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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制度1 .医疗机构应当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高预检分诊能力。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病毒感染临床症状。对具有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2 .严格执行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3 .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由疾控等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确定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指导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控制可能的感染源
2、,有效阻断感染传播。4 .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5 .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6 .严格执行手卫生。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应当在手卫生5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使用对新冠病毒有效的含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7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人员防护管理,储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8 .正确实施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应
3、当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9 .加强清洁消毒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见附件3),消毒后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进行消毒效果评价。10 .合理安置患者。根据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传播方式和特定人员感染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采取合理的分区分类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风险人员因暴露导致交叉感染的机会。11 .规范医用织物
4、和医疗废物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12 .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12.1 门急诊应当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12.2 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12.3 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13 .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做好医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接尽接”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频次,开展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等主动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14 .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发现疑似感染暴发时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规范报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