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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法第七章饭店管理法律制度第一篇:旅游法第七章饭店管理法律制度第七章饭店管理法律制度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学习者应当了解饭店的概念和饭店业的有关立法,掌握饭店和旅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理解饭店业的行业规范。要点:我国关于饭店的立法,饭店与旅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饭店业的其他规定。第一节概述一、期1、饭店业的起源和发展1908年,美国旅馆大王史泰勒在水牛城开设史泰勒旅馆,开创了现代饭店业的新纪元。2、饭店的定义饭店是以提供住宿服务为主,并因此提供相关综合性服务的企业。在法律上考虑饭店的概念,更多地侧重于饭店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地位,以及基于饭店的服务功能所产生的饭店和旅客、饭店和其他主体之间
2、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具有以下特征:是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企业。除住宿外,向旅客提供综合性的服务。提供的服务以营利为目的。二、饭店法饭店法是调整饭店在设立、变更、终止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最早产生饭店法的国家是中世纪的英国。其调整的对象包括:饭店与旅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饭店和其所接待的其他顾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饭店与其他经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饭店和管理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三、我国关于饭店业的立法立法相对滞后。主要是民事立法和行政立法。由于缺乏专门性的规定,实践中只能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民事责任的一般性规定,这对实际案件的处理造成困难。除民法外,对饭店
3、规定较多的就是行政法方面的内容,如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除了国家的立法之外,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也是调整饭店行为的重要行为规范。第二节饭店与旅客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饭店住宿合同1、饭店合同的种类:包括饭店住宿合同、饭店保管合同。2、饭店合同的主体:是饭店和旅客。3、饭店住宿合同的存续期间:始于旅客在饭店进行住宿登记。因下列原因而终止:旅客住宿期间届满。旅客被饭店驱逐。二、饭店接待旅客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1、饭店的权利(1)向旅客收取费用的权利案例191p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10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
4、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2)一定的拒绝接待旅客的权利一般原因:客满无住房。投宿旅客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的。旅客无力或拒绝支付饭店费用的或曾有过逃账记录者。旅客在饭店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旅客不遵守饭店规章的。携带危害饭店安全的物品入店者;影响饭店形象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8条规定:以下情况饭店可以不予接待:(一)携带危害饭店安全的物品入店者;(二)从事违法活动者;(三)影响饭店形象者;(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账记录者;(五)饭店客满;(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向旅客索赔的权利中
5、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30-33条规定:饭店有义务提醒客人在客房内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私留他人住宿或者擅自将客房转让给他人使用及改变使用用途。对违反规定造成饭店损失的,饭店可以要求下榻该房间的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饭店可以口头提示或书面通知客人不得自行对客房进行改造、装饰。未经饭店同意进行改造、装饰并因此造成损失的,饭店可以要求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饭店有义务提示客人爱护饭店的财物。由于客人的原因造成损坏的,饭店可以要求客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客人原因维修受损设施设备期间导致客房不能出租、场所不能开放而发生的营业损失,饭店可视其情况要求客人承担责任;对饮酒过量的客人,饭店应恰当、及时地劝阻,
6、防止客人在店内醉酒。客人醉酒后在饭店内肇事造成损失的,饭店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饭店的义务(1)向旅客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2)维护旅客安全的义务: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一案例195p饭店应当保护客人的人身安全:饭店要配备基本的防护措施。饭店要对其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饭店要对旅客尽必要的告知义务。饭店应当保护客人的财产安全:一般物品、贵重物品(3)尊重旅客隐私权的义务三、饭店的法律责任1、饭店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为要件。合同的有效期间是饭店的责任期间。2、饭店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旅客遭受了实际损害(2)饭店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7、3)饭店的侵害行为和旅客所遭受的损害之间有因果联系案例197p(4)饭店在主观上存在过错3、饭店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在发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时,权利人可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诉由提起诉讼。-案例198p第三节饭店业的其它规定一、对饭店业的治安管理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了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明确了对饭店业的治安管理制度。(-)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该法第2条规定: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
8、守本办法。(二)公安机关对饭店的管理职责公安机关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对饭店的管理职责主要体现在对饭店的开业管理和经营管理。1、公安机关对饭店的开业管理必须要经过公安机关的特种行业审批,即设立饭店的申请人应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此外:(1)消防管理:饭店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2)卫生管理:卫生许可证:饭店中直接为旅客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2、对饭店的经营管理公安
9、机关要对饭店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主要包括:(1)监督饭店健全各项制度(2)严格饭店的住宿管理(3)完善饭店的财物保管制度(4)依法对饭店进行检查(5)依法处理旅客和饭店的违法行为二、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按饭店提供服务的水平,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个等级。1、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国家和省级旅游行政管理机关,设立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2、参加星级评定的饭店范围:正式开业1年以上的。3、星级评定的标准。4、对星级饭店的星级复核检查制度。三、旅游饭店业的行业规范(行业惯例)(-)饭店住宿合同订立和履行1、饭店拒绝接待旅客的原因2、由于超额预订而不能入住的处理。(二)饭店应当合理收取费用饭
10、店住宿费用的计算:以间/夜为计算单位。(三)饭店应当保护客人的人身安全饭店要配备基本的防护措施。饭店要对其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饭店要对旅客尽必要的告知义务。(四)饭店应当保护客人的财产安全一般物品、贵重物品(五)服务有瑕疵所导致的责任(六)饭店有权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另外:饭店可督促旅客遵守饭店规章(七)对违反行业规范饭店的处理1、协会内部通报批评、公开批评等处理。2、将该会员饭店从饭店协会中除名。习题:1、什么是饭店法?我国目前饭店业的立法现状?你认为应当在哪些方面加以完善?2、饭店对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哪些义务?3、依照法律规定,饭店对旅客的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4、我国的公安
11、机关对饭店具有哪些方面的管理权?5、星级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6、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的地位是什么?它针对饭店的经营行为有哪些具体规定?第二篇:违反旅游法(一)上海华夏国际旅行社虹桥营业部超范围经营被处罚案【案由】上海华夏国际旅行社虹桥营业部于2013年10月22日在新民晚报刊登韩国好客山东汽车、客轮串线游日照、韩国首尔豪华客轮6日游1980元/人广告。国家旅游局暗访组和上海市旅游局以游客身份电话咨询上海华夏国际旅行社总部,未获明确答复,怀疑该营业部超范围经营,并涉嫌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调查经过】根据新民晚报的线索,国家旅游局暗访组会同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于1
12、0月24日对该营业部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了6份已签订的旅游合同,和要求游客签字表示自愿前往韩国当地5家购物场所的补充合同。据调查,该营业部在未取得总部授权情况下以上海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义与山东海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接待协议。案发后,该营业部已作出退团处理。上海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事后积极整改,关停虹桥路营业部,并向文化执法总队和上海市旅游局递交了整改报告。【处理】因该团尚未出团,无法查证是否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不予认定为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上海华夏国际旅行社虹桥营业部从事招彳来咨询以外的活动,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和旅行社条例第四十
13、六条的规定,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对其处以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十万元。(二)湖南财信环球国旅张家界分公司指定购物点擅自变更行程被处罚案【案由】2013年10月,国家旅游局组织暗访组,对湖南旅游市场进行了暗访。暗访组报团参加长沙到张家界、凤凰四日三晚游。随团暗访中,地接社湖南财信环球国旅张家界分公司导游带领旅游团前往多处购物店购物,并擅自减少了旅游景点,暗访组向湖南省旅游局提供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处理】经湖南省旅游局调查湖南财信环球国旅张家界分公司存在指定购物点、擅自变更行程等违法违规问题,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湖南省旅游局拟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之规定对湖南财信环球国际
14、旅行社给予停业整顿两个月,处以罚款六万元。(三)武当山游散拼经济团违规经营被处罚案【案由】国家旅游局暗访组参加武当山汽车两日游,发现合同中未注明地接社信息;地接人员未佩戴正规导游证;行程延误后,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南岩官景区中的主要景点未参观;武当山景区琼台中观讲解员以送平安符、盖平安印为借口,诱导游客烧高价祈福香和莲花灯。经查,该团为湖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散拼经济团,地接社为武当山康泰旅行社,地接人员为地接社安排的景区讲解员。【处理】武汉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六条和第六十条,拟对湖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五千元,并责令该社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其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15、第十条规定,向游客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八条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武当山康泰旅行社处以罚款三万元;对该社安排的讲解员处以罚款一万元,暂扣景点讲解员证。十堰市旅游局将琼台中观内涉及经营性项目的情况,转武当山特区管委会进行统一清理整顿,并责成文物宗教局、景区管理局进行严格管理。(四)广东珠海泰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被处罚案【案由】国家旅游局暗访组发现广东珠海泰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口岸营业部店内广告及宣传单均有港澳游字样,且2013年10月21日为2名游客提供了出境游服务,经查该咎在并无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且未办理完备的委托代理招徒出境游业务的手续情况下,开展出境旅游的宣传、招徒等旅游业务,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珠海市文体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五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十天;对直接负责人陈楚丰处以罚款五千元。(五)旅游社擅自转团、变更行程、诱导购物被处罚案【案由】国家旅游局暗访组在成都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金牛顺风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