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留用地安置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留用地安置方案.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留用地安置方案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9)4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制定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留用地安置方案如下:一、留用地安置面积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珠海机场西110千伏变电站)拟实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404公顷,该用地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英表经济合作社和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堂经济合作社共有。该批次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比例安排,面积0.0340公顷,安排给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英表经济合作社和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堂经济合作社共同使用。二、留用地选址位置留用地在临近的三灶镇英表经济合作社西侧牛仔湾(土名)范围内安排我区政府在该批次用地批准后一年内依法办理留用地报批手续。留用地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0309公顷(全部为耕地),未利用地0.0031公顷。三、留用地规划用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英表经济合作社和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安堂经济合作社共有留用地规划为商服用途。四、留用地手续办理及费用该批次留用地依法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办理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相关费用纳入征地成本,由区政府承担。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