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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有限公司总部市场营销中心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总部市场开拓经营效能,围绕集团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适应高质量快速发展的要求,充分激发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在体制机制改革的框架内探索建立健全营销激励机制与薪酬分配制度,将员工自身发展目标与集团战略目标有机结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市场营销中心的营销岗位人员(以下简称营销人员)。集团所属子公司以及总承包(以下统称企业)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营销人员激励制度,并报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三条营销人员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差异化分配原则。坚持对标市场水平,按个人价值贡献进行差异化分配的原
2、则;(二)精准考核原则。坚持“干什么、考什么”与“谁管理、谁考核”的精准考核原则;(三)正向激励原则。坚持以业绩为导向,体现员工自身价值,建立以提高员工成就感,以实现目标为导向的正向激励原则。第二章营销人员的选聘和管理第四条营销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选聘等方式,从集团所属企业或人才市场等渠道公开选聘。人员选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经营管理部组织实施。第五条营销人员的劳动合同由总承包负责落实签订。营销人员的聘用协议由经营部负责签订。第六条营销人员的薪酬标准和社保公积金缴纳标准由集团核定,总承包负责发放及缴交。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按税务政策申报。第七条营销人员薪酬统一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由集团核定后,单列进
3、入总承包的工资总额进行清算,不占用总承包的工资总额指标。营销人员的人工成本可由集团拔付给总承包或在集团所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总承包的视同利润。第八条通过集团内部选聘的营销岗位人员,经考核认定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以及职业操守良好但工作能力或身体原因无法胜任现岗位的,解除营销岗位任职,劳动关系转回原调出单位,由原单位按调出前职级安排工作并重新核定薪酬标准。第三章营销人员薪酬构成第九条营销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项目中标奖励三部分构成。(一)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收入部分,为保障性工资,每月按薪酬标准发放;(二)绩效薪酬是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的收入部分,每月预发,每年根据绩效
4、考核结果清算;(三)项目中标奖励则以营销业绩为导向,与集团对市场营销中心下达的自主承接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当年度目标完成率达到80%以上,可按一定比例计提项目中标奖励。第十条自主承接项目是指以集团为主体承接的不带投资的施工项目,分为自营项目和联营项目。自营项目认定的原则为房建总包项目目标利润率24%的项目或基础设施项目和专业工程项目目标利润率26%的项目。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计提项目中标奖励:(一)月进度付款比例或节点付款比例折算为月进度V75%的项目;(二)计价条款中主材不可调的项目;(三)联营项目目标利润率低于2.5%的项目;(四)由集团下属单位以集团名义运作,且无须集团
5、提供支持的项目。上述不计提项目中标奖的项目中,如有对企业有战略意义或者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的,可采用“一事一议”原则,由集团市场营销中心提出申请,报经营部、分管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可计提。第四章项目中标奖励的计提第十二条计提标准(一)自营项目:以合同总额为计提基数自营项目中标奖励二合同总额X奖励系数K1(自营项目奖励系数K1根据项目目标利润确定,K1按0.3%。-1.5%。计取)1房建项目,目标利润为4%时K1的基准值为O.3%o,每增加0.5%,则K1取值增加0.1,K1最大取值为1.5%oo2.基础设施项目(含市政、水利等)和专业工程项目(含安装、装饰等),目标
6、利润为6%时K1的基准值S3%。,每增力口0.5%,则K1取值增加0.I%。,K1最大取值为15%o。(二)联营项目:以项目收益为计提基数联营项目中标奖励二项目收益xK2(联营项目奖励系数K2根据项目收益率确定,形按0.5%-1.5%计取)评价条件评价内容K2取值项目收益率2.5%W项目收益率V3%0.6%3%W项目收益率V3.5%1%3.5%项目收益率1.5%备注:联营项目奖励系数K2根据项目收益率按0.5%-1.5%计取第十三条计提比例项目中标奖励与市场营销中心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当年度目标完成率达到80%以上可按比例计提项目中标奖励。年度营销目标完成率80%以下80%(含)-85%85
7、%(含)-90%90%(含)-95%95%(含)-100%100%(含)以上中标奖励提取比例0%50%60%80%90%100%第五章薪酬核算与支付第十四条项目中标奖励的申报采用年度集中申报的方式。当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完成申报。申报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第一次合同款收款凭证复印件、项目管理委托书或目标利润下达文件等。第十五条项目中标奖励以营销人员对项目中标的贡献大小为原则,并结合项目中标奖励核定情况进行分配。项目中标奖励分配方案由集团市场营销中心按营销人员对每个项目的贡献不同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并上报集团,由经营部、分管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审批表报人力资源
8、部备案。第十六条营销人员月度薪酬(基本工资、绩效薪酬)由总承包负责发放。项目中标奖励待奖励分配方案审批通过且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后,一个月内由总承包清算兑现。第六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营销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由经营部负责。年度绩效考核按照营销人员绩效考核表(见附表)的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清算年度绩效薪酬。第十八条营销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退出程序的启动条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解除营销岗位任职。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均为“基本称职”的,解除营销岗位任职。第十九条营销人员岗位的解除程序由经营部提出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后依据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执行。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二
9、十条对存在未按计提标准审批项目中标奖励、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通过审批、审批程序未完成前发放营销奖金、擅自扩大项目中标奖励发放范围等情况的,集团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约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措施,扣回超发的项目中标奖励。第二十一条对在项目中标奖励申报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编造虚假资料的,集团将根据涉及金额和恶劣程度,对责任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约谈、诫勉谈话、停职、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措施,同时双倍扣回超发金额。第二十二条对集团总部市场营销中心人员在日常监督和检查过程中被发现的问题,视问题情况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由经营部报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集团决策。第八章
10、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有关规定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即依据上级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营销人员基本工资、绩效薪酬标准月度薪酬标准按照1.6-2万元/月标准发放,设置五个层级,每层级相差IOOO元。薪酬分档基本工资(元/月)绩效薪酬(元/月)合计(元/月)A70001300020000B65001250019000C60001200018000D55001150017000E5000HOOO16000)年绩效考核表所属周S门:岗位名称:员工姓名:日期:指标类别指标名称权重目标值评分原则实际完成情况考得1承接工程量(独立)40%目标值()万
11、元完成目标值得满分,完成值在60%以下不得分,完成值在60%(含)以上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得分2项目投标数10%目标()个项目完成目标值得满分,未完成目标值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得分3项目中标数15%目标()个项目完成目标值得满分,未完成目标值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得分4工程信息收集数量15%A类信息收集目标()个,通过信息初始登记目标()个完成目标值得满分,未完成目标值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得分5合同谈判与评审管理5%按要求拟定工程合同谈判草稿,组织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所签合同全部执行合同评审流程要求,领导签字齐全按照目标要求完成,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评分6出勤管理15%出勤率目标()%以今日水印相机软件进行打卡管理,对每日客户拜访拍照上传,确定出勤情况。加权得分:考核人签字:被考核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