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时代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docx(3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新时代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32030年)(国办发(2023)13号),进一步加强全市反对拐卖人口工作(以下简称反拐工作),有效预防、依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232030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民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工作格局,不断推进社会
2、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反拐工作制度机制,大力开展日常性反拐工作,有效预防和惩治拐卖人口犯罪,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二、总体目标坚持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反拐工作协调、配合、保障机制,推进法治反拐、协同反拐、科技反拐、全民反拐、跨国反拐,不断提高反拐工作法治化、协同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反拐工作格局。净化网络生态空间,切实防范和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拐卖人口等新型犯罪。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整合部门资源并深化协同联动,落实各项行动措施,有效预防和严惩拐卖人口犯罪,确保被拐卖受
3、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康复和妥善安置,帮助被拐卖受害人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三、组织领导建立市反对拐卖人口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协助分管联系有关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关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乡村振兴
4、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火车站、机场集团机场、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反拐办)设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市级反拐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反拐工作,负责全市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反对拐卖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
5、调和督促检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预防、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根据职能职责、任务分工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开展自我检查和评估;协调组织对下级联席会议和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四、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加强源头治理,健全预防犯罪工作机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拐卖人口犯罪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构建多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和入户走访、群众工作等传统手段,不断完善发现、举报拐卖人口犯罪工作机制;综合整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买方市场”,严厉打击
6、利用网络实施拐卖人口犯罪,有效预防拐卖人口犯罪发生。1 .强化重点领域预防犯罪工作(1)强化人力资源领域防范治理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介绍活动,推动职业介绍机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开展反拐教育培训和预防工作。畅通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清理整治非法职业中介市场,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使用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或者非持工作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从事劳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发生拐卖人口犯罪风险防控机制,在人力资源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7、、市残联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市妇联配合)(2)强化文娱领域防范治理工作。加强娱乐休闲场所经营管理和治安管理,完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和巡查制度,坚决依法取缔营利性陪侍,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完善对被拐妇女和被拐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帮扶安置工作机制。(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配合)(3)强化医疗卫生领域防范治理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推进公安机关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孕产信息联网,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出入院信息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村(居)委会
8、加强对辖区内孕产妇和新生儿情况的了解,发现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情形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医护人员发现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情形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医院或有关部门报告,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4)强化教育领域防范治理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监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保证适龄未成年人按时入学、稳定上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将反拐工作作为学校管理和安全教育重要内容,明确幼儿园、学校等单位教职工发现疑似
9、拐卖情形应当及时报告和制止,鼓励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疑似拐卖情形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报告。加强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教学机构管理,开展人身安全和反拐教育,普及反拐法律、政策措施及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反拐警惕性和人身安全意识,掌握反拐应对和求助方法。加强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教学机构门口或周边位置的警务室或护学岗建设,完善校园周边巡防制度。(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负责,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关工委配合)(5)强化网络领域防范治理工作。加强网络空间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网络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对网络产品、网络服务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监督各类网络平台完善对不良信息、违法犯罪信息内容的主
10、动筛查、识别、过滤、举报等机制,严格网络社交账号实名制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和实施性骚扰、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负责,市委网信办、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配合)(6)强化婚姻登记领域防范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发现疑似拐卖妇女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和制止。加强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强化当事人身份情况和出入境信息共享共核机制,提高涉外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性别平等教育和亲子亲职教育培训。(市民政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妇联配合)2 .强化重点地区预防犯罪工作(1)强化案件高发地区防范治理工作。以
11、县(区)为单元,以乡镇(街道)为重点,对拐卖人口犯罪重点案件和重点地区建立挂牌督办和警示制度。基层政府、村(居)委会应当将帮助易被拐卖人群和预防拐卖人口犯罪纳入基层社会治理重点工作中,监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落实政府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和依法承担的监护职责。(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市委、市妇联配合)(2)强化农村地区防范治理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构建农业、林业、工业、旅游、电商等多业联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帮助更多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就近就业创造条件。加大对脱
12、贫地区妇女的扶持力度,提升农村妇女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市民族宗教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配合)(3)强化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防范治理工作。完善就业支持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妇女、残疾人、失业下岗妇女、女大学生和解救的被拐卖妇女就业创业,落实好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组织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负责,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配合)3 .强化重点人群预防犯罪工作(1)强化流浪未成年人、弃婴救助。充分利用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
13、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和弃婴的救助安置,落实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引入社会工作等专业力量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服务。开发、利用智能化寻亲手段,深化与有关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寻亲服务。强化街面救助,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及时发现、救助流浪乞讨和被利用、被强迫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团市委配合)(2)规范儿童收养。依法依规完善儿童收养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收留抚养
14、行为,整治网络非法送养,严禁任何形式非法收留抚养,严厉打击以收养为名买卖儿童的行为。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被非法收留抚养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核实。规范儿童收养程序,强化收养登记审查。将收养领域不诚信行为纳入公民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挤压非法收留抚养行为生存空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3)保障妇女权益。完善维护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男尊女卑、传宗接代等落后观念,提高女孩受教育水平,营造尊重女性、保护女童的社会氛围
15、。确保女性在农村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权利。(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妇联负责,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4)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切实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青少年维权岗和“五老”等组织或人员的作用,完善儿童之家等服务平台的功能,提高留守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反拐能力。(市民政局、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配合)(5)强化重点人员教育管理。加强拐卖人口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采取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完善对有拐卖
16、人口犯罪前科人员的跟踪管控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做好对有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做好对符合条件的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防止拐卖人口犯罪发生。(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团市委配合)(二)强化拐卖人口犯罪打击和受害人解救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力震慑和惩处拐卖人口犯罪。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侦查新技术应用,推进侦查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及时发现和侦破各类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及时解救被拐卖受害人。1做实专案打击工作(1)健全完善打拐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联动、警种联动、地区联动,建立健全“线上”和“线下”打拐工作网络,由公安刑侦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警种通力协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定期分析全市拐卖人口犯罪形势,加强预测预判预警能力,研究完善打、防、控对策。(市公安局负责)(2)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