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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1范围为统一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结合现行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和竣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60kmh.采用钢轮钢轨支撑、以电能为动力的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其他制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参照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动态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城市轨道交通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rr2887计算机
2、场地通用规范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f5111声学轨道机车车辆发射噪声测量GB5599铁道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GB8702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10071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14227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声学要求和测量方法GB14892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489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GBZT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度GB1689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fT24338.2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2部分:整个铁路系统对外界的发
3、射GBZT28026.1轨道交通地面装置第1部分:电气安全和接地相关的安全性措施GB30013-2013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GB/T32577轨道交通有人环境中电子和电气设备产生的磁场强度测量方法GB32592轨道交通受流系统受电弓与接触网动态相互作用测量的要求和验证GB50157地铁设计规范GB50174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382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TB/T3074铁路信号设备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技术条件TBZT3271轨道交通受流系统受电弓与接触网相互作用准则TB3355轨道几何状态动态检测及评定TBfT3503.3-2018铁路应用空气动力学第3部分:隧道空气动力学要求
4、和试验方法TB10009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180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10623城际铁路设计规范TB10761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CJJ49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96-2003地铁限界标准CZJS/T00611TE-M系统需求规范HJ/T10.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检测仪器和方法HJ/T90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TCCES2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规范铁运函2004120号铁路桥梁检定规范铁运201038号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交办运201917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动
5、态检测调试DynamicTestingandCommissioning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冷、热滑试验完成后、试运营前,通过采用综合检测列车、试验列车及相关检测设备,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对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系统功能、动态性能、系统状态和匹配关系进行综合检测、验证、调整和优化,使整体系统达到设计要求。动态验收DynamicInsepctionAcceptance通过动态检测调试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确认的过程。常规检测RoutineInsepction为准确评价系统的功能、性能、工作状态、系统间匹配关系及运营安全,动态检测中均应进行检测的项目。专项检测Specia1Insepct
6、ion动态检测中对于某些特殊工况、特殊结构、新结构、新装备等特定工程设施以及运营条件变化时,为系统评价其功能和性能等,根据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冷滑Co1d-Runing在接触轨(接触网)无电条件下,受电靴(受电弓)沿接触轨(接触线)滑行的试验。热滑RoadTestofE1ectrification在接触轨(接触网)带电情况下,进行的电客车行车试验。初期运营Initia1Operation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有设施设备验收合格,整体系统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经过试运行检验合格后,并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后,在正式运营前所从事的载客运营活动。试验列车TeStTrain按照试验需要,安装相应检测设备的
7、实际运营电客车。综合检测列车ComprehensiveInspectionTrain安装多专业检测系统的电客车。4基本规定4.1.1 动态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供或组织有关单位提供下列技术资料:a)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单项评估报告等;b)工程承包合同技术条款及相关技术文件;c)各专业建筑安装阶段所应完成的检测、检验、试验及评估报告;d)车辆型式试验检测报告;e)车辆技术规格书及相关图纸;D相关专业工程竣工图纸,轨道、电力牵引供电、通信、信号等系统的设备技术文件;g)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静态测试报告)及审查意见、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情况及复测报告;h)动态验收所需的其他资料
8、。4.1.2 动态验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冷、热滑试验完成后、初期运营前,通过采用综合检测列车、试验列车及相关检测设备在规定速度范围内,对轮轨关系、弓网关系、路基、桥梁、车地无线传输、信号等系统的功能、性能、状态和系统间匹配关系进行动态检测调试,对限界、空气动力学、接地性能、振动、噪声、电磁环境进行综合检测评估,验证工程的主要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能否满足运营列车安全、舒适运行的要求。4.1.3 轨道动态几何状态、车辆动力学响应、弓网(受流器-接触轨)关系、空气动力学、车地无线传输、信号、车内噪声在正线全线进行检测评价,轨道结构动力学、路基、桥梁、牵引供电、接地性能
9、、站台噪声、声屏障的A声级插入损失或频带声压级插入损失、振动及电磁环境应选取线路或车站典型检测点进行检测。4.1.4 动态验收的具体检测内容应结合工程实际合理确定。4.1.5 检测单位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与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动态验收试验大纲。4.1.6 动态验收试验大纲应包括验收范围、检测区段、检测内容,检测方法、评定标准,检测用车辆、测点布置、时间计划、组织机构和分工等。动态验收工作按下列流程进行:a)现场检测准备和电客车上线条件确认;b)逐级提速试验;c)各系统综合检测;d)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复测。4.1.7 动态验收采用的综合检测列车和试验列车应处于正
10、常使用状态。4.1.8 动态验收所用方法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所用仪器、仪表应状态良好,并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检测数据应全面、准确,评价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4.1.9 检测速度应由低向高逐级提速进行;若某一速度级的安全指标超限,必须在采取整改措施、安全指标达标后方可按更高速度级进行检测。4.1.10 当设备条件允许,综合检测列车和试验列车最高测试速度应达到工程设计速度的110%o4.1.11 动态验收应按照工程设计速度或相关规定进行评价。4.1.12 动态验收过程中主要按照现行的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行车安全控制。4.1.13 动态验收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复验确认。4.1.
11、14 除本标准之外的其他动态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动态验收完成工作后应编写相应的报告,报告编写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5车一线及相关设施系统5.1 轮轨关系5.1.1 轮轨关系常规检测项目包括轨道动态几何状态以及车辆动力学响应,专项检测项目包括轨道结构动力学。5.1.2 轨道动态几何状态检测项目应包括高低、轨向、轨距、轨距变化率、水平、三角坑(扭曲)等。5.1.3 轨道动态几何状态检测项目应同时采用局部幅值和区段质量(均值)进行评价,动态检测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a)表为局部幅值评价允许偏差管理值。局部幅值以整公里为单位进行评价,每公里检测结果不应
12、超过验收管理值的偏差;b)区段质量评价参数为轨道不XX质量指数(TQI),每20Om为一个TQI计算单元,TQI允许偏差管理值见表。TQI值计算方法应符合TB/T3355的相关规定。表5.1.3-1轨道动态几何状态幅值评价允许偏差验收管理值项目偏差值高低(mm)波长1.542m6轨向(mm)波长1.542m5轨距(mm)+6-4轨距变化率(o)(基长3.0m)1.5水平(mm)6三角坑(mm)(基长3.0m)5车体垂向加速度(ms2)1.0车体横向加速度(ms2)0.6注:1、高低和轨向偏差为对应波长范围空间曲线计算零线到波峰的幅值;2、水平限值不包含曲线按规定设置的超高值及超高顺坡量:3、三
13、角坑限值包含缓和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4、避免出现连续多波不XX和轨向、水平逆向复合不XX;5、限速区段应按该区段对应的设计速度等级指标评价;6、横向加速度评判时应剔除曲线地段未平衡加速度影响;7、车体横向加速度采用IOHz低通滤波处理,车体垂向加速度采用20HZ低通滤波处理。表5.1.3-2轨道不XX质量指数TQI允许偏差管理值波长(m)TQI(mm)1.5429.05.1.4 轨道动态几何状态检测宜采用检测项目齐全的综合检测车或装载轨检设备的试验车进行等速检测评价。5.1.5 轨道动态几何状态动态检测及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根据检测波形和线路设备台帐信息整理编辑检测数据,剔
14、除检测数据中的干扰值;b)检测系统应具备同步定位功能。5.1.6 车辆动力学响应包括运行稳定性(安全性)测试以及运行平稳性测试。5.1.7 运行稳定性(安全性)测试内容应包括脱轨系数、轮重减载率、轮轴横向力以及转向架构架横向加速度。5.1.8 运行稳定性(安全性)指标应符合表5.1.8-1的规定。表5.1.8/车辆运行稳定性评判标准项目标准脱轨系数Q/PQP0,8轮重减载率PPPP06轮轴横向力H(kN)HI0+)3构架横向振动加速度(ms2)采用0.510Hz滤波处理,峰值连续振动6次以上大于等于8ms2为不合格5.1.9 注:Q为轮轨横向力(kN):P为轮轨垂向力(kN);P为平均静轮重(
15、kN):PO为静轴重(kN);AP为轮轨垂向力相对平均静轮重减裁量(kN):H为轮轴横向力(kN)5.1.10 运行平稳性检测项目应包括车辆运行平稳性指标、车体横向和垂向加速度、转向架和轴箱的横向和垂向加速度有效值、未被平衡横向加速度以及列车纵向冲击率。5.1.11 车辆运行平稳性指标应小于2.5;车辆运行稳定性和平稳性指标检测、处理和计算方法应符合GB5599的相关规定。5.1.12 车辆转向架构架、轴箱振动加速度有效值应符合以下规定:a)构架垂向、横向振动加速度采用500HZ低通滤波处理,Is有效值应符合表规定的限值要求;b)轴箱垂向、横向振动加速度采用2000HZ低通滤波处理,Is有效值应符合表规定的限值要求。表5111-I车辆转向架构架轴箱振动评判标准项目限值(m2)构架垂向振动加速度有效值20构架横向振动加速度有效值12轴箱垂向振动加速度有效值50轴箱横向振动加速度有效值305.1.13 列车在平面曲线上运行时的未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