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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高分子玻纤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禾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高分子玻纤复合材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10-370611-04-03-155289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梦琦联系方式1866056*建设地点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67号地理坐标(121S11分15.510秒,37度32分27.0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8、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
2、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q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0-370611-04-03-155289总投资(万元)60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Y否1是:.用地(用海)面积(m2)7878.6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福新街道办事处岗露山高科技孵化园;审批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福新街道办事处岗箭山高科技孵化园规划的复函(烟福政字201717号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福新街道办事处岗翁山高科技孵化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烟台市福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福新街道办事处岗布山高科技孵化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烟福环审20182号)本项目位于福新街道办事处岗密山高科技孵化园,木项目所处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和准入要求。该园区东至炮山西路,西至秦山路,北至深圳大街绿化带,南至荣乌高速辅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74.877公顷(约2700亩)。表1-1园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一览表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汽车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指机动车辆及其车身的各种零配件*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4、价电子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不包括玻璃、陶瓷绝缘体和绝缘漆制品的制造不包括太阳能用蓄电池制造X符合性分析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业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衡器、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
5、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溶剂、药品等的项目。X注:一优先进入行业;口一限制进入行业;又一禁止进入行业。本项目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不违背园区产业定位。1.与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3)7号)的符合性分析1. 1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依据福山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位于城镇边界内,不占用生态红线。1.2 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
6、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O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他合分其符性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H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
7、008)3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1.3 资源利用上限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
8、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的运行消耗的原料、水及电能,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当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1.4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福新街道办事处岗制山高科技孵化园区,根据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3)10号)的要求,拟建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表1-2与烟环委办202310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
9、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清单编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ZH37061120004福新街道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 .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2 .现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或逐步迁出,逐步实现区域工业废气减排。本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为新建,符合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2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
10、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项目不涉及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符合环1.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拟建项目建成符境风险防控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投产后应及时编制
11、应急预案。项目不属于资源能源产业。项目执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整治。2.禁燃区执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不使用地下水。项目生产用热为电加热和液化石油气,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177号)和烟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3IO号)相关控制要求。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国家
12、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山东禾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为允许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 .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3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文件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碎、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拟建项目不在禁止建设行业中。符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3、。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拟建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采取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符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拟建项目不在暂停审批区域中。符合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的;(二)未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任务的;
14、(三)生态破坏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者生态恢复任务的;(四)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五)产业园区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且涉及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拟建项目采取环评中要求的环保措施,可以达标排放。符合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
15、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排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污染防治的需要,建设应急环境保护设施。鼓励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在必要时投入使用。按照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符合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