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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行政区自然村数量已治理自然村数量新增治理任务数(按年度分)共计其中:重点区域共计其中:重点区域其中:需提升改造共计其中:重点区域2023202320242025期末治理率埔前镇1501165442295854717201475%源南镇3422151013128732079%源西街道68603130141816765072%东埔街道16121310310010087%合计268210113925989782127271475%注:重点区域是指:1人口规模较大(IOOO人以上)且居住集中;2.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3.涉及大江大河(包括新丰江、东江干流);4,
2、涉及综合整治河流流域(包括东埔河、黄果沥河、黄沙河、黄子洞河、金竹沥河等);5.涉及美丽乡村景观示范带等5类村庄。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根据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本方案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已建成和逐年新建投入运行的污水收集设施、管网设施、处理终端及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构筑物、机电设备以及附属设施。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依照政府主管、市场主导、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原则,实现运
3、维管理规范,设施运行正常,出水达标排放的目标。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运行维护经费按3万元/(自然村年)、资源化利用设施及管网运行维护经费按05万元/(自然村年)标准执行,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纳入年度区财政预算。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自然村管网运维费用不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预算范围。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明确管理部门和落实管理人员,制定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制度,规范设施档案管理。按照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程序委托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进行运维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对运营维护单位的运行
4、维护工作开展管理、监督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拨付运行维护经费的依据,协调解决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矛盾纠纷。五、区有关主管部门作为监督管理主体,负责对各镇(街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区财政局负责运维奖补资金预算安排,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三)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协调推进农村领域污水管网与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协同做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依据考核结果核定运维奖补资金,编制运行维护资金年度预算。(四)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组织开展
5、监督性监测,协同做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六、各行政村配合镇(街道)履行本村污水处理设施的保护管理职责,将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监督、指导新建(改建)农户污水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农户作为受益主体,负责做好户用三格化粪池、接户管、清淘井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主动参与设施的巡查管理、维修。七、各镇(街道)要督促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应当落实运行维护管理内容,建立运行维护管理专业队伍,制定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定期维护、应急维修和巡查、检查等工作,定期向镇(街道)管理部门报告运行维护情况。同时,应当在村内适当位置公示运行维护范围、标准、巡查时间、
6、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八、设施运行维护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收集管网配套、管道通畅;(二)定期检测进出水水质,日处理能力IOO吨以下(含100吨)的集中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的检测频次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日处理能力100吨以上的集中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的检测频次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三)定期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客井、调节池进行清渣,对集水井和厌氧池池底进行清淘,污泥无害化处理;(四)做好日常维护人员安全防护,特别要注意防止跌入厌氧池。厌氧池下人清理时,须在白天和池内无危害气体时进行,并应有人在池外配合。(五)定期检查维护回流泵、提升泵、潜水泵、风机运
7、行情况,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长期不用的水泵应吊出集水池存放;(六)定期巡查电气设备、电力电缆运行情况,并填写巡查记录,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七)电力的绝缘必须满足运行要求,电缆终端连接点应保持清洁,相色清晰,无渗漏油,无发热,接地完好,埋地电缆保护范围内应无打桩、挖掘、种植树木或可能伤及电缆的其他情况;(八)定期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井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发现盖板上杂物、覆土等应及时清理;(九)定期检查人工湿地植物生长状况,及时补种,及时清理杂草、垃圾,冬季对植物及时进行收割;定期检查湿地系统是否堵塞,若遇堵塞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疏通。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应
8、当达到以下要求:(-)管道完好通畅,无渗漏,窖井与井盖完好,无污水冒溢;(二)调节池完好无渗漏、堵塞,隔栅池完好,杂物得到及时清理;()水泵、风机运行良好,配电设施无缺损、漏电、跳闸等异常;(四)处理系统主体设施结构完好,无裂缝,无明显不均匀沉降,进水及过滤顺畅,无污水漫溢,主要设备运行正常,人工湿地(氧化塘)水生植物生长良好;(五)污水处理设施的绿化带和生态湿地杂草得到及时清除;(六)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十、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应当每月向镇(街道)管理部门报告运行维护情况,运行维护报告内容如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水量、耗电量统计表;(二)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复印件;()可能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
9、行的自然或人为因素等情况。十一、运维单位不得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停用等原因,确需停运全部或者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污水处理设施停运10个工作日前,将停运原因、应急处理措施等向区级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十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注意保护好污水处理设施,如发现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实施下列危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损毁、盗窃污水处理设施;(二)穿凿、堵塞污水处理设施;()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四)向污水处理设施倾倒生活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五)建设占压污水处理设施的
10、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六)其他危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十三、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实时监控处理设施运行动态。十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列入各镇(街道)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按照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地运行维护成效和拨付运维资金的依据。十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附件3: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为加强对我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提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水平,落实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确保实现污水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目标,根据源
11、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考评办法。一、考核对象各镇(街道)已建成和逐年新建投入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设施除外。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管护机制、日常运维、治理效果及工作成效。三、计分标准()基本分评分(IoO分)1管护机制(20分)(1)镇(街道)明确本辖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综合管理部门、落实了管理人员。考评方式:查看相关文件考评分值:4分,每缺一项扣2分(2)镇(街道)定期对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运维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每季度不少于2次。考评方式:查看资料(工作计划、检查记录)考评分值:8分
12、,每缺一次扣2分(3)镇(街道)制定了日常运维管护制度。考评方式:查看相关文件考评分值:2分,否则不得分(4)设施档案管理规范。考评方式:查看档案资料考评分值:2分,否则酌情扣分(5)各污水处理设施设置明显的永久性“XX污水处理厂(站)”标识及“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及排放标准”标牌。考评方式:现场查看考评分值:4分,每缺一项扣2分2.日常运维(40分)(1)污水处理设施保持良好正常运行(处理主体设施结构完好,进水及过滤顺畅无漫溢,水泵、风机运行良好,配电设施无缺损、漏电)。考评方式:现场查看考评分值:10分,有异常酌情扣分(2)运维管护人员能正常履职,有设施运维记录台账(包括污水设施运行记录、巡
13、查记录、维修维护记录)。考评方式:查看记录考评分值:8分,每缺一项扣2分(3)污水处理格栅池或沉淀池内杂物能及时清理,周边防护设施无损坏。考评方式:现场查看考评分值:8分,否则酌情扣分(4)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区域内植被、植物生长良好,无杂草丛生现象。考评方式:现场查看考评分值:4分,否则酌情扣分(5)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频次:处理规模大于50m3d(含)的每季度自行监测一次;处理规模在5m3d(含)50吨/天(不含)每季度自行监测一次;监测项目: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考评方式:查看监测报告考评分值:8分,每缺一次按比例扣分(6)在污水处理设施显要位置公示第三方
14、运维内容、运维监督电话、运维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考评方式:现场查看考评分值:2分,每缺一项扣1分3.治理效果(40分)(1)出口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要求。考评方式:查看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监督监测和镇(街道)自行监测报告考评分值:15分,按照监测超标次数与总监测次数比值进行折算(2)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以上。考评方式:查看流量计数据考评分值:1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如年污水处理量低于设计处理能力的20%则不得分(3)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考评方式:现场随机抽样询问考评分值: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满意度低于50%不得分(二)加减分评分1被列为省、市、区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
15、现场会会场或现场会参观点的,分别加5分、3分、2分。2 .接受省、市检查、考评并获得肯定的,每次分别加4分、2分。3 .因污水治理效果不理想或运维管护工作不到位,被省、市、区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分别扣5分、3分、2分。4 .被省、市、区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5分、3分、2分。四、考核组织运用(-)组织考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组成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工作组,于每年11月份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实地对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情况进行考评打分。(二)成绩运用。将考评结果划分四个档次,其中得分90分以上的为“好”,拨付奖补标准100%的运维管理费用;得分70分-89分为“较好”,拨付奖补标准80%的运维管理费用;得分60分-69分为“一般”,拨付奖补标准50%的运维管理费用;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拨付运维管理奖补资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