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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安州片区界牌镇西明村4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16)2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一、征收土地位置绵阳市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安州片区界牌镇西明村4社。二、征收土地项目绵阳市2019年第17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准文号川府土(2019)728号。三、
2、征收土地基本情况总人口521人,劳动力320人;征地前总耕地面积291.2755亩,人均耕地0.5591亩;征地后总耕地面积234.8185亩,人均耕地0.5841亩。四、征收土地面积总面积77.2335亩。其中耕地65.8455亩,园地0.6645亩,其他土地10.7235亩(其他农用地0.1410亩,建设用地10.5825亩)。五、征地补偿安置费(一)土地补偿费160.9927万元征收耕地(含园地)按统一年产值2240元/亩的10倍计算,征收非耕地按照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二)安置补助费239.9040万元征收耕地(含园地)按每个安置人口耕地征地统一年产值2240元/亩的6倍计算,征收非
3、耕地按照征收耕地标准减半计算。(三)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803.2618万元1 .青苗补偿费:按征收耕地的面积乘以统一年产值2240元/亩的65%计算。2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绵府函2012)200号)执行。3 .搬迁过渡费:按200元/人义36月计算。(四)集体资产及企业拆迁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六、人员安置途径此次征地范围内应安置人员119名,其中劳动力73人,采取社会保障方式予以安置。七、住房安置途径此次征收土地涉及被拆迁51户112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统规统建的方式予以住房安置。八、其他事宜(一)本方案中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由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创业园街道办事处负责清点登记汇总,原始资料由绵阳市安州区自然资源局处留存备查;(二)此次征地应安置人口119人不再列入该社下次征地的人基数。九、付款方式科技城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将征地补偿安置费全额支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挪用、私分。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