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资本协议在我国实施的路径问题与方向.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巴塞尔资本协议在我国实施的路径问题与方向.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巴塞尔资本协议在我国实施的路径,问题与方向巴塞尔资本协议(以下简称巴塞尔协议)是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金融监管规则,从巴塞尔协议I到巴塞尔协议m,我国一直在积极借鉴、引入和实施,同时,作为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参与国际金融监管准则的修订,并通过我国的实践不断丰富巴塞尔协议的内涵和功能。本文在回顾巴塞尔协议在我国发展历程以及分析实施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从监管角度以及银行风险管理的角度,探讨巴塞尔协议在我国的实施路径和未来发展方向。一.我国实施巴塞尔协议的历程实施巴塞尔协议的过程可以分为两个纬度,一个是转化为国内立法文本的过程,即将巴塞尔协议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本国的监管立法;第二个是制度执行的过程,即将
2、立法文本具体为日常监管规则和管理规则。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在中国历经了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三版协议的实施过程各不相同:巴塞尔协议I最早引入,国内立法历经时间长,但是执行相对全面;巴塞尔协议n体系庞杂,国内立法化时间较长,执行时间更长;巴塞尔协议田国内立法化过程和执行过程均比较迅速。在监管立法层面,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于2012年颁布,整合了巴塞尔协议口和巴塞尔协议印,是巴塞尔协议在中国的落地版本,标志着符合国际标准、体现中国国情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制度建设的历史性成果。资本办法目前正根据巴塞尔协议m(最终版)进行相应的修改。在实施层面,资本办法确定了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标准方
3、法和高级方法。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量,普遍采取由监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方法。与此同时,我国部分银行积极实践,从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到应用完善,构建第一支柱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体系;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历经评估、验收,于2014年核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6家银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为第一支柱信用风险初级内部评级法、部分风险类别的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这标志着我国银行业风险治理能力建设开始迈上新台阶,部分银行以巴塞尔协议n确立的高级方法,实现巴塞尔协议印的标准。此外,部分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也正在积极建设第一支
4、柱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体系,但是后续监管部门评估、验收和核准并未启动。因此,正确认识巴塞尔协议的本质和演变,倡导激励兼容的监管机制,探讨通过资本监管促进银行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在当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二.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回顾中国银行业实施巴塞尔协议尤其巴塞尔协议的历程,历经了从监管驱动向银行主动实施的转变。同时,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在给银行管理带来实质性变化的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审慎性和准确性之间的平衡。一方面,提高模型的准确性,模型与前台业务部门契合度还需要提高,以适应业务的需求和客户的变化。另一方面,注意审慎性,考量跨周期性和数据的长度。风险管理和资源管理之间存在两张皮
5、,甚至是多张皮的现象。风险计量往往没有与资本管理、财务管理、薪酬绩效和用人机制进行有机整合,实际上,整个风险管理是需要深入到资本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薪酬和用人机制里,才能够有效管理风险、实质实行巴塞尔协议。全行需要同一语言、同一方向,不同的部门都有自己的专业,但是这些专业需要一个统一的语言和方向,巴塞尔协议的语言在经历了多年的检验后,可以作为不同领域的一个统一语言,PD、1GD、EAD、风险加权资产、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等能够应用到各自不同的管理领域里,实现全行统一语言、统一定义。模型的本土化和模型的质量有待提高。计量模型充分符合中国实际、准确刻画客户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风险计量的结果往
6、往是对一年的违约概率进行预测,而一年之后实际违约率的情况难以得知,所以会存在实际违约率高于或低于模型预测值这种情形。模型的敏感性也存在一些不足,一个客户违约的前半年、前一个季度,甚至到一个月前,如果评级没有变化的,一直持续在某一水平上,然后突然发生客户违约,这就说明评级敏感性不足。同时,模型的业务含义与经济含义不足。数据治理和IT的系统支持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大数据风控对巴塞尔协议的统计模型也会产生挑战。三.继续推进高级方法的必要性我国银行业不仅需要提高资本的数量和质量,而且需要使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评级分布等风险量化语言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应当继续鼓励实施巴塞尔协议口所创立的以内部评级法为
7、代表的高级方法。实施高级方法是提高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高级方法的实施是加强银行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高级方法的实施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强调治理架构和政策流程是保障、计量模型是工具、数据和IT系统是基础、应用是灵魂,避免为模型而模型、为资本而资本。尽管银行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高级方法实施过程本身为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了理念、工具和实现路径,可以有力地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从我国已经实施高级方法银行的实践来看,高级方法的实施过程就是改进风险治理的过程,董事会、高管层,前中后台各部门以及总分行的风险管理职责得到有效整合;高级方法的实施过程也是制度流程改造和规范的过程;还
8、是风险量化工具开发和发展的过程;更是数据质量和IT系统建设水平强化的过程。实施高级方法目的是让银行学会通过内部模型这个统一的尺子去量化风险,使银行风险管理更加系统化、一致化、精细化,推动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从定性为主转变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并将风险计量结果深入应用于贷款审批、定价、绩效考核等日常经营管理,从而切实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以资本约束和风险调整后利润回报作为经营管理的核心要求,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转变发展模式。通过高级方法形成监管激励兼容机制,以风险权重和资本计量等市场机制引导银行进行客户结构.产品结构.期限调整,激励持续改进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激励兼容的监管激励传导机制为:客户
9、质量、客户结构资产质量内部评级(风险管理工具、风险管理工具使用)一一风险管理水平一监管资本要求。风险管理水平高同样的监管资本,做更多的资产,因为风险权重不一样,形成内生性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高级方法是提高监管能力的主动选择。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银行客户总量不断增多、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风险状况日趋复杂,对监管能力和有效性提出了挑战。高级方法的实施,将为监管者提供有力的监管工具箱,从定性监管转为定性定量相结合监管,从不良率等事后监管指标向评级分布、违约率等事前监管指标转变,从监管资本充足率的结果向计算过程转变,有效提高监管的前瞻性、客观性和主动性。四、持续推进的重点方向和路径坚持资本约束
10、机制,推动银行经营转型。以资本充足率为抓手,强化资产扩张的约束机制,转变以规模和速度为主导的发展模式,走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发展道路,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和力度,增强银行体系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防范重大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继续鼓励高级方法实施,坚持激励相容,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继续鼓励银行实施高级方法,以资本监管为契机激励银行成为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经营稳健、监管指标达标、数据质量良好、信息系统完备的银行。对实施准备质量好、模型计量结果审慎的银行,监管部门鼓励使用内部计量结果计算监管资本。这些要求有效促使银行加快提升自身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有序推进,确保银行
11、实施质量。巴塞尔协议实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长期持续的过程。第一步:核准第一支柱信用风险初级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的部分风险类别以及操作风险标准法邛艮于样本比较充足、管理比较成熟的模型和风险暴露,实施的机构也集中于境内分支机构。第二步:推行第二支柱评估和核准。第二支柱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内涵,将资本管理、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予以有机结合,通过第二支柱来健全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打牢风险管理根基。第三步:审慎推进升级换代和扩大覆盖范围的工作。在第一支柱信用风险初级内部评级法运行和监管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审慎推进高级内部评级法实施工作。第一步核准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虽然核准的范围有限、银行自行决定的参
12、数有限、方法也为初级内部评级法,但能够有力推动银行风险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风险管理量化工具的使用、数据质量和信息系统的完姜QO三大支柱同时推进,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巴塞尔协议的三大支柱是一个整体的体系,第一支柱是计量技术,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种主要风险,通过计算出三种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之和作为资本充足率的分母;实际上是对三大主要风险的管理。第二支柱是全面风险管理,除第一支柱的三大风险外,还包括第一支柱涉及但没有完全覆盖的风险,包括集中度风险、剩余操作风险等,以及第一支柱未涉及的风险,包括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对商业银行有实质性影响的其他风险。同时,将资本
13、、风险、业务相融合,通过资本规划将银行的风险战略、风险偏好予以整合。第三支柱则是引入市场约束,通过市场来激励好银行“、约束坏银行。在我国实施巴塞尔协议应当三大支柱同时推进,将巴塞尔协议所构造的管理逻辑充分应用。注重模型应用,避免为模型而模型。模型应用是实施巴塞尔协议的灵魂,督导银行将模型参数应用于信贷管理、风险政策,尤其是绩效考核,通过应用检验模型的准确性、稳定性,同时应用本身可以为银行提供现代风险管理的工具。通过模型计量结果的应用,银行量化风险,既可以计算整体风险加总,也可以分行业、区域、产品、客户、项目等维度计算不同层次的风险,促使银行通过实施巴塞尔协议提高组合管理水平。多种监管措施组合使
14、用,有效监管巴塞尔协议实施。从监管层面上,一方面,将日常监管与巴塞尔协议实施相结合,将其转变为日常监管工具,同时将日常监管的重点、难点融入其逻辑框架,构建新的监管模式。另一方面,督促银行将经营决策与巴塞尔协议进行融合,改变实施资本协议仅仅是风险管理部门为模型而奋斗的局面,将巴塞尔协议实施与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顶层设计相通,横向来看与前中后台相连、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各有牵头部门,纵向来看与分支机构、一线操作相关,使全行上下对巴塞尔协议均有切肤之感。以此促进银行从公司治理、政策流程、计量模型、数据IT等方面打牢内功,从而提升中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此外,银行在实施高级方法时,具有监管套利的道德风险,为了控制风险,对于存在问题的模型,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多种组合措施,一是进行监管校准;二是设定单个模型的最低风险权重;三是对有问题的模型采取权重法权重或者退回权重法;四是退回权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