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docx(1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穗埔文广旅规字(2023)1号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各有关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业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实施。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2023年1月28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贝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3)11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第
2、二条办法与本细则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签订承诺书的相关文化旅游企业或机构。办法所称“文化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如该标准修订,按新标准执行)为依据,按照对应的行业统计代码确定。办法所称“旅游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如该标准修订,按新标准执行)为依据。办法和本细则扶持旅行社、旅游饭店(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三个类别,分别参照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7及相“6110
3、”“786”行业统计分类代码。旅行社、旅游饭店(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须取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旅游行业管理机构的许可或评定资质。办法所称“机构”是指经各级民政部门批准登记成立,为本区文化旅游行业服务,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的文化旅游领域行业组织。第三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获奖设计作品、第七条第四款的工业设计中心、第七条第五款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演出场馆、艺术品展示交易平台、第七条第六款的重要景区项目,其申报单位不受本细则第二条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表(2018)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统计分类约束,但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须在本区。第四条申请办法扶持资金的企业或机
4、构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对相关扶持政策及约定己知悉。获得办法扶持的企业或机构如违反承诺内容,应当主动退回已领取的相关扶持资金。第二章落户奖励第一节新设立企业或机构奖励第五条对在办法有效期内新设立,在本区统计达到规模(限额)以上并办理入统手续,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请该奖励的有关说明如下:(一)该奖励所称“新设立”以企业或机构注册登记时间为准。享受项目落户奖励的企业或机构,其设立和实缴注册资本时间均应在办法有效期内。(二)该奖励所称“实缴注册资本”专指货币出资,不包括其他方式出资,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数据为
5、依据。(三)申请该奖励的文化旅游企业或机构须取得与从事行业相关的许可资质,在本区内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实缴注册资本应用于主营业务经营发展。第六条该奖励特殊情形说明如下:(-)在办法有效期内从市外迁入并增资的企业,在本区新增营业收入IOOO万元以上的,以企业迁入后在本区实缴到位的注册资本净增资量,参照新设立企业或机构奖励的条件和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增营业收入、注册资本净增资量均应扣除企业迁入前一年在迁出地的相关数据。(二)区内企业与市外企业合并,通过收购、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形式在本区新成立的企业,参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申请落户奖励。(三)同一集团公司及关联公司在本区设立多家公司的,不超过3家
6、公司(含集团公司本身)享受项目落户奖励。同一集团公司及关联公司间存在以相互投资的形式提高注册资本金情形的,仅1家公司(含集团公司本身)可享受项目落户奖励。企业在申请该奖励时须提交集团公司组织架构说明文件。第七条该奖励分两笔拨付,在审核通过后划拨扶持资金的50%作为第一笔资金;获扶持单位在获得第一笔资金后,连续3年均保持规模(限额)以上,可申请拨付第二笔资金。第二节文化人才工作室扶持第八条对经国家有关部委认定,或者获得国家级文化艺术类重要奖项(限个人奖项)的国内外文化人才设立的工作室,经评审,每年支持不超过3个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扶持。所扶持的文化人才工作室主要包括音乐类、舞
7、蹈类、戏剧类、美术类、曲艺类、书法类、文学类、其他类型(含非遗传承、广播影视与新媒体艺术、时尚创意等)。申请该扶持的“文化人才”包括以下范围:(一)获得国家有关部委的下列认定:1 .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文艺界人才)。2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3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4 .国家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文艺界人才)。5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6 .中国政府友谊奖(文化领域专家)。(二)获得中共中央宣传部门颁发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含子项8个: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戏剧
8、、广播剧、歌曲)主要作者(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的前3名。(三)获得国家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一等奖。(四)获得国家广播电视、电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子项2个:中国电影“华表奖”和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的优秀或最佳导演奖、优秀或最佳编剧奖、优秀或最佳男演员奖、优秀或最佳女演员奖)。(五)获得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限获奖作者)。(六)获得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颁发的下列奖项:1 .中国戏剧奖(限梅花表演奖;曹禺剧本奖;优秀剧目奖单胜奖中
9、的优秀演员奖、优秀编剧奖;小戏小品奖获奖作品中的编剧、导演、主要演员)。2 .中国舞蹈荷花奖(限编导金奖的编导;表演金奖的主要演员)。3 .中国书法兰亭奖(限书法篆刻类作品最高奖项)。4 .中国电视金鹰奖(限主要演员奖项中的最高奖项、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5 .中国电影金鸡奖(限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编剧、最佳导演奖项)o6 .大众电影百花奖(限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编剧、最佳导演奖项)。7 .中国音乐金钟奖(作品奖、表演奖的最高奖项,只限个人奖项)。8 .中国美术奖(限创作奖金奖)。9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限作品金奖、银奖)。10 .中国曲艺牡丹奖(限表演奖、文学奖)。I1中
10、国摄影金像奖(限创作奖)。12 .中国美术金彩奖(限作品奖金奖)。13 .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限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最高奖)。(七)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限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奖项)。OU获得中国作家协会颁发的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鲁迅文学奖限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诗歌奖、全国优秀散文杂文奖)。(九)获得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奖(限作品特别金奖、金奖)。第九条该扶持的有关说明如下:(一)文化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热爱中国文化,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严谨;2 .具有深厚
11、的文化艺术修养、扎实的专业知识、高超的专业技能,学术能力和艺术水准得到同行业和业内专家认可;3 .在创作表演、传承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成就突出,在业内影响广泛,能够发挥专业带头人作用,推进文化发展创新,对所在领域发展具有重要贡献;4 .身体健康,且年龄不超过70周岁;5 .港澳台籍、外籍人员须取得合法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二)文化人才工作室以工作室名义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室按如下要求组建并开展相关工作:1工作室依法注册成立,设立时间须在办法有效期内。6 .工作室名称应含文化人才姓名(与国家有关部委认定证明或获奖证书上的姓名一致),文化人才应为企业或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与所依托企业或机构签署有关委托
12、协议。7 .工作室文化人才作为领衔人主持工作室全面工作,组建团队协助开展工作室项目。8 .工作团队须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梯队结构,且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品常驻T作室保宿R常丁作、5.工作室在氽区内有固定百合法场所,办公条件完备、设施完善。6 .工作室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工作台账完备,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不自住田汩录7 0工作室箴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8 .工作室应结合文化人才特长在工作周期内开展项目研究、作品创作、人才培养、宣传推广等特色项目活动,创作和推动一批影响力大、具有鲜明特色的文艺精品或品牌项目。申报时工作室须提交特色项目策划书(含项目方案、时间铺排、预算),承诺工作室周期
13、内须完成的项目内容。9 .获扶持期间,除上述特色项目外,文化人才应带领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自主(含配合区相关单位)开展不少于12次的活动项目(含公益类活动),促进本区的文化传承与创新、城市文化形象的塑造与传播,提升黄埔区文化软实力。10 .在获该奖励扶持期间,凡属工作室成果的作品、项目等,须在成果的发表、评奖、应用中,在明显位置标注“广州市黄埔区文化人才工作室”字样,版权归工作室所有。第十条该扶持的发放标准如下:(一)在办法有效期内,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每年评审扶持的文化人才工作室不超过3个。(二)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文化人才及其工作室,分为A、B、C三档,分别给予300万、240
14、万、180万元奖励。(三)评审档次与申报单位最初申请档次不一致的,申报单位申请时策划书内所承诺工作内容不可改变。(四)评审扶持的工作室须与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承诺需要完成的项目内容。第十一条该扶持的管理与验收程序如下:(一)资金发放:三个阶段发放经费。1第一阶段:工作室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划拨扶持资金的三分之一作为第一笔资金,用于工作室相关工作开展支出(不含工作人员的薪酬及奖金)。2 .第二阶段:工作室达到工作周期中期后,向评审小组提交中期成果申请中期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评审结果为“合格”的,划拨扶持资金的三分之一作为第二笔资金,用于工作室相关工作开
15、展支出(不含工作人员的薪酬及奖金);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划拨第二笔资金,仍不合格的停拨经费,并视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付资金。3 .第三阶段:工作室在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评审小组提交结项成果申请结项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评审结果为“合格”的,划拨剩余三分之一的扶持资金;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停拨剩余经费,并视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己拨付资金。(二)工作总结:工作室每季度提交一次阶段工作报告,并于每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经验体会、社会反映、工作经验等,并附上文化交流研讨、展演、培训等材料。(三)成果认定:分为中期成果认定和结项成果认定,由评审小组审核,成果认定按协议承诺的目标进行考核。(四)资金管理:工作室须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使用符合项目实际,在周期内保证扶持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在周期结束后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五)项目调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部分项目因客观原因执行条件发生变化的,由工作室提出书面申请,经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予以调整。(六)注意事项:申报单位或文化人才在办法有效期内仅限一个工作室项目获得扶持。已获扶持的工作室不得再次申报。第三节多元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