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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县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部门基本情况(一)在职人员情况及机构设置湘潭县水利局位于湘潭县易俗河凤凰中路288号,是湘潭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县人民政府组成局,水利局机关共有6个内设机构、8个事业单位,局机关编制人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51人;在职80人,其中工资统发人员60人,非统发人员20人;退休53人,车辆编制数4辆,实有4辆,另有公务执法艇一艘。水利局下辖9个二级机构,编制人数60人、在职53人,退休100人。(-)部门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涉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开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有关实
2、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组织编制全县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提出全县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3)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和监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政策法律规定负责水利经费的征收管理。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城乡供水、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水务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和重大水务工程环境评价报告,并报批;
3、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4)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域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城乡供水、节水、堤防排水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供水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5)贯彻落实国家移民政策;编制后期扶持规划;制定移民资
4、金管理办法;组织移民技能培训;负责移民工作的协调以及移民后扶补助金、口粮补贴款的发放管理;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工作。(6)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7)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水旱灾害防治和应急水量调度,配合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水土保
5、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9)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塘、坝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县的河道保洁工作;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县域范围内的重要水利工程。(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
6、的监督。(H)负责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任务及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性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务行业队伍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情况1、前期准备(2023年4月11日一4月15日)(1)确定评价指标,制定评价工作底稿、评价报告内容;(2)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3)确定需要各站所配合的事项;(4)召开评价工作布置会,并对评价相关人员进行培训;(5)了解收集整理绩效自评的相关资料。2、组织实施(2023年4月16日一4
7、月20日)(1)填报基础数据表、信息调查表;(2)评价小组收集相关资料;(3)进行实地考评。3、分析评价(2023年4月21日一4月28日)(1)评价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整理、综合分析项目相关信息;(2)评价小组根据相关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3)就初步结果和评价报告初稿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4)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二)部门自评情况在自评过程中,我们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评价程序,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进行比较,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工作业已完成。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5分,评定等次:优
8、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分析根据收集的绩效资料,结合被评价单位年度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及自评报告内容,湘潭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情况如下:1、年初预算安排明细情况(按预算报表填列)预算支出类型金额(元)一、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89018042、商品和服务支出17315003、其他资本性支出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460基本支出小计10730764二、项目支出专项支出13547364项目支出小计13547364总计24278128湘潭县水利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明细表项目本年预算(元)备注合计273000一、因公出国(境)费0二、公务接待费81000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9、费192000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0002、全年预算安排明细情况:(年度预算报表填列)预算支出类型金额(元)一、基本支出1、工资福利支出:9576283.87年初预算安排8901804预算追加安排674479.87上年结转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82300年初预算安排1731500预算追加安排0上年结转35080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676年初预算安排97460预算追加安排266216基本支出小计12023259.87二、项目支出年初安排13547364预算追加安排1000000预算压减支出项目支出小计23547364总计26569623.873、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
10、况科目预算支出实际支出超支预算执工资福利支出9576283.879422601.6398.4%商品和服务支出18392841784978.197.04%对个人和家庭补363676363676100%其他资本性支出一合计12023259.8711571255.7396.25%4、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项目预算支出实际支出超支预算执水利管理事务支出163,200163,200100%水淹区口粮补贴经费790,000790,000100%水费转移支付9,934,164993416410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460,0001,460,000100%防汛抗旱经费(险工隐患处置、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维
11、护、防汛值班补助)400,000400,000100%消防栓维护、检修试水等经费200,000200z000100%金霞山、龙兴寺消防用水项目600,000600,000100%合计1354736411525361.24100%本单位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目标1依法行政,维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争创文明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法地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等政府采购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不超年初预算总额。目标2:统筹协调、统一管理水费转移支付资金等7个业务性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监管,积极开展项目争取、申报等前期工作,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5000万元以上。目标3:
12、积极组织实施专项工程建设,做好水利建设资金等2个项目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完成水利建设投入IoOoO万元。5、部门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情况:(1)、水利管理事务支出16.32万元: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其中:人事代理12.32万、劳务派遣4万。(2)、水淹区口粮补贴经费79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立项依据: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2007年)第10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移民扶助金由县市区政府包干负责,统筹调剂解决小水库移民.原享受了口粮补贴而不能享受每人每年600元后扶政策人员和其他连带影响人口的吃坂困难问题。(3)、水费转移支付993.
13、4164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立项依据:政府常务会议2013年3号的精神,将过去向农民收取的农业灌溉水费,由财政资金转移支付予以保障,主要用于8个中型水管单位的人员经费和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共需993.4万元,其中:工资443.4万元,乡镇补贴24.2万元,五险二金243.9,遗属补助5.2万元,绩效考核奖金102万元,公用经费65.28万元,退休人员慰问9.2万元,日常维修养护经费100万元。(4)、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经费146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2015年10月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5次),依法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委托湘潭县农村水质检测中心,对全县检测范围的水样进行采样和
14、检测。(5)、防汛抗旱经费40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为切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入汛期之前必须组织的汛前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度汛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需及时进行处置,以提高我县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支出明细:乡镇度汛隐患处置20万元。为确保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系统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我局每年汛前组织对所建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存在问题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更换或升级,确保所有设备设施正常使用。依据:省防指、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支出明细:水位站、雨
15、量站维修维护10万元。每年汛期(4月1日至9月30日)我局严格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和处置汛情、灾情、工程调度和抢险救灾等各类情况,向党委、政府提出指挥决策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据:市防指关于我市防汛抗旱值班补助费的请示、国家防总关于对设立防汛值班补贴的答复意见。支出明细:4-9月份防汛值班补助发放10万元。(6)、消防栓维护、检修试水等经费20万元:本项目为新增项目,依据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县城公共消防栓的维护、检修、试水等工作由湘潭京湘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年度共需项目资金20万元。(7)、金霞山、龙兴寺消防用水项目60万元:本项目为新增项目,依据县委统战部部长现场办公会会议纪要精神,明确金霞山、龙兴寺消防用水安装问题由湘潭京湘供水公司负责,特申请项目经费60万元。6、预算管理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