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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职工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注重培训效果,不断提高全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和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矿矿井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明确员工安全培训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培养思想素质好、创新意识强、业务技能精、工作业绩优的员工队伍,实现矿井安全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2、为矿井项目安全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煤矿全体职工。第三条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科是职工培训的主管部门,培训中心和各基层单位是职工培训的具体实施机构。第四条基本原则职工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全员培训、突出重点;分级管理、理论与实践并重;创新方式、注重效果;严格考核、奖惩分明的原则。第二章职能职责和资源保障第五条责任体系(一)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对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矿属各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负总责。扎实推进矿级、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机制,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二)人力资源科负责培训指
3、导工作;监督检查培训任务的落实情况;考核培训质量。(三)培训中心负责全员培训,不断创新培训实践,全面落实公司下达的培训任务。结合实际编制职工培训计划,以区队、班组培训为基本载体,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实现各类人员的培训目标,达到预期培训效果;对职工进行矿级安全教育,并组织考试和颁发培训证书;负责审批培训经费;负责师资的调配与合理安排。(四)区队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职工安全和技能培训,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详实、规范。(五)班组负责对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班前会安全教育由本单位跟班队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
4、好保管、存档工作。第六条培训教材培训中心加强对培训大纲的调查研究,征订内容新颖、知识丰富、专业性强、具有实用性的正版教材,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教材体系,为职工培训提供资料。第七条题库建设培训中心根据需要分专业工种逐步建立完善题库,凡通用工种已有成熟试题的,经调查研究、鉴别后通过购买方式获得;部分专业工种社会上暂无试题或试题实用性不强的,由专业科室组织人员编题后报培训中心组题,形成该专业工种的题库。题库实行专人管理。具体负责题库的完善、更新、抽题及试题保密等工作。第八条培训师资(一)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不少于20人的兼职教师队伍信息库,兼职教师应在具有丰富专业知识、优秀专业工作业绩中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5、人员(包括技师、高级技师、高级工)和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或煤炭高等院校毕业的优秀毕业生中选聘,经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纳入矿培训中心授课教师信息库,实行聘任制,(二)授课内容分配。被矿聘任的教师,由人力资源科(培训中心)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分配授课和考核内容,不断加强矿内部授课教师互动交流讲课。教师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严格考核,课件在授课结束后,交存矿人力资源科(培训中心)备查,需要时要制作并批阅试卷,同时要附成绩单。(三)授课教师补助标准。1高级专业职务(含高级技师)任职人员授课费每学时35元,中级专业职务任职(含技师)人员授课费每学时30元,其他专业职务任职人员授课费每学时25元。2.制作试卷
6、、批卷、监考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折合培训课时发给相应工作补助。(四)授课教师评优及奖励。为充分调动矿培训教员授课积极性,年底将根据本年度授课学时、内容、效果及职工评价等综合因素,在全矿培训教师范围内评选出三名优秀授课老师,进行奖励。第三章计划编制第九条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实施计划。矿人力资源科(培训中心)在每年11月上旬下发培训需求调查表,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现状及用人规划、培训需求和工作实际,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并于当月底上报矿人力资源科(培训中心)。人力资源科(培训中心)以集团公司下达年度培训计划为依据,结合矿井人才规划、发展战略、培训需求调查情况等信息,制定矿井的年
7、度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经分管矿长审定、矿长批准后,以矿发文件的形式在当年1月下发到各基层单位执行。各基层单位根据矿井年度培训计划,于每月22日前制定下月月度培训实施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报矿人力资源科(培训中心)审查备案,同时抓好月度培训计划实施的落实。第四章培训对象、内容及学时要求第十条管理人员(一)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二)科队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知识结构完善,结合管理创新、企业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等,加强思想政治和经营管理理念的深度教育,邀请专家学者举办经营管理
8、、专业技术、企业文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创建学习型企业知识讲座,并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调研学习。(三)班组长委派集团公司培训统一培训取证。提高区队长、班组长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加强井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等落到实处,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研究、科研创新、攻坚克难等能力为重点进行培训。由我矿邀请集团公司培训中心老师来矿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为主要内容,更新专业知识结构。继续教育培训时间72学时,其中脱产培训24学时(公共科
9、目培训8学时,专业知识培训16学时),自学48学时。第十二条技能人员培训以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为核心,全面加强文化知识、安全技能、操作水平、职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学习培训,促使普通职工向技能人员、技能人员向高技能人才发展转变。借助职业技能鉴定平台,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制度;积极组织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为技能人才发展创造良好平台。技能人员培训的组织按照XX煤矿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分别由我矿和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实施。第十三条普通职工(一)在岗职工安全培训以提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操作水平为目的,在大力开展以安全文化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
10、产管理制度、煤矿灾害事故防治、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危险源辨识、职业病预防及岗位应知应会等为安全培训主要内容的同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文化程度、不同作业环境、不同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着力提升安全培训的实用性和实效性。通过矿、区队、班组三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断规范岗位操作行为,着力增强职工预防事故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活动,确保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S)转岗人员上岗前以新岗
11、位标准和规范、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安全技术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四)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不少于160学时的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80学时的岗前技能培训和六个月的师带徒实践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五)“三违”人员按其违章情节轻重和处罚科室区队要求的时间培训,重点要进行矿规矿纪、职业道德及爱矿意识教育,同时要列举大量的与其违章事故相近或相关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第十四条新职工经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收分配到矿的新从事煤矿生产作业人员(包括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成长性员
12、工、从外单位调入人员等,以下简称新员工),必须接受不少于160学时的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80学时的岗前技能培训和六个月的师带徒实践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独立上岗作业。(一)由矿负责的岗前理论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1企业文化及基本制度。包括企业概况、企业精神、理念、使命、行为规范及职业道德;集团公司及我矿劳动用工、劳动合同、薪酬管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卫生及生产、安全、经营管理中的有关制度及团、青工建设等内容。(30学时)2 .煤矿基本安全生产常识、生产工艺及入井注意事项。包括矿井的建设发展、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及采煤方法;新员工入井前的准备、注意事项及井下安全设施、安
13、全标志的用途、使用与维护;劳动卫生和劳动保护及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等内容。(60学时)3 .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操作使用等内容。(20学时)4 .煤矿灾害事故基础知识、矿山救护及一线从业人员应急救援。包括井下“五大”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的预兆、原因、规律、预防及防范措施;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XX煤矿乃至于煤矿行业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报告流程;事故先期处置基本应急操作;个人防灾避险、自救方法;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初级卫生救护知识;井上下机电安全管理知识;停电检修制度;安全用电和防爆安全的基础
14、知识;电器及电器设备安全知识;运输和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创伤急救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等内容。(50学时)(二)由各基层队负责的岗前技能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新员工岗前理论培训合格分配后,明确岗位(工种),由队、班组具体负责进行针对性岗前技能培训,内容包括: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应知应会应防;岗位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岗位“两述一化”内容及其操作要领,岗位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和注意事项,危险源和隐患辨识,操作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常见故障,事故应急预案及案例学习,安全消防知识等内容。培训课时为80个学时。(三)师徒帮带培训:新员工经入矿、
15、入队岗前理论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由队及班组负责,指定在相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良好道德素质的人员作为师傅与新员工签订期限为6个月(转岗职工3个月)的师带徒实践培训合同,充分发挥指导师傅的技术及经验优势,严格按照师徒“同岗同工、同上同下“原则进行帮带(如当日师傅请假,各单位要临时指定一位工作经验丰富的职工作为临时师傅,并在当班班前会记录与当月考核表备注一栏予以记载),师带徒合同期满经本单位考核,矿人力资源科(培训中心)协同矿相关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科室对各队考试考核成绩进行检查、复核确认后,方可安排独立上岗作业。对考试不合格的,视其具体情况再安排帮带3个月,考试仍不合格的,作调换工种、下岗培
16、训或予以辞退处理。第十五条请假返矿人员对于请假返矿人员的岗前培训,由各基层单位负责实施,培训内容以复岗岗位安全技术操作知识为重点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必须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必须安排再次培训,直至考试合格为止。具体规定如下:(一)培训范围:全矿各科室、区队全体人员,除正常安排的轮休以外,其他所有类别(包含事、病、年休、探亲、婚、丧、产、陪护)的请假。(二)课时规定:1请假5天(含5天)以下人员复岗培训8学时;2 .请假6天以上15(含15天)以下人员复岗培训24学时;3 .请假16天以上30天(含30天)以下人员复岗培训48学时;4 .请假31天以上45天(含45天)以下复岗培训64学时;5 .请假46天以上复岗培训按新员工培训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