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OA系统合同评审主管部门的通知企发84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规范OA系统合同评审主管部门的通知企发84号.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中交一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桥隧企发2014)84号关于规范OA系统合同评审主管部门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项目、机关各科室:为适应中交一公局关于OA系统合同评审的要求,明确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评审的专业性,现将OA系统合同评审流程中“公司主管部门”规范如下:一、施工类合同的公司主管部门为经营科,项目完成会签后将合同发送至经营科,由经营科协调公司有关人员完成会签。二、材料类和机械类合同的公司主管部门为材设科,项目完成会签后将合同发送至材设科,由材设科协调公司有关人员完成会签。三、除施工类、材料类、机械类以外的合同类型,在OA系统里统称为“其它类”。涉及内容分工如下:有关项目部驻地临建的合同
2、,由企管科主管。(项目完成会签后将合同发送至企管科,由企管科协调公司有关人员完成会签。)有关预制厂、钢筋加工厂的合同,由施工科主管。(项目完成会签后将合同发送至施工科,由施工科协调公司有关人员完成会签。)有关拌合站、料场的合同,由材设科主管。(项目完成会签后将合同发送至材设科,由材设科协调公司有关人员完成会签。)有关车辆、房屋、水电、土地、生活办公用品的合同,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项目完成会签后将合同发送至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协调公司有关人员完成会签。)有关爆破、炸药等危险品合同,由安全科主管。(项目完成会签后将合同发送至安全科,由安全科协调公司有关人员完成会签。)若出现本规定中暂未列明的特殊合同,由企业管理科请示公司领导,落实合同的主管部门。中交丁公局桥隧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8月6日总经理办公室2014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