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施工企业可超一个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可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工程.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429653 上传时间:2023-11-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施工企业可超一个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可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工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山东省:施工企业可超一个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可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工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山东省:施工企业可超一个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可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工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山东省:施工企业可超一个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可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工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山东省:施工企业可超一个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可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工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山东省:施工企业可超一个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可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工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施工企业可超一个资质等级承接工程 可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工程.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山东省:施工企业可超一个资质等级承接工程可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工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4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C2019】53号),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的山东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建办市函C2017)798号),切实把有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推动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现就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作如下通知:一、允许信用良好、具有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

2、一等级的工程项目(一)信用要求1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本资质(专业)类别内市级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次,各级信用评级在本区域内有效。2 .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3 .近3年无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要求1企业能够根据拟承接工程项目规模,配备人员资格、数量满足要求且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2 .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拟承接工程等级、类别、规模相对应的执业或从业证书。(三)履约担保要求企业以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工程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四)其他要求1本项规定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对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3

3、.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业务时,对企业是否具备相应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二、对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的,可以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对具有水利水电和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的,可以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一)对施工企业的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和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与拟承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力量。4 .能够根据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等,配备专业配套、人员数量满足要求的项目管

4、理班子,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5 .能够以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工程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且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本资质(专业)类别内市级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次。6 .对跨资质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二)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2 .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类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3 .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4 .不得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上同时任

5、职,非受建设单位要求或不可抗力影响不得中途更换。(三)对建设单位的要求1建设单位在发包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时,不得排斥符合本条(一)(二)款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参与竞争。2.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书中,应给予上述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同等待遇,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不得区别对待。3.在选择施工企业时,不得将企业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初始业绩作为准入门槛。三、允许总承包企业承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所有专业承包工程(一)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总承包范围内不高于总承包资质等级的专业承包工程自行施工,不再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工程资质。(

6、二)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未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承接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三)建设单位对施工总承包范围内且不高于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的专业承包工程,不得另行发包,也不得强制要求总承包企业分包。四、对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参与政府主导的重大建设项目,不得设置初始业绩门槛(-)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包括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二)政府主导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使用预算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重大”的标准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三)建设单位在发包政府主导的重大建设项目时,不得要求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提交企业

7、初始业绩,但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调整优化招标投标、开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及备案、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有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二)在招投标等承发包监管环节,要加强对发包(招标)公告、报名条件、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审查,发现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及时责令整改。对符合本通知要求承发包的工程项目,要及时予以办理开工许可。(三)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建筑业企业跨资质类别、等级以及初次承接的工程项目,强化监管和服务,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四)对跨资质类别、等级承接工程项目,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控制不能满足承发包合同约定的,要及时责令整改、撤换,取消相关建筑业企业跨资质等级、类别承揽业务资格,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本通知自2019年9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2019年8月7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