收。第六条:临时用电工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施工班组参加验收。第七条: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由设备租赁或拆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项目经理、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第八条:施工现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项目安全管理部
11、门、分包单位参加验收。第九条:项目针对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机具制定专人管理制度和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检修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同时必须检验防护装置,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第十条:项目生产负责人每月一次对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安全验收,并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还应对入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进行验收,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和领退料手续。第十一条:谁组织,谁提交验收资料,各类验收应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后交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留存备查。第五部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级第一条: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依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12、37号2018年6月1日)进行,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流动式起重机、高层建筑保温层施工、活动板房、高层建筑消防、临时用电等危险源,开展实施危险源分级监控工作(分级标准见附表5-1)o第二条:项目部要严格按规定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高度重视并彻底整改。第六部分附则第一条:项目开始施工前应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验收计划,列明验收项目、组织部门、参加部门或单位。并及时填写上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级表。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分公司项管中心负责解释。附表5-1危大工程分级表序号类别项目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13、程分公司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公司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及开挖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8m(含8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1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2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1)高度超过5m;(2)跨度超过10m;(3)施工
14、总荷载大于1OkNZm2;(4)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1 .爬模工程。2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高度15m及以上;搭设跨度25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2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30kNm及以上。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1200Kg
15、以上。序号类别项目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分公司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公司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支撑工程。3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 .市政高架桥变截面箱梁挂篮施工。5 .市政高架桥移动模架箱梁施工。3起重吊装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的起重作业。且单件起吊重量在I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I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 .起重量20O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15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2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 .起重量50O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O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1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 .悬挑式脚手架。4 .吊篮脚手架。5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6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7 .市政高架桥防撞墙施工脚手架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