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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公OO吨葡萄糖酸内酯及葡萄糖酸盐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葡萄糖酸内酯及葡萄糖酸盐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6-130598-89-01-535889建设单位联系人黎思幸联系方式5006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大屯乡南宫市经济开发区青年街13号地理坐标(北纬37度20分47.7分秒,东经115度26分53.68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建设项目行业类别H*、食品制造-24其他食品制造1
2、49札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I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南经开投资备字(2023)034号总投资(万元)16000环保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占比()3.1施工工期9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9129.5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审批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文号:冀政办字2015158号。规划环境影
3、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送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81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符合性分析1、规划情况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分为西部钢制品化工产业园和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两区,规划面积26.07平方公里,其中:西部钢制品化工产业园东至小马西村、南至南环路、西至南便村东、北至北环路,规划面积9.12平方公里;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东至经四路、南至南环路(邢德公路)、西至富强路、北至锦绣大街,规划面积16.95平方公里。
4、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以农副产品加工、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为主导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重点发展纺织及服装加工(含印染和毛皮加工)、食品加工、生物加工三个方向,智能装备制造产业主要发展方向包含电子白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主要发展方向为新能源交通工具(新能源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及专用电机等关键部件制造。西部钢制品化工产、园以建材、化工、高新技术产、为主导产业。建材产业主要发展方向为金属制品建材、玻璃建材、新型建材制造,化工产业主要发展方向为日用/专用化学品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以清西干渠为界,清西干渠以西为现有发展区,清西干渠以东分布
5、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新能源产区。现有发展区:清西干渠以西部钢制品化工产园域,集口分布现有、在建企业。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区:处于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域的北部,该区南界自西向东沿通达街、经一路、大庆街、308国道、东进街布设。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区、新能源产业区位于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区南侧,以308国道为界,308国道西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区、308国道东为新能源产业区。西部钢制品化工产业园西部规划为化工产业区、建材产业区,东部规划为高新技术产业区。本项目位于南宫市经济开发区青年街13号,主要进行食品添加剂生产,占地类型为规划的工业用地:本项目位于新能源产业区,南
6、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本项目选址证明,证明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土地规划,同意本项目在此开工建设,南宫市经济开发区用地布局图见附图3,产业布局规划图见附图4,选址证明见附件,2.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与南宫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1811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本项目与冀环评函201811号的符合性序号翼环评函201811号文件本项目符合性1强化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本项目废气均采取完善环保措施后达标排放,工艺废符合控制原则,坚持园区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确保产业发展方向与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
7、相协调。结合南宫市区域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状况,以推进南宫市生态质量改善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在环境保护与发展中贯彻保护优先的要求。水、连续离子交换装置冲洗废水、其他设备冲洗废水采用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最后与软化水-锅炉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排水一同排入南宫市污水处理厂,噪声采取相关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厂区地面采取分区防渗措施。2加强环境准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入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且须满足国家产业政策及河北省新增限值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等文件要求。与开发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不符的已有项目,在维持现有规模的
8、前提下,鼓励其进行环保措施的升级改造及技术改造或转产至污染减轻且与开发区产业定位相符的方向。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且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符合环办环评201824号文件要求,满足园区“三线一单”要求。符合3加强空间管制,优化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建议为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农副产业加工产业中的纺织及服装加工(含印染和毛皮加工)方向划定单独发展区域(经一路、南纬街、308国道和朝阳街围合的区域),同时将此区域用
9、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落实村庄改造搬迁方案,保隙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本项目位于南宫市经济开发区青年街13号,位于新能源产业区,不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符合4加强总量管控,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按照最不利条件并预留一定安全余量的原则,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上限作为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结合区域污染物减排规划实施情况,不断提升技术工艺及节能节水控污水平,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本项目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排放。符合5注重开发区发展与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严格限制发展水资源能源消耗量大的行业,建议限制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纺织及服装本项目用水全部用园区供水管网
10、提供;工艺废水、连续离子交换装置冲洗废水、其他设备冲洗废水采用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符合加工(含印染和毛皮加工)方向规模至原规划的70%;统筹规划建设开发区配套的供水、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再生水回用率,建议开发区用水综合考虑新鲜水和再生水联合供水,西部钢制品化工产业园2018年底前建成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再生水处理设施;南宫污水处理厂2018年底配套建成再生水处理设施;针对区域地下水超采现状,建议将西部钢制品化工产业同规划建设的地下给水厂调整为配水厂,由城区地表水水厂供水,不再新建地下水源井,保护区域地下水资源。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最后与软化水-锅炉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排
11、水一同排入南宫市污水处理厂。6加强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事故情况下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置,防止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本项目采取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影响。符合3.与园区基础设施符合性分析(1)给排水规划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不建水厂,依托城区地表水厂(以南水北调来水为水源),地表水厂建成通水前,依托南宫市第4水厂(地下水厂),南宫市第4水厂目前实际供水能力为51.2万a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不自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入南宫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该污水处理厂现有规模4万d近期规划5万m3/d、远期
12、规划8万d.本项目工艺废水、连续离子交换装置冲洗废水、其他设备冲洗废水采用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最后与软化水锅炉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排水一同排入南宫市污水处理厂。(2)供热规划核算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冬季采暖热负荷近期82.15MW、规划期末138.58MW。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不自建锅炉,冬季采暖用热规划依托市政集中供热设施(现有生物质发电余热回收锅炉+新建燃气集中锅炉),热媒采用高温热水,不考虑生产工艺热负荷。本项目生产用热以电供热为主,部分采用蒸汽发生器蒸汽,天然气由园区供气管道提供,职工生活采用电供热。(3)供电装备制造、棉毛纺产业园现有生物发电厂一座,为国能南
13、宫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30MW,年发电量2.2亿kWh,以I1OkV接入公共电网,分层、分区供电。规划两座变电站:一、将国能南宫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西侧现有城东35kV变电站,主变容量增至2X16MVA;二、规划新建东郊I1OkV变电站一座,位于大庆街、滨河东路交口东南角,占地面积0.45hm2,主变容量3X50MVA。本项目用电由园区接入。其他符合性分析I.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且不在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对照邢台市
14、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不在禁止投资产业目录内;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于2023年8月2日出具关于本项目的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南经开投资备字(2023)034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河北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将河北省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分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和脆弱区、禁止开发区三大类,17小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邢台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200.80km2,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9.65%,占河北省陆域国土面积的0.64%。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主导生态功
15、能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其次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同时包括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等。南宫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42kE占全市国土面积的0.28%,占邢台市国土面积的0.02%。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南宫市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分布在市域的北部、中部及东部。北部红线区域集中在群英水库附近,中部红线区域沿老盐河-索泸河呈南北方向分布,东部红线区域沿清凉江老沙河间断分布。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经济开发区青年街13号,本项目厂址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群英水库7.4km,不在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见附图7。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的环境质量底线为: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