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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范文(1)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创建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要求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国人部发(2007)59号、教人司(2007)176号及X医(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现状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依据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率,增强队伍活力和附属医院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职业特点和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制度环境。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
2、:坚持“合理定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坚持有利于最大限度的调动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二、组织结构第一附属医院成立由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资深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聘用工作的组织执行。1.岗位分类: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医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二类。2.岗位分级:专业技术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其对应关系如下:正IWJ副高中级初级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三级主任医(
3、药护技)师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一级主治医(药护技)师二级主治医(药护技)师三级主治医(药护技)师一级医(药护技)师二级医(药护技)师药,1技士医护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3 .岗位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之间的比例为2:3:4:1;一级岗位由学校向教育部申报;二、三、四级岗位的比例首次聘用时按1.5:3.5:5设置,逐步达到2:3:5;五、六、七级岗位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岗位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的比例为5:5。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设置与学科、专业、所在业务部门的层次
4、相挂钩,实行结构比例动态管理。4 .设岗程序按照学校以及医学中心的要求与安排,根据现有在编人员情况,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由岗位聘用办公室初步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经医院岗位聘用任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医学中心审批。四、岗位任职条件(一)医师系列岗位任职条件1 .二级至七级任职基本条件:按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医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执行。2 .八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七年,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3 .九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五年,能履行岗位职责。4 .十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能履行岗位职责。5 .十一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三年,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6
5、.十二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能履行岗位职责。7 .十三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低初级),能履行岗位职责。(二)其他系列岗位任职条件1 .二级至七级任职基本条件按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药、护、技师高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执行。2 .八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十二年,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3 .九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八年,能履行岗位职责。4 .十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能履行岗位职责。5 .十一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高初级)八年,能很好的履行岗位职责6 .十二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高初级),能履行岗位职责。7.十三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
6、称(低初级),能履行岗位职责。五、岗位职责医师岗位以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服务相结合的结构工作任务为职责。医疗任务主要指:诊疗业务实施(含门诊、病房、会诊)、诊疗指标完成(含门诊与住院例次、疑难危重病例)、技术开发与创新、下级医师指导与能力提升等;教学任务主要指:为本科生、研究生授课(含讲座)、指导学位论文(含本科毕业设计)、实践性教学、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科研任务主要指:承担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组织与参加学术活动等;学科建设任务主要指:承担学科规划、评估、申报、平台与基地建设等与学科发展相关的任务;服务任务主要指:承担党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任职
7、、校内各类委员会任职、对外交流、校内外其他社会服务等。药、护、技等岗位职责主要以所在专业领域的业务开展和条件保障为职责,包括药学/护理/技术业务、临床带教与科学研究等结构工作任务。六、聘用聘用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竞争。聘用的基本程序:院内公布经医学中心同意的设岗方案、岗位聘任委员会成员、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及上岗条件。个人申请填报岗位职级,科室提出初步聘岗意见并提交个人相关书面材料。岗位聘任委员会审核应聘者资格,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推荐聘任结果并报请医学中心审批。岗位空缺时,医院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面向院内外公开招聘。应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者,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不O七、
8、聘期与合同医院对教职员工实行合同管理。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医院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条件、福利待遇、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聘用合同分为长期合同和定期合同两种。聘用在四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可与医院签订长期合同;聘用在其余岗位的人员,应与医院签订定期合同,一般每个聘期为三年;离退休年龄不到一个聘期,可不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入选国家或学校各类“人才计划”人员的合同,由院长或其授权人签订;聘用在其他岗位人员的合同,院长授权所在科室行政第一负责人签订。八、待遇与考核按照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岗
9、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根据本人所聘岗位对应的国家标准执行与发放。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依据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与发放。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团队与个人相结合、年度与聘期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分为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类,以聘用合同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聘期考核在受聘人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在年末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出突出贡献者,可评定为优秀;违法违纪或未完成合同规定岗位任务者,应评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
10、上等次者,下年度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并发放本年度的上岗津贴。九、续聘、辞聘与解聘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可续聘原岗位或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原岗位,可应聘低一级岗位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解聘与辞聘等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及医学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十、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X市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范文(2)根据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X办发200951号)结合我院岗位设置的职数,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为指导思想,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遴选、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充分调动职
11、工积极性,增强队伍活力,逐步形成与现代医院管理体系相适应、能促进医院核心竞争力与医院文化提升的环境。二、实施范围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且在医院工作满一年。三、岗位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3、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含评审当年);4、在申报过程中经查实有抄袭、剽窃他人论著、科研成果或伪造学历、
12、资历、记录、证件、报告及提供非原始病案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2年内;5、经查实有开单提成、收受药品回扣、病人“红包”等医德医风差者,自处理之日起3年内;6、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或基本合格以下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综合因素,拟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经核准后审批。1、正高岗位聘用条件: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四级岗位满二年。
13、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同等奖项)前2名;(3)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同等奖项)前2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四级岗位满五年。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全省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或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任现职以来,主持(第一名)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3)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江淮名医、省名中医等;(4)任期内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应取得相应正高任职
14、资格。2、副高岗位聘用条件: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六级岗位满三年。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等同奖项)前2名;(2)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或全市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4)任期内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5)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地厅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经鉴定达到省内领先水平;(6)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7)聘任六级岗位满五年且在副高岗位满10年的,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者。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七级岗位满三年。其任
15、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任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同等奖项)前2名;(2)市医学领先学科或重点学科主要负责人;(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市科技局鉴定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4)任期内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5)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6)聘任副高满五年,且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者。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任职资格。3、中级岗位聘用条件: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一般应聘任九级岗位满四年。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任期内至少主持完成1项市科技局鉴定的科研项目;(2)任期内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3)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省部级先进工作者;(4)聘任中级满十年,且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者。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一般应聘任十级岗位满四年。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任期内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2)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任期内主持完成1项以上市科技局验收的科研项目,达到市内领先水平;(4)任期内荣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须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有关);(5)聘任中级满六年,且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