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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冠雄部门核稿:签发:办公室核稿:成金库电报编号紧急程度总页数主办部门拟稿人电话2019-3普通财务部柴新宇88852014主送: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项目部抄送:归档建筑分公司关于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具体实施流程及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局财务部发布的中铁北京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局传2019-4)文件相关要求,为确保个税改革在中铁北京工程局建筑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平稳落地,让公司全体职工都能掌握个税新政,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合规享受政策红利,现将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具体实施流程及相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一、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2、一)子女教育1、政策享受的条件职工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和配偶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I)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按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如果是学前
3、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则起止时间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起止时间的计算,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二)继续教育1、政策享受的条件职工在中国境内接受的继续教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在纳税年度内取得了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
4、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在此范围外的继续教育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如果职工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每月可以扣除400元;如果职工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年扣除3,6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但如果职工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职工的父母扣除,也可以由职工本人扣除。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如果职工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享受扣除的起止时间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Q如果职工接受的是职业
5、资格继续教育,则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或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为可扣除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是在此之后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三)住房贷款利息1、政策享受的条件职工或其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允许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或首次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如果职工难以确定自己的住房贷款是否符合扣除条件,可以通过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等方式确认。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
6、生贷款利息支出期间,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具体由谁来扣除,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但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变更。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享受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四)住房租金1、政策享受的条件如果职工在主要工作城市租了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I)职工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2)职工及其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均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即:住房贷款利
7、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扣除标准】按职工租房的城市不同,分三档扣除标准:(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2)除(1)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则每月扣除1,100元;(3)除(1)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则每月扣除800元。市辖区的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扣除方式】如果职工和职工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申请扣除,并且是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果职工和职工的配偶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双方均在两地没有购买住房的,则可以按照规定
8、的标准分别进行扣除。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扣除停止时间为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当月。(五)赡养老人1、政策享受的条件如果职工赡养的老人年满60周岁(含),即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的老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独生子女,则每月扣除2,000元,不是独生子女,则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每月最多扣除不能超过1,000元;具体分摊时,可兄弟姐妹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或由老人指定分摊
9、。其中,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要职工本人和兄弟姐妹签分摊协议(见附件4)留存备查。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六)大病医疗1、政策享受的条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本人,或者其配偶,或者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情况。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大病医疗的扣除,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扣除。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限额据实扣除,最多可以扣除80,000
10、元。具体扣除时,纳税人或配偶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既可以由纳税人本人扣除,也可以由配偶扣除。对未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父母双方选择在其中一方扣除。3、政策享受的时间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按年享受,具体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纳税人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办理途径国税总局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一是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二是按月发工资时不享受,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累计扣除,然后办理税款的多退少补。公司采用前者办理途径,即:按月预扣,年度再自行办理或委托办理汇算清缴。使职工每月都享受
11、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红利。各职工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判断自身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为提高享受附加扣除效率,减少填报错误且便于单位快速采集信息,选择由所在单位按月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职工,应优先选择税务局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职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失败的,可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简称扣除信息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报送。不论以哪种方式报送,均需要给公司报送纸质并签字确认,供留税务局备查。若有通过电子版报送的职工,公司代申报个税职工发送至电子邮箱:jzfgscj163.COnb在发送至电子邮箱后请电话告知公司财务部李欣杨;劳务派遣公司
12、代申报个税职工统一报送给项目财务负责人,由项目财务负责人统一收齐后报送给劳务派遣公司王悦悦。三、专项附加扣除办理具体流程税务局远程办税端主要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扫描图一中二维码下载手机APP)和各省税务局网站网页端(北京市税务局远程办税端网页地址为https)0各职工需要下载或登录远程办税端软件,通过实名注册(注册流程见附件2),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软件操作界面,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信息采集及填表说明见附件3)o如遇税务局政策变化或系统升级等情况,一切以新要求为准。【图一】+一修*-*CK9RextnRMQKMIHnPvjnIWK2小D:三、个税专项
13、附加扣除项目相关要求(一)职工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时,填报要素完整的,所在单位应当受理;填报要素不完整的,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告知职工补正或重新填报。职工未补正或重新填报的,暂不办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待职工补正或重新填报后再行办理。(二)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职工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没有享受或没有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办理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扣除。(三)在公司本部申报、缴纳个税且选择由公司本部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职工,请在1月18日前在个人所得税APP中采集信息完毕,在1月
14、25日前将签字确认的纸质版扣除信息表报送至公司财务部李欣杨(通过手机APP或网页端填报扣除信息表的,可下载或根据附件1手填后签字)。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务必填写扣缴义务人信息,如下:1、由公司发放工资的(公司税务登记信息):单位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348296754J地址、电话: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87号010-88852014开户行及账号:建行北京苏州桥支行110010798000530153982、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且保险个税在陕西申报的:单位名称:陕西信兴铁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101
15、03667999959E地址、电话: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255号西安世界之窗创意产业园10层02982235398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雁塔路支行610019052000525011243、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且保险个税在北京申报的:单位名称:陕西信兴铁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7344369012A地址、电话: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西侧古城饭店百川宾馆315室010-88681180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永乐支行11001018100053005773(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的职工,请在变化当月及时通过税务局远程办税端修改,同时于3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确认的纸质版扣除信息表报送至财务部李欣杨。因相关扣除政策的有效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故,每年12月份,职工需要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未及时确认,单位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办理扣除,待职工确认后再继续办理。(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职工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报送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所在单位应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