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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J青海油田分公司文件关琪魏嵩海浦聆司物资管埋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青海油田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已经公司领导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青海油田物资管理办法主题词:物资管理办法通知2007年05月14日印发中国石油青海油田总经理办公室附件青海油田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海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提高物资管理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石油物资管理导则(Q/CNPC48-2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物资采购与电子商务管理办法、青海油田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青海
2、油田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青海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物资管理工作目的:按照油田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发挥集约优势,降低采购成本,畅通物流渠道,规范物流行为,提高物流效益,建立适应油田公司发展需要的物资供应管理体制。物资管理工作的原则:归口管理、统放结合、科学有效、竞争有序,规范运行、监督制约,全面提升物资管理水平。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油田公司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所需的生产资料物资(物资类别按照石油工业物资分类与代码2006版标准执行)。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物资计划、采购、合同、质检、供应、仓储、结算等业务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物资装备公司是
3、油田公司物资管理的主管部门,油田公司赋予其供应、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油田公司有关物资管理的制度、办法,组织对青海油田公司各单位物资部门的检查、考核等工作。2、编制审定油田公司年度物资采购计划,汇总审批油田公司各单位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油田公司各单位自购物资计划、合同进行审核。3、负责油田公司电子商务采购,统一采购物资的招(议)投标采购,集中采购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工作。4、负责对油田公司各单位在途指标、库存指标及仓储的管理、考核工作。5、承担油田公司采购物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6、负责油田公司物资采购成本及价格管理,承担油田公司内部物资采购、供应业务核对、结算、付款等管理工作。7、负
4、责供应商网络管理,油田公司物资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发布及基础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8、负责油田公司库存积压、闲置、报废物资的调剂、处置、变现工作。第六条油田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规划计划处负责油田项目投资计划、非安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批下达,参与物资采购招(议)工作。2、财务处负责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及物资价格体系管理工作;负责审定相关的物资控制指标;参与物资采购的招(议)投标工作。3、机动设备管理处、地面建设处、钻采工艺处等油田技术管理部门对相关专业所涉及到的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进行审核,对负责的工程和项目所需物资提出技术、质量等要求,参与物资采购的招(议)投标工作。4、质量安全环保
5、处负责对供应商的HSE资质审查,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质检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检,并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报;参与相关的招(议)投标工作;负责劳保用品采购计划审批、质量抽检,贮存、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名目的审定工作。5、企管与法规处按照青海油田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青海油田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青海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负责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审核办理物资采购授权书;参与物资采购的招(议)投标业务;负责油田物资采购合同审查;参与油田公司供应商的年度审核、评价;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提出处理意见并参与解决。6、审计处负责物资采购招(议)投标、物资采购合同、签
6、约和结算价款的审计、监督工作;参与物资采购的招(议)投标工作。7、财务结算中心负责物资采购资金筹措及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按照青海油田物资管理办法、青海油田分公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承付物资采购合同货款。8、纪委监察处负责物资采购招(议)投标的过程监督。9、外事办公室负责引进设备、进口物资采购及业务手续的办理工作。第七条油田公司各单位物资管理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物资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编制上报本单位的物资需求计划。2、负责本单位自购物资采购计划的申请及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仓储物资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库存、在途物资指标控制管理。3、负责采购物资、材料领用的核对、结算、付款业
7、务。4、做好供应商调查、评价及推荐入网工作,及时反馈物资质量、服务信息。5、负责做好本单位物资基础资料的归档和管理,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做好积压、报废、回收物资的内部利用、上缴等管理工作。第三章物资采购权限管理第八条按照股份公司电子商务部发布的物资采购与电子商务管理办法,根据“统一归口管理,分类分级采购”的原则,采购物资分为I、II、In三种类别,实行两级采购、两级管理。第九条I类物资和85%的类物资,由物资装备公司统一管理,进行电子商务采购;形成规模及批量的类、In类物资,由物资装备公司统一管理,进行招标采购;一般常用、零星的、特殊的部分II类物资及HI类物资,由各单位自购管理。第十条油田公司
8、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青海油田公司内部劳务及产品互供的若干规定,优先采购油田内部生产的产品。第四章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第十一条物资采购计划分年度、季度、月度和零星计划。年度物资计划经上级部门审批后,作为油田公司全年采购资金的控制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作为各单位物资采购的实施计划;零星计划作为季度、月度计划的补充计划。1、根据油田公司年度勘探、开发生产计划的安排,对于规模批量较大,供货周期较长的物资,由物资装备公司会同规划计划处、勘探开发处、钻采工艺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参考历年消耗及下年度的生产规模,编制大宗物资年度需求计划,经油田公司审批,分步组织采购计划的实施。2、各单位的物资需求计划,经主管
9、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后,报物资装备公司。物资装备公司汇总、整理物资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油田公司各单位要贯彻“六平一代”(平库存、平期货、平闲置、平修旧、平积压、平自制,找代用)的原则,规范编制物资采购年度、季度、月度和零星计划并及时上报。第十三条由于生产建设规模调整及设计变更,各计划申报单位及时以书面材料将计划变更的事由通知物资装备公司。确属已无法变更的计划,通知计划编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计划编报单位承担责任。第五章采购管理第十四条油田公司物资采购通过三种方式组织实施。属于股份公司电子商务部物资采购与电子商务管理办法管理范围内的物资,由物资装备公司统一负责电子商务采购;属于青海油
10、田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20万元以上的批量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属于电子商务采购、招标采购以外的物资按采购权限,进行物资非招标采购。各物资采购部门在物资采购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原则。第十五条物资采购授权按照油田公司规定执行。对专业性极强的物资,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需办理专项授权。第十六条自购物资由油田公司各单位编报自购物资计划申请表,经物资装备公司审批同意后,按照自购权限和范围自购。自购物资年度内不能形成库存积压。第十七条油田公司各单位自购计划,必须控制在审批计划范围以内。超出自购物资管理范围的,财务结算中心不予对外付款。第六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八条建立物资供应商网络,实行
11、油田市场准入制度。股份公司电子商务部,是一级物资供应商网络管理单位;油田公司物资装备公司,是二级物资供应商网络管理单位。第十九条二级物资供应商网络管理,由油田公司企管与法规处、物资装备公司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综合考核评审,合格供应商颁发市场准入证,确定作为油田公司二级物资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并提供综合考核合格的供应商目录,淘汰综合考核不合格供应商。第二十条新产品、新材料的准入管理1、油田公司在引进新产品、新材料时,由业务主管部门、相关技术部门,根据试用单位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情况,审核、确定试用范围,由试用单位做出评价报告,报物资装备公司及有关部门。2、引进新产品、新材料的评价报告
12、,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供货厂商持新产品、新材料试用单位的推荐证明,按青海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办理市场准入。第七章采购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条采购合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石油工业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Q/CNPC49-2001)及油田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第二十二条油田各单位10万元以上的物资自购合同,报物资装备公司进行初审,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第八章物资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油田公司各级物资采购部门要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物资采购通则(SY/T6008-94).物资采购标准、青海油田公司采购物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谁采购,
13、谁负责”的质量负责制。第二十四条进入油田公司市场的物资,各级物资部门对采购、仓储、使用全过程质量监控。物资装备公司与质量安全环保处、机动设备管理处、地面建设处、钻采工艺处等处室和专业质检部门共同负责,对油田公司各单位采购的物资进行质量检验、验证、巡回质检工作。对出现的质量问题,物资装备公司按青海油田公司采购物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连续两次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厂商,两年内不得进入油田公司市场。第九章代储代销物资管理第二十五条对油田公司通用批量常用物资,采取代储代销方式。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和物资的使用量、进货周期等因素,由物资装备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统一供应管理,定期发布代储代销物资目录
14、(特殊物资除外)。第二十六条代储代销物资实行集中仓储管理,仓储管理标准执行第十二章有关规定;凡物资装备公司已经代储代销的物资,油田公司各单位不得另行采购,不得自行组织代储代销。第二十七条代储代销业务要做好账务清理工作,定期核对库存,及时结算已使用物资的货款,按油田生产建设需求适时、适量补充代储代销库存。第十章工程项目物资管理第二十八条物资装备公司设立工程项目物资管理机构,成立工程物资项目组,在建设单位统一领导组织下,根据工程项目计划、设计图纸、工程材料明细表及工程进度,与油田建设单位共同汇编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计划。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后,物资装备公司工程物资项目组进行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验收、保管等
15、工作。第二十九条对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型设备,物资装备公司与油田公司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采购技术考察、商务谈判、招(议)投标工作。第三十条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设施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设立专业仓库,按照第十二章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物资进行专项管理。第十一章进口物资采购第三十一条进口物资采购,由物资装备公司统一归口管理,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第三十二条进口物资采购计划,由油田公司计划部门汇总审批。物资装备公司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与有关部门组成进口物资采购小组按有关规定确定采购方案。第三十三条10万美元以下的进口物资采购,由物资装备公司委托外事管理办公室办理进口采购及相关业务手续。10万美元以上的进口物资采购,由物资装备公司和外事办公室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程序办理。第三十四条进口物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检验检疫法的规定,做好进口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检疫、验收等工作。第十二章物资仓储管理第三十五条油田公司各单位仓储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石油物资仓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石油企业物资仓储管理工作等级标准(SY/T5591-93),企业标准石油企业常用物资保管保养一般规定(Q/CNPC33-2000).石油物资主要基础资料管理规定(Q/CNPC50-2001),青海油田仓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物资的仓储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