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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上船舶运输安全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对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农用船舶安全事故,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正常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XX地区农用船舶安全管理暂行办法、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用船舶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
2、序,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资源整合;军民结合,公众参与;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科学应对,反应灵敏。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设立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XX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XX办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处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县发改局、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水务局、气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发生较大农用船舶安全事故时,在县人民XX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县人民XX交办的事项;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2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职责: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负责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船舶等救助力量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2.3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县交通运输局为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牵头部门,连同各乡镇是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县海事处、安监局、发改局、公安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水务局、
4、气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作为参与部门,各相关单位应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履行相关职责,为应急工作提供支持与保障。2.4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部门职责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承担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联络组织及搜救工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水域交通管制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确保航道畅通。县安监局:协助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信息资源支持。县发改局:负责应急物资的计划储备。会同县农牧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部门抓好应对农用船舶安全基建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建设。县公安局:负
5、责应急工作中治安保障和交通管制;协调船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救援力量参加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救治工作;负责应急工作中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及安全监督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经费保障工作。县水务局:负责提供事故发生水域的水文资料,实施水文监测,协调本系统救援力量参加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县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发生地的气象资料,实施气象监测。电信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有线通信保障。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无线通信保障。2.5乡镇应急组织机构各乡镇人民XX根据有关规定和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农用
6、船舶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履行相关职责。3预防预警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信息监测。气象、水文观测部门对天气形势(如雾、雨、大风等)和水文情况(如水流、水温、波浪等)进行监测分析,预报可能引起农用船舶安全事故的信息,及时向县人民XX和主管部门报告;其他有关部门、公安I1O报警台或地方组织收集到农用船舶事故信息,应及时向县人民XX和主管部门报告;海事机构组织安全检查、水上巡查时发现水上安全交通事故信息,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于重大、特别重大情况,可以同时向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XX.3.1.2 公众报告。发生农用船舶安全事故的船舶、设施或其所有
7、人、经营人应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当地人民XX、农业部门报告;过往船舶、目击者发现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信息后,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当地人民XX、农业部门报告。3.1.3 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农用船舶安全事故的潜在危险性、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级)、重大(H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3.1.4 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一般预警(IV级)由县人民XX确定,较重预警(I级)由地区行署确定,严重预警(级)和特别严重预警(I级)由省人民XX确定。3.1.5 预警级别的确定程序。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核实农用船舶安全事故信息
8、后,组织专家研判,提出建议,报县人民XX按照权限确定预警级别,由县人民XX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报告上级人民XX和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人民XXo农用船舶安全事故的研判应考虑以下因素:(1)遇险人数和危险程度;(2)对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3)对救援船舶、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4)事故或险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及程度;(5)对岸基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等。3.1.6 预警警报发布。农用船舶安全事故预警级别确定后,确定预警级别的人民XX以及事发地人民XX应及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宣传车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警报。条件具备的单位,可通过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短信传播等
9、方式转发预警警报。预警信息包括:农用船舶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发布预警警报即标志进入预警状态,进入预警状态后,相关乡镇人民XX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做好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迅速进入待命状态。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经过跟踪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不会发生水上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警报。已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应立即宣布终止预警期,解除已采取的有关应急处置措施。4应急响应3.1.7 1应急响应级别水上突发事件根据其对生命安全、水域环境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分为一般(
10、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其中:一般应急事件(IV级):3人以下落水待救或遇险人员10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较大水上突发事件(III级):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落水待救,或遇险人员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重大水上突发事件(II级):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落水待救,或遇险人员30人以上60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4.2应急响应行动4.2.1分级响应。发生一般(IV级)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发生较大(I级)或跨县(市)区域发生一般(IV级)农用船舶安全事故报市XX启动市级及以下应急预案;发生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农用船舶安
11、全事故报省人民XX启动省级及以下应急预案。4.2.2发生或即将发生农用船舶安全事故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事故级别、实施分级响应前,事发地人民XX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采取如下应对措施:要求遇险船舶积极组织自救,并做好配合应急救援的准备;组织附近船舶实施救援;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单位、船艇、设施和人员等)用于救援和应急保障;划定警戒区域,实施道路和农用船舶管制;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事故信息;确定应急通信联络方式;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事发地人民XX要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按程序向
12、上级人民XX和农用船舶安全应急指挥机构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4.3指挥与协调4.3.1指挥与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抢险救援组:由县交通运输、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置。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护工作。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水陆交通管制。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持秩序。人员安置组:由民政、公安、农牧科技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安置工作。后勤保障组:由发改、财
13、政、民政、卫生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应急通信组:由通信管理、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和档案归整工作。宣传组:由XX宣传部和县XX办负责制订新闻报导方案,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人民XX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状态时,上级农用船舶安全应急指挥机构收到事发地人民XX的事故情况通报后,根据需要派出相关单位和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协助配合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各应
14、急处置队伍必须协助事发地人民XX和有关单位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4.3.2指挥与协调。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全县各类农用船舶安全事故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县人民XX的指令实施县级应急预案或根据规定报请县人民XX启动更高一级预案;负责现场的应急指挥工作,指挥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县人民XX报告情况;协调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交通管制;协调对伤员的救护;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保障;必要时报县人民XX,商请武警部队参加应急处置;负责事件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4.4应急处置4.4.1信息报告。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
15、构实行值班制度,确定专用接警电话,随时接收农用船舶安全事故信息,值班人员对安全事故信息应立即进行核实,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核实的途径包括:相关部门;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附近其它船舶;派出车辆、船艇进行搜寻核实。一般级别事故信息应及时报告相应的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较大事故信息应在接到报警30分钟内报告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XX;对于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信息应立即报告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和相关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型(碰撞、触礁、触损、浪损、火灾、爆炸、风灾、自沉)、信息来源、损失情况和伤亡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
16、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的相关情况。4.4.2先期处置。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XX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件势态发展,并及时向同级XX委和上级人民XX报告。事发地人民XX和农业部门在报告重大、特别重大内河农用船舶安全事故信息时,要按照职责和规定的程序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4.3应急联动。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加强与上级驻本地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通报有关农用船舶安全事故信息,共同组织应急演练。4. 4.4扩大应急。县农用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掌握事故的发展状况,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必须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