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0版)》.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440806 上传时间:2023-11-1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31.6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0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0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0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0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0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0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0版)》.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附件7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责任清单分数配比条款数1.i11022.场所设施设备2023.人员管理524.进货查验1015.贮存与运输管理1516.经营过程控制3547滞IJ度落实518.加分项63合计10616浙江省小食杂店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项目序号责任清单配分检查细则及评分规范依据1证照管理10分1.1经营者持有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登记证应当合法有效并信息相符,食品经营登记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应当相符。51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登记证,缺一个扣5分;2 .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登记证失效,扣5分;3 .营业执

2、照与食品经营登记证信息不符,扣3分;4 .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地址等实际经营情况与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经营食品品种、经营地址以及是否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等信息。)不一致,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扣完为止。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第四、第六、第十三条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三小一摊”登记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1.2应当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张挂营业执照、登记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明和监督抽检产品的不合格信息,接受社会监督。51.未在明显位置张挂营业执照、登记证、监督抽检产品的不合格信息

3、的,每少张挂一项扣15分;2沫在明显位置公示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扣2分,每少公示一人,扣0.5人,扣完为止。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扣完为止。浙江省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二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2.场所设施设备20分2.1具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贮存等固定场所,场所布局合理,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101 .无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贮存等固定场所,缺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2 .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未分开设置,扣1分;3 .经营场所

4、环境卫生不整洁,存在积水明显等现象,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4 .未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扣2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扣完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三条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5.1、5.2、6.12.2具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容器、设备等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101 .未配备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设备,缺1个扣0.5分,扣完为止;2 .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不符合有关的食品安全标准,扣2分;3 .从事现场

5、制售项目,未配备专用的设备,扣1分;4 .未配备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防潮等防护设备、设施或防护失效的,1个扣0.5分,扣完为止;5 .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1个扣0.5分,扣完为止;6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未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扣完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三条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6.2、6.3、6.43.人员管理5分3.1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

6、品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31 .发现患有如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扣3分;(1)霍乱;(2)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伤寒和副伤寒;(4)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5)活动性肺结核;(6)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2 .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未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发现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8.33.2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7、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销售管理工作,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销售管理工作。21.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禁止情形的人员的,扣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4进货查验10分4.1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凭证,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10随机抽取3-5款不同类型的产品:1 .未有效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发现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2

8、 .未有效查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发现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3 .未按规定期限保存相关凭证,扣2分。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扣完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2.1、4.2、435.?与运输管理15分5.1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被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151 .未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不利于空气流通、防止虫害藏匿的,扣2分;2 .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设备

9、、设施不能满足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扣3分;3 .未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扣1分;4 .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显著标识或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扣5分;5 .生食与熟食未分隔贮存并明确标识,扣2分;6 .贮存散装食品时,未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每个扣0.5分;散装熟食制品未标明保存条件和温度,保质期不超过72小时的,未标注到小时(采用24小时制标注),标注的生产日期应未与生产者在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缺1个信息扣1分,扣完为止7 .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

10、等物质未分别包装,明确标识,并与食品及包装材料未分隔放置,扣3分;8 .运输工具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卫生不整洁,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15分,扣完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第五十四、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八条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5.4、5.6、5.7、5.9、5.11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版)第十五条6.1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明确要求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151.销售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1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所列产品的,每发现一种扣15分;重点检查: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2.存在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自酿酒、散装食用油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每发现一种扣10分,扣完为止。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15分,扣完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第六十八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八、第二十三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

12、营食品目录(试行)第七条6经营过程控制35分6.2食品经营人员经营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51接触直接入口或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时应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头发不应外露,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3、8.66.3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销售散装食品、特殊食品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标识要求进行食品销售。101一般要求:抽杳3-5个食品、食品添加剂:(1)标签上内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

13、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每个产品扣2分,扣完为止;2 .特殊食品:(1)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扣1分;(2)销售保健品未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此品不能代替药品字样,扣1分;3 .散装食品:(1)未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2)分装的食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和延长保质期,扣5分。4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六十八、七十、七十一、七十二、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

14、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三条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6.8、6.9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63(1)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扣1分;标签、说明书未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2)不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每个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扣完为止。6.4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51.发现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1)没有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扣3分;(2)应当召回,没有召回的,扣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GB31621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7.17.制度落实(5分)7.1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确保制度有效落实。51 .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缺一个扣1分;2 .未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扣3分;如:(1)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感官性状异常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定期对从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