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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论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专业:XXXXXX学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完成时间:20年月日一、前言1二、预约合同概述2三、预约合同和相关法律观念4四、我国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61 .合同自由原则62 .诚实信用原则63 .i*P1O6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72 .预约合同内容具体明确73 .满足一般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711*22帝82应当磋商说83 .内容区分说84 .视为本约说95 .本文观点9五、违反预约合同的法律后果IO六、结论12参考文献13论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摘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预约合同正式被归入合同编总则中,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2、在正式法律中出现了预约合同这一制度,也是此次民法典的一大亮点。预约合同的效力是预约合同制度研究的重中之重,但当前我国学术界对预约合同效力的研究往往割裂了理论和实践,特别对于实务中法官如何选择预约合同效力、以怎样的方式判定预约合同效力更是鲜少有人归纳。针对预约合同的效力这一核心主题,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展开研究较为合适,应该从预约合同的概念、特征、价值入手,引出预约合同效力的相关问题,对预约合同效力各种学说以及理论基础进行详细分析,说明目前理论界及实务界对预约合同效力选择上存在的分歧,包括“磋商说”“缔约说”“区分说”等,以及不同观点各自的合理与不合理之处,并提出本文的观点。民法典对预约合
3、同应当采取何种效力的规定几近空白,预约合同的成立要件作为其效力判断前提,立法本应将其与普通本约合同做出区分,但存在着混淆的情况。最后,关于违反预约合同会产生何种法律责任,本文分析几种承担责任的方式供当事人选择。关键词:预约合同;法律效力;本约合同Onthe1ega1EffectoftheAppointmentContractAbstractWiththepromu1gationandimp1ementationoftheCivi1CodeofthePeop1e,sRepub1icofChina,theappointmentcontractwasofficia11yinc1udedintheGe
4、nera1ProvisionsoftheContractPart,whichisthefirsttimeinhistorythattheappointmentcontractsystemhasappearedintheforma11aw,anditisa1soahigh1ightoftheCivi1Code.Theva1idityoftheappointmentcontractisthetoppriorityofthestudyoftheappointmentcontractsystem,butatpresent,theresearchontheva1idityoftheappointment
5、contractinChinasacademiccirc1esoftenseparatesthetheoryandpractice,especia11yinpractice,howjudgeschoosetheva1idityoftheappointmentcontractandhowtodeterminetheva1idityoftheappointmentcontractarerare1ysummarized.Inviewofthecorethemeoftheva1idityoftheappointmentcontract,itismoreappropriatetotakeacombina
6、tionoftheoryandpracticetocarryoutresearch,weshou1dstartfromtheconcept,characteristicsandva1ueoftheappointmentcontract,1eadtothere1evantissuesoftheva1idityoftheappointmentcontract,ana1yzeindetai1thevarioustheoriesandtheoretica1basisoftheva1idityoftheappointmentcontract,andexp1ainthedifferencesbetween
7、thetheoretica1andpractica1circ1esonthechoiceoftheva1idityoftheappointmentcontract,inc1udingconsu1tationtheory,contracttheoryanddistinctiontheory,aswe11astherationa1ityandirrationa1ityofdifferentviews.Andmakethepointofthisartic1e.TheProvisionsoftheCivi1Codeonwhatkindofeffectshou1dbeadoptedfortheappoi
8、ntmentcontractarea1mostb1ank,andtherequirementsfortheformationoftheappointmentcontractarethepremiseforjudgingitsva1idity,andthe1egis1ationshou1dhavedistinguisheditfromtheordinarycontract,buttherewasconfusion.Fina11y,regardingwhatkindof1ega11iabi1itywi11arisefromthebreachofthereservationcontract,this
9、artic1eana1yzessevera1waystoassumeresponsibi1ityforthepartiestochoose.Keywords:appointmentcontract;1ega1effect;Thiscontract预约合同也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合同,在学术界上一般将其称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2012年最高人民院发布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中出现了“预约合同”这个名词,“预约合同”正式成为法律术语。2023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出台,其中首次将预约合同明确写进民法典合同编当中。预约合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很
10、长时间,但是,不同的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来审理预约合同纠纷时,对预约合同效力的确定都有各自的见解,这使得预约合同纠纷类似的案件上诉率不断增加,不仅给司法效率造成了困扰,更反映了公众对于裁判的结果难以接受,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因此,为使预约合同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为了在经济发展大背景下能够更加规范的处理实务中频繁出现的相关案件,对预约合同进行研究十分必要,而预约合同的效力是预约合同制度中最核心的问题,因此重点抓住预约合同效力这个关键要素,对解决预约合同中的实际问题具有现实意义。预约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在学术界广泛讨论,但当前我国学术界对预约合同效力的研究往往割裂了理论和实践,尤其是对于实务中法
11、官如何选择预约合同效力、以怎样的方式判定预约合同效力更是鲜少有人归纳。学术界对于预约合同是何种效力形成了四种观点。而依据不同的理论观点,预约合同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笔者通过具体分析四种效力学说,提出更加实用的理论观点来指导实践。鉴于英美法系国家不承认预约的独立性,因此对于预约合同的效力认定,英美法系采取“全有全无”的原则,即要么产生本约的法律效力,要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为英美法系更加重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或磋商自由,因此英美法系对于本约合同缔结前的阶段更近谨慎,不轻易将某一阶段性或临时性文件赋予合同的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他们将根据合同的内容来确定该合同是否应视为本约合同。就预约合同的违约责
12、任上,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根据具体的履行情况适用不同的履行规则。本文在参考预约合同的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同时参考和借鉴外国预约合同规则的立法经验,针对我国预约合同的效力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力求寻找到更加实用的解决方法,以完善我国预约合同的适用规则。二、预约合同概述(一)预约合同的含义有学者考证,预约合同最早并不是出现在中国,而是起源于古罗马。古罗马民商法发达,当时的学者对预约合同的理解为:防止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契约1。我国众多学者对预约合同的探讨一直未停息,对于预约合同,每位学者都有自己的观点。但其本质上都是相
13、同的,都认为预约合同具有契约性。最高人民院在2012年发布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中出现了“预约合同”这个名词,“预约合同”正式成为法律术语。从本条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预约合同只能用在买卖合同当中,是约定未来一段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一种契约。与此同时,随着对制定民法典的呼声不断加强,预约合同也被制定在民法典当中。民法典当中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等,构成预约合同。”由此可以得知预约合同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任何类别的典型合同2o(二)预约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成立时间的特殊性。因为缔结预约合同并不是当事人最终的目的,双方是为了缔结本约合同。因此,在
14、本约合同成立之前,预约合同早已成立。若本约已经达成,则预约的存在将毫无意义。第二,预约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如今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大部分属于诺成合同,因为与之相对应的实践合同需要交付标的物之后才能成立。基于市场的大环境,为了提高寻找交易机会的效率,当事人对订立预约合同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后,预约合同即告成立。第三,预约合同具有期限性。预约是指在将来订立本约的契约,将来是有期限来进行限制的。预约合同最明显的价值就是固定交易机会,提高当事人的利益。如果不加以时间限制,那么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而履行本约合同的义务则遥遥无期。不仅会让人错失交易机会,预约合同存在的价值也就大打折扣。第四,预约合同对双方当事人
15、具有法律效力。在民法典出台之前,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到广大学者的讨论,民法典出台后,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第2款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预约合同成立后,对合同双方都具有法律拘束力,如果一方违反了预约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守约方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预约合同的价值第一,预约合同能够促进双方当事人进行信赖交易。预约合同是“实践诞生在立法前”的合同类型,若无预约合同,当事人在信赖利益保护上会大打折扣3。在磋商、洽谈的过程中,签订预约合同可以促进双方当事人进行信赖交易。比如双方当事人签订预约合同约定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定金。与此同时,第三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该房屋,而卖方往往会将房屋转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这必然给已经支付定金的买方造成很大损失。而在预约合同被写进民法典中后,买方就可以以违反预约合同为诉讼理由向违约方请求承担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购房人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预约合同的存在使得当事人顺利交易,有效的维护了市场秩序。第二,预约合同能够固定交易机会。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市场主体想要取得利益,那么获得交易机会则至关重要。但是在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