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水电暖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水电暖管理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学院水电暖管理规定为加强学校水电暖管理,规范水电暖使用行为,保障水电暖供应,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低碳节约型校园,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院部、处室和所有使用本校水电暖资源的用户。第二条各用户在水电暖使用过程中,应提高节能意识、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自觉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水电暖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后勤管理处动力中心具体实施学校水电暖各项E1常管理工作。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水电暖管理工作职责:(一)负责学校水电暖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和维修,保障供水供电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转;(二)具体落实学校水电暖管理的
2、相关规章制度;(三)拟定学校水电暖设施的规划与改造;(四)水电暖日常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水电暖指标的核定,水电暖费用的收缴与支付;(五)校园节能相关工作。第五条学校对后勤管理处实行水电暖任务经费目标管理。全校各水电暖用户应切实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共同维护校园水电暖使用秩序。第六条学生宿舍用电全部实行“核定指标,超支自负,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第七条学校水电暖设施实行统一规划,新建、改建、扩建规划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满足学校水电暖系统要求。建设单位应向后勤管理处提供相关工程图纸和资料,工程竣工后,应有后勤管理处参与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供应水电暖。第八条水电用户新开户、变
3、更性质、变更户名、暂停或停用、移表或迁址,均须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新增的用水、用电设施,其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安装要求和节能要求。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供水供电供暖公共部分线路、接入点的开关及计量表计,也不得擅自转供水电暖。第十条学校凡新增空调器及功率大于5KW的电器、用水量在5吨、时以上的设备,应事先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批,并报后勤管理处备案后,方可增用。第十一条学校水电暖设施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用水电暖;否则,均视为盗窃行为,除责令拆除外,并追究其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第十二条后勤管理处负责对校内各经营用户和独立核
4、算单位的用水用电用暖管理。学校供水供电的经营用户、独立核算单位均要装表计量并加装铅封及封条,确保计量器具完好、准确。第十三条校内所有计量水电表的安装、拆除、铅封、校验均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对擅自拆装计量表具、破坏封签封条、故意损坏水电表的,一经查出按窃取量及使用时间计算,追缴责任者窃取期间水电暖费用,并处3倍以上罚款。盗窃水电时间无法查明时,按当地相关行业规定计算。同时,后勤管理处依照相应管理规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第十四条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各部门水电暖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违反以下规定,一经查出将进行相应罚款,并通报批评。(一)各部门要加强水电暖使用管理,办公室、教室等处根据天气情况要尽量使用自然光;
5、(二)办公及其他公共场所要坚持人走灯灭,下班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及相关设施(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风扇、饮水机等),减少耗电;(三)杜绝长明灯、长流水、无人风扇;(四)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私自使用大功勿由皿举里落;(五)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开空调时不开窗,冬季取暖期间不得使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第十五条后勤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徇私舞弊,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对发现、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学校将追究其责任。第十六条学校逐步完善校内各单位水电计量装置,实现能耗监管,促进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并逐步采取水电暖费用包干的办法,凡在我校节约用水、用电、用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管理不到位,节能工作不力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