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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巩固提升第一轮“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提升租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出租企业和承租企业规范化建设,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严格对照“出租企业七个一,承租企业五个一”的整治标准,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规范管理、事故预防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第
2、一轮“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有效推动出租企业、承租企业细化落实整治标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精准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在第一轮整治提升的基础上,逐步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承租企业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上,全面提升承租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本轮整治以全市范围内承租企业达3个以上的“厂中厂”租赁企业为整治重点,压紧压实出租企业、承租企业安全责任,做到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环境整洁明朗、作业分区清晰、现场设置规范、疏散通道畅通、风险隐患辨识清晰、防范措施到位。三、规范要求(一)出租企业安全责任。依法履行出租方安全责任,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机制,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
3、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理清承租企业风险分布,逐一明确管控措施,并完成以下规范要求:1一份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2 .一张厂区平面布置图。明确出租企业和承租企业楼层分布,分幢分楼层进行标注;3 .一块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分布图。用“红、橙、黄、蓝”四色标注全厂及各承租单位安全风险分布,明确风险内容、管控措施和安全提示等,并实施动态调整;4 .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出租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承租企业联审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殊作业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等;对使用危
4、化品的承租企业,统一建立危化品使用管理档案,全面掌握其危化品的品种、数量及理化性质,并按要求设置专用的储存场所和执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有条件的出租企业,应设置危化品专用仓库,并安排专人统一规范管理;5 .一本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台账。定期开展涵盖所有承租单位的安全检查,逐项记录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6 .一处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区域。划定一个指定区域用来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该区域远离疏散楼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占用消防通道;7 .一个微型消防站。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消安委办(2023)16号)要求,设置微型消防站。(二)承租企业安全责任。
5、保证生产场所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殊作业审批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等;8 .一本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管理(负责人、安管员、重点岗位等)履职记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证件管理台账;9 .一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告栏。公示内容包括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部位(场所)、隐患问题描述、排查人员、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信息,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并将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上传到“工业企业安全
6、在线”,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10 一组安全风险点告知牌。在风险点附近醒目位置风险点告知牌,告知内容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等级、危险因素、警示图标、安全防范措施、责任人、联系电话等;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承租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11 一张常见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图。内容包括常见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流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卡,涉及事故类型、处置流程、应急电话等。(三)承租企业生产车间规范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1规范电气使用;2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张贴上墙;3 .消防设施配置齐全,消防通道畅通;4 .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及危废
7、规范存放;5 ,不得擅自改造生产车间;6 根据消防等级,安装相应消防设施;7.其它较大危险性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要求执行。四、任务安排(一)“回头看”阶段(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总结提炼2023年整治提升的经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项,立即组织开展第一轮“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将出租企业和承租企业规范化整治工作再抓紧抓实。(二)排查梳理阶段(2023年3月1日至3月15日)。在前期出租企业排查的基础上,组织网格员力量全面开展“厂中厂”情况排查,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厂房出租给3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出租企业,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填写市“
8、厂中厂”租赁企业信息汇总表,确定本轮整治的出租企业名单。(S)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结合前期排查梳理名单,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要督导各出租企业和承租企业,严格对照参考标准,按“整治整改-规范提升-标准化推进”的工作思路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全市范围内承租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厂中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整治责任人、制定整治计划表、强化安全措施、完善管理档案,确保集中整治阶段效果明显,并做好技术指导与日常督导工作。(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成立“厂中厂”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
9、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出租企业和承租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对整治过程中存在反复性、长期性的事故隐患,加大针对性研究破解,努力提升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按要求整治规范的“厂中厂”要督促其巩固保持,并加强宣传形成扩散效应;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治的“厂中厂”要加强督导,形成闭环管理;对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措施;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的,强化行刑衔接举措,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突出法律震慑效果。对整治要求不达标的,要做到该停就停、该关就关、该罚就罚,实现问题应改必改,整治彻底。(五)长效保持阶段(2023年9月1日起)。要进一步健全项目准
10、入机制,完善租赁企业联审机制,严把承租企业准入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一律禁止准入;加快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入驻、退出企业数据。总结专项整治的成果和经验,提炼“厂中厂”安全管理指南,建立出租企业和承租企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出租企业和承租企业规范化管理运行良好,整治成果长期保持。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镇街道、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第二轮“厂中厂”租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厂中厂”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镇街道作为“厂中厂”
11、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工作的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各项整治措施,扎实推进整治提升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整治提升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强化执法威慑力,形成整治合力。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层层传递压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二)强化责任担当。以更严的责任担当,更实的举措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出租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思想,督导出租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强化承租企业实际管控人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自主管理能力。(S)加强督查考核。各镇街道要加强整治提升工作信息汇总和报送制度,及时报送本辖区内“厂中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安委
12、办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月度考核通报,加大督查考核,整体提升整治进展情况。(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及员工充分认识“厂中厂”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紧盯已查处的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的企业,要建立机制强化约谈警示,要通过信息曝光、红黑榜公示等措施,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从而借助多方力量推进整治进度和质量;同时要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形成整体效应。(五)提升法律震慑。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等举措,对安全管理混乱、长期诚信缺失、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故意拖延整治进度、降低标准的企业,要开展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要充分利用行刑衔接机制强化震慑作用,让违规企业付出沉重代价。对整改不到位,又不积极主动配合整改工作的,由“厂中厂”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开展联合执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企业,形成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