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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专项评价本项目为花溪区石板镇蔡冲片区污水收集整治工程,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 市花溪区石板镇蔡冲片区,项目提升泵站不占用基本农田,但部分管网设计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区,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 响类) , 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 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的项目,应编 制生态专项评价。因此,本项目编制生态专项评价。一、评价等级本项目管网 5.87km ,所处区域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属于一般区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要求,本项目生态影 响评价工作等级应为三级
2、。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别见表 1。表 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依据影响区生态环境 敏感性工程占地(含水域) 面积面积20km2 或长度大于 100km面积 220km2 或长度 50100km面积2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特殊生态敏感区:指具有极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极为脆弱或已有 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如遭到占用、损失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严重且 难以预防、生态功能难以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 遗产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具有相对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或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如遭 到占用、
3、损失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较严重,但可以通过一定措施加以 预防、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 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 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一般区域:除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二、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属农村生态环境,植被类型以灌木、农田植被、马尾松及杉木 等植被。项目所在区域耕地面积 756 亩 (水田 560 亩,旱田 196 亩) ,人均耕地 面积 0.67 亩,与村寨周边的农田林地结合,展现出浓郁的田园风情。根据现场勘查,该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需要保护
4、的古木、珍稀动植物和文物 资源。评价范围未发现国家和地方保护的珍稀动、植物。三、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占地影响分析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占地工程,管网工程占地为临时性占地。临时性占地线路 长,覆盖面广,其占地又大部分在道路上,所以临时性占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 堵塞交通,居民行走不便,挖出的泥土影响市区环境,雨季冲刷道路泥泞,干后 扬尘(汽车行驶引起),既影响市区环境又给市民交通带来困难,建议其施工避开 上、下班交通高峰时间,在交通过路地段采用顶管施工法进行,尽量缩短施工日 期。本项目管道施工时尽量减少开挖面积,管沟开挖宽度不大于 7m,施工完成 后将原来表土重新进行覆盖,用乡土
5、物种进行绿化,采取此措施后,将大大降低 临时占地对环境的影响。本设计选址过程中,尽量沿已有道路边侧敷设,缩窄作业带宽度,避免占用 天然林地,力求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对自然植被的影响工程建设的施工活动对陆生植被的影响,主要有开挖、刺高、交通运输、人 员流动、占地等。开挖、剥高等活动的结果,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水久占地和临 时占地的先导活动,开挖、剥高、爆破等破坏的植被,也相当于后来的占压,只 有其中的临时占地部分将来有望得到恢复。另外,交通运输、人员流动可能会导 致少量植被破坏。本次建设工程中不涉及永久占地工程,管网工程占地为临时性占地。本项目 区域内的植被利用价值较低,工程施工结束后,临时
6、占用的山地荒坡可恢复绿化, 并视情况因地制宜,植树造林或裁种草本植物,重新恢复。3、对陆生动物的影响施工期间,对周围的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影响,但它们会迁 移到非施工区,但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施工期间,临时征地区域的鸟类和兽 类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邻近领域的鸟类和兽类,由于受到施工噪声的惊吓, 也将远离原来的栖息地,当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4、水土流失影响分析为了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的水土流失,以及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施工现场泥水 源积,应减少建筑垃圾的堆放,及时清除多余的土石。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开挖 时的防护措施,采取先挡后弃的原则,防止雨水冲刷泥土造成水土
7、流失;及时对 扰动地表进行铺装以控制水土流失状况;严禁将建筑垃圾、土石乱弃。在严格落 实项目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后,可大大降低施工期的生态影响。通过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程度的降低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 破坏。2、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排水管线施工工程,其主要污染在管道铺设工程的施工期。运营 期内不产生污染。故无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阶段是发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期。因此,为将水土流失降到最低,应做 到:避开雨季施工;随挖随填、不留松土、不乱弃土等;施工结束后,在路的两 边栽种当地的树种,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率。通过以上措施后,可将水土流
8、失控 制到最小程度。工程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地 方相关部门应派专人负责,加强整个施工期的施工监督和管理工作。对于永久性 占地做到边施工边征地,对于临时性占用土地,在施工结束时做好土地的复耕与 恢复植被工作,以减少土地的荒废和水土流失。尽可能的利用挖方中的弃土,做到“挖填平衡”,弃土堆场应设置在水利部 门指定的地点,在堆土面两侧设置截水沟,堆土采用复式结构,应设置挡渣墙, 四周挖截水沟。料场应具备开采资格,完成开采后必须进行必要的整治,尽可能 恢复植被状况,以减少对景观的破坏。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排水
9、设施,遇雨水季节,路面径流集中,易造成路面 冲蚀或边坡崩塌、滑坡。因此工程措施中应设置足够的排水设施,以保证路堤两 侧区域排水的畅通和快捷。2、营运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排水管线施工工程,其主要污染在管道铺设工程的施工期。运营期 内不产生污染。故无生态环境保护措施。3、对基本农田的影响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 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 农田的活动。本项目提升泵站选址不在基本农田,但管网的敷设会占用基本农田。因此, 项目在施工期将管网敷设后,表面应覆盖还原基本农田,不得减少基本农田。五、结论本项目为花溪区石板镇蔡冲片区污水收集整治工程,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 花溪区石板镇蔡冲片区,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通过采 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生态环境角度来说,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