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柜及仪表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443462 上传时间:2023-11-17 格式:DOCX 页数:56 大小:183.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气柜及仪表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6页
电气柜及仪表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6页
电气柜及仪表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6页
电气柜及仪表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6页
电气柜及仪表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6页
亲,该文档总共5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电气柜及仪表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气柜及仪表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5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电气柜及仪表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天远仪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303-370611-04-01-42025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福山区(高瞳工业园中南高科产业园20号楼)地理坐标(121度4分23.329秒,37度30分57.68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第67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新建(迁建)用改建f扩建田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出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由超五年

2、重新审核项目田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7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出是:用地(用海)面积(m2)211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烟台市福山临港工业区起步区规划审批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烟福政字20184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烟台市福山临港工业区起步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烟台市福山区环境保护局(现更名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烟台市福山临港工业区起步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烟福环审(2

3、019)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噬工业园中南高科产业园20号楼,位于烟台市福山临港工业区起步区内。根据土地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烟台市福山临港工业区起步区用地规划,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园区产业定位为:起步区发展以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C34,专用设备制造C35,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等)和现代物流为主的战略新兴产业。本项目为电气柜和仪表生产,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中的: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所在地理

4、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见附图2。人产业政策符合性(1)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3年修改单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及鼓励类建设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2)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3)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

5、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报告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相关内容分析,按照规定设计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发201277号文和环发201298号文相关要求。2、与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结论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

6、染料、炼焦、炼硫、炼础、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核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水无需申请总量;本项

7、目废气需申请颗粒物和VoCS的总量。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需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

8、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

9、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福山临港工业区起步区内,所在园区配套管网、固废收集场所等基础设施。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

10、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2)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

11、“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35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358号)符合性分析见表2。表2本项目与鲁环字202358号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结论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12、、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本项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三: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力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

13、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3)与关于印发V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32025年)、V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3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330号)符合性分析表3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鲁环委办202330号相符性分析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情况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三二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

14、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本项目不属于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前述规定的行业;合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

15、山开采区、尾矿库等其他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2023年6月底前,完成南四湖流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研究提出南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策。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32025年)二、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环境监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2023年年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新增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在一年内应开展隐患排查,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公开并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变更时应予以载明。生态环境部门每年选取不低于1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