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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管理,明确有关单位或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参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02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范。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3、职责3.1项目部水电组a)负责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b)负责本单位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总平面布置和整体协调、管理;C)检查、确认本单位临时用电安全、可靠;d)负责工程项目临时用电的整
2、体规划和布局;e)负责各施工单位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批和用电安全管理;f)负责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g)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h)负责工程管理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的审批。3.2项目部安环组a)负责组织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b)负责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3 .3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管理范围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监督、检查及整改通知单的下发。3.4承包商a)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b)落实本单位临时用电作业的各项HSE防护措施。4、工作程序4.1 一般规定4.1.1 项目区域临时电源引入到施工现场,承包商应至少提前48小时向心连心项目部水电组提出书面申
3、请和签订临时用电协议,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水电组批准,现场作业负责人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才能开始作业。4 .1.2所有临时用电申请、临时用电方案或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均应在水电组备案。5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分承包商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6 .1.4施工单位临时用电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方案执行,如需变更增容须书面报水电组审批。1.1.1 1.5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箱及配电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检修结束送电时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并经第二人确认后方能送电,整个检修送电过程
4、必须由另一专业电工监护。1.1.2 1.6承包商应配备合格电工并将其负责范围、联系电话张贴在现场配电箱上。承包商的电工至少每天将自己负责的配电设备和线路仔细巡查一遍并记录,并随时对重点部位和移动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1.7 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安装漏电保护器应有出厂合格证,若为其它工程使用过的旧漏电保护器应按GB13955-2005中有关规定做动作特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用。4.1.8 挖掘作业前,应首先确认作业面是否有电缆,如果有,杜绝机械开挖,应尽可能停电后再进行人工挖掘作业,并有人员监护。4.1.9 防爆区域临时用电设施和使用必须满足防爆要求。4.2配电和漏电保护4. 2.
5、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符合下列要求:a)线路采用TN-S保护系统;b)采用三级配电系统;c)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5. 2.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是经许可的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合格产品,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一、二级配电箱外壳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三级配电箱外壳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6. 2.3现场配电箱应上锁并有专人保管,现场配电箱(盘)内应张贴配电箱日检记录及线路分布图,将每天处理的问题记录其中。箱体应张贴配电箱标识。7. 2.4配电箱应设分断时可见分断点的总隔离开关或总断路器,额定值和动作设定值应与各分路断路器相适应,分路断路器的额定值和动作设定值应与其所控
6、制的用电设备额定值和特性相一致,到用电设备的漏电开关应具有短路和过载保护功能,严禁使用刀闸开关控制用电设备。8. 2.5固定式配电箱应安装端正、固定牢固,其中心点距地面的距离应为1.41.6i;移动开关箱应固定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距地面的距离应为O.81.6m9. 2.6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5m。10. .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11. 2.8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
7、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腐蚀性物品。4. 2.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安装板上,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4.2. 10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PE线则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4.2.11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4.2.12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30mS04.2
8、.13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在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o4.2.14手持电动工具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上应有“回”字形标志。4.2.15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置独立的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4.2.16用电设备的保护线不得串联,保护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等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和钩挂。4.2.17与用电设备相关的
9、铁棚、金属平台或构架等应做好接地。4. 2.19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保护线,PE线使用专用黄绿双色线,线径满足相关要求,黄绿双色线只可用于PE线。4.3 电缆电线4. 3.1禁止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缆、电线,而且每一根电缆的中间接头不得超过2处。5. 3.2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6. 3.3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并应固定在绝缘子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它设施上,低压非铠装电缆的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路面高度不得低于4.5m07. 3.4直接埋地敷设的电缆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近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
10、不小于IOO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埋地电缆应在地面每隔不超过20m设置一个下有电缆的明显标识并标示其路径方向。8. 3.5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区域、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时(从2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15倍的防护套管,电线、电缆过路或可能有机械伤害的地方应加套管保护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防砸、防碾压措施。9. 3.6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10. 3.7电线、电缆不得与电、气焊、钢丝绳等绞在一起。11. 3.8电源线缆应采用“三相五芯”线,严禁使用4+1或32电缆线做电源
11、线。4.4 照明4.4.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电器。4.4.2在坑、洞、井内、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等场所作业,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4.4.3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小于0.5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4.4.4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4.4.5密闭空间、高温、有导电粉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o4.4.6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04.4.7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
12、地面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04.4.8行灯电源电压不大于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潮湿环境使用行灯还应保证: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4.4.10防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灯具。4.4.11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4.4.12所有金属外壳照明灯具全部要求接地。4.5防雷高度在32m及以上的钢构架、提升架、钢脚手架、塔吊、行车、烟囱等必须做防雷接地。引入电源的房屋、集装箱等必须做防雷接地,所有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o4.6其他要求
13、4.6.1在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和缺陷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直到找到问题或缺陷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后方可使用。4.6.2当工作暂停或施工人员准备离开现场时,应关闭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4.6.3重新送电前,电工应仔细检查确认所有的电气设施、用电设备处于正常状态。4.6.4每个施工承包商应指派至少两名合格的电工负责临时用电设施和相关设备的维护和控制,值班电工每天必须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护检查并做好记录,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干燥、整洁。4.6.5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工具和线路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6.6现场所有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箱、开关箱
14、应正确编号并采取防雨措施,配电箱箱门应关紧上锁,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箱、开关箱断电上锁。4. 6.7用电设备、线路维修时,其在上一级开关箱、配电箱内的接线必须断开。4.7 现场禁用的电气设备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心连心对项目建设区域做出如下用电禁令:a)禁止使用电炉;b)禁止使用花线(二芯线);c)禁止有接头的电缆直埋;d)禁止专业电工单人工作;e)禁止使用碘鸽灯;f)禁止使用不戴护网的移动灯具;g)禁止使用防护罩不全的电动工具;h)禁止使用绝缘老化的电线、电缆;i)禁止私拉乱接电缆、电线;j)禁止电线、电缆经过螺杆螺帽进行缠绕。4.8 承包商电气专业人员、设备进场a)电工必
15、须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电工入场培训时需注明工种、并在入场证上标注,并在项目部水电组、监理单位备案;b)承包商新增加电工、因任何原因将专业电工调离工作现场或变换电工,必须向项目部水电组、监理单位备案。4. 8.2电气设备进场a)承包商拟进场的电气设备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水电组、监理单位报验,验收合格后粘贴设备机具合格证,未经验收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得进入现场;b)需报验的设备必须提前48小时提出申请,并提供合格证与使用说明书等的复印件。5、考核办法4.1 项目部水电主管应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调施工单位手续办理,因协调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建设受影响的,每次考核IOO元,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岗察看直至下岗;4.2 项目部水电主管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规定要求,每天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用电情况,对于施工单位用电造成事故或其他恶劣后果的,除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有关责任外,连带考核现场用电管理人员50-200元/项次,并按照项目部安全风险金管理办法考核。4.3 施工单位未签订或续签安全用电协议书不准用电,私自违规接电及私自转接电源的,按偷盗处理,同时考核双方施工单位500-1000元。5. 4施工单位因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