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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198号(共一册,第一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目录声明1摘要3一、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5二、评估目的6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7四、价值类型11五、评估基准日11六、评估依据11七、评估方法13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7九、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19十、评估结论20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1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3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4附件26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
2、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
3、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四、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长期股权投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或财务预算已经委托人管理层批准。委托人承诺对长期股权投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及核查,已经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历史财务数据、管理层批准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及其所依赖的重大合同协议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
4、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北京翠微大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善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七、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是为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分析是否存在资产减值的参考,不是对资产是否减值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及审计机构应当按照相应规定步骤,完整履行减值测试程序,正确分析并理解本报告,恰当使用报告结论,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合理计提减值损失。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
5、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198号摘要委托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对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98.2975%股权的收购。因委托人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告,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
6、单位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进行估算,为委托人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供价值参考。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Bo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在本次评估的工作范围内及评估假设前提下,特别是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得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为166,300.00万元(百万位取整),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北京翠微大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
7、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得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为166,087.70万元。综上分析,本次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为166,300.00万元(百万位取整)。本评估结论建立在企业管理层对长期股权投资未来发展趋势准确判断及相关规划落实的基础上,如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未来实际经营状
8、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且企业管理层未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弥补偏差,则评估结论将会失效,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对此予以关注。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重要评估假设、特别事项以及重大期后事项。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分析评估基准日是否存在资产减值之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委托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正确理解评估报告,完整履行相关工作程序,恰当使用评估结论。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9、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198号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估算,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概况公司名称: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61029945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匡振兴注册资本:79
10、873.666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1月23日北京翠微大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经营范围:销售食品、医疗器械(限H、In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批准项目为准);零售国内版音像制品;餐饮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床上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婴儿用品、文化体育用品、体育器材、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化妆品、卫生用品、家具、照明灯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小
11、饰品、礼品、工艺品、首饰、黄金制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照相通讯器材、净水器具、打印机、打印纸、硒鼓、墨盒、色带、墨粉、电动助力车、儿童车床用品;修理钟表;修鞋;服装加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验光配镜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制售中餐(含冷荤凉菜)、饮料、酒;零售图书;销售民用航空器;摄影扩印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及执行委托人202
1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机构,无其他报告使用人。二、评估目的因委托人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告,需对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进行估算,为委托人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供价值参考。北京翠微大汉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一三、评估对象和评估施围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海科融通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海科融通支付股份有限公司98.
13、2975%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58,963.99万元。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4月27日出具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大华审字2023000056号审计报告,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本次评估范围中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北京海科融通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长期应付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一)企业申报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北京海科融通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14、793.19万元,共涉及5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长期投资总体情况表如下:表1海科融通母公司口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持股比例账面价值1海川(天津)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8/9/3100.002海南海科融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8/8/27100.00100.003北京新源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8/2745.00450.004北京海科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23/11/3045.00225.005HikerPaymentsInc.2023/11/3088.8918.19合计793.19(二)企业申报的实物资产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北京海科融
15、通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账面值为13,768.65万元,占评估范围内北京翠微大汉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得总资产的6.75%。主要为存货、房屋建筑和设备类资产。这些资产具有以下特点:1存货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主要为机具等库存商品,主要存放于北京海科融通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仓库及生产区域内。实物存货数量较多,周转情况良好,不存在明显的积压情况。2 .房屋建筑物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共2项,为外购的位于海南的房产,具体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表2海科融通房屋建筑物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建筑物名称A02地块17号楼C栋智汇城一期22-AO1房详细地址海南陵水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海南省陵水县英州镇东南侧海南国际信息产业园(英州镇东南片区)A03-2地块配套联排低层住宅22号楼AO1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建成年月2018/12/62018/12/6建筑面积m2869.64165.38权证编号未取得琼(2019)陵水县不动产权00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