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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思考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思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基层土地、矿产执法困难重重,面临的执法形势愈加严峻。一、当前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一)执法队伍配备不齐,力量薄弱。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人员编制为参公管理,核编15人(其中执法大队5人、派驻基层国土资源所10人)。通过考录,现有参公管理执法人员9人(其中2人从事执法监察工作,7人为混岗从事其他工作),执法监察大队现有在岗人员3人(其中1人为在编在岗参公管理执法人员,1人派驻乡镇国土资源所)。由于人员不足,其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都放在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上,没有足够
2、的时间和精力组织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各基层国土资源所仅有1人为正式编制,每个所配备2-3人,且除嘉农所外,其余所均负责3个乡镇的工作,业务量大,执法巡杳工作任务繁重。(二)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健全,执法不畅。国土资源部门同住建、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都存在权责交叉,执法需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但往往会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比如,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依法应由住建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处理,由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进行处理,因此两个部门在受理举报线索时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目前,对违法者的查处措施有经济的、行政的、刑事的;对违法案件的处罚有没收、拆除和移送,还有同公安、纪检、检察、法院等联合办案的。照理说,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应该是顺畅的,但实际情形却是许多规定措施大都停留在联合执法的意愿,基层土地管理基本上仍是“一家管、大家用”的局面,土地“执法难、难执法、法难执”的困扰依然如故。近年来,农村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