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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抽水蓄能电站稳定性运行调度规则第一条机组在抽水启动过渡阶段,不宜在调相工况长时间运行;不宜直接在发电工况和抽水工况间转换运行;不宜采用机组空载运行作为发电旋转备用;不宜长时间单独调相工况运行;不宜长时间在机组m畸定区运行。第二条发电工况:机组并网后自动升负荷至180MW,满负荷340MW,一般不允许机组低于180MW运行。一般允许不超过两台非同流道机组同时投入AGC运行。抽水工况:机组抽水工况稳定运行时,带有功功率-340MW。抽水工况不能进行有功调整。第三条机组不宜长时间在调相工况运行,一般若调相工况运行时长超过半个小时,则当班中控值守人员应向省调申请是否需要转抽水或者转停机,若省调仍要求保持调相工况继续运行,值守人员应在生产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记事,说明情况。第四条上水库水位运行范围在615m-641m,下水库水位运行范围在166m-194m.下库水位高报警、跳机值分别为193ms194m,上库水位高报警、跳机值分别为640m、641mo第五条机组进相深度限制:发电工况运行有功带180MW时进相深度-140MVar有功带225MW时进相深度-130MVar;有功带340MW时进相深度-IOoMVar;调相工况运行时进相深度-IOOMVar;抽水工况运行时不允许进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