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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宗干散货水水中转环境保护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XX省大宗干散货水水中转作业中关于污(废)水、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控制以及经营企业环境保护责任等方面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大宗干散货水水中转作业中的环境保护及新建、提质改造浮吊船的环境保护设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2、城市杂用水水质GB/T3169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JTS149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T451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877船舶溢油应急能力评估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大宗干散货drybu1kcargo不需要包装,可以直接装船的大批量块状、颗粒状、粉末状的货物,包括煤炭、矿石、砂石、散粮等。3.2 水水中转作业transshipmentonwater货船之间通过浮吊船作为中转平台,进行的船到船的货物水水中转装卸作业。3.3 浮吊船f1oatingcrane载
3、有起重机等装卸设备、停泊在特定水域内、承担船到船的货物水水中转作业的工程船。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一篇,工程船定义3.4 粉尘dust由自然力或机械力产生并能够悬浮于空气中的固态微小颗粒。JTS156-2015,13.5 初期雨水initia1rainwater浮吊船装卸区等有径流污染物的区域,在降雨初期产生的含有一定污染物的雨水。,有修改3.6 除尘dustseparation捕集、分离含尘气体中粉尘粒子的技术。JTS156-2015,术语2.0.23.7 抑尘inhibitdust促进粉尘凝聚、沉降,减少扬尘的技术。JTS156-2015,术语2.0.33.8 噪声敏感建筑n
4、oise-sensitivebui1dings居民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修改)3.9 环境风险environmenta1risk实施过程中,突发性事故对环境的污染或影响。4总则4.1 大宗干散货水水中转作业应遵循“保护优先、防治结合、持续改进”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4.2 中转作业应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尽量减少占用水域面积,提高中转效率。应根据水域占用情况、生物损失量,采取人工鱼礁和增殖放流等生态恢复、补偿措施。4.3 中转作业应做到清洁生产,作业线的输送、转运设施宜密闭,甲板面冲洗优先利用处理后的再生水,并应采用污水产生量
5、少的冲洗方式。4.4 中转作业应遵循节能减排,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缩短中转距离、减少货物提升高度、提高中转效率,以降低能源消耗。4.5 浮吊船应使用清洁能源,进行岸电设施建设,并合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能源。装卸设备进行“油改电”改造,货船停泊作业时间超过2小时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的,应当使用岸电;其他情况鼓励使用岸电。4.6 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a)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做到环境保护与生产作业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使环境保护制度化、规范化;b)对作业员工进行环境保护和绿色作业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规范员工的环保行为;c)对受
6、作业影响的环境因素及其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程度进行识别、评价,对重要环境因素和环境敏感点应制定对应的环境保护措施;d)基于作业船舶、货种及企业应对风险能力,对中转作业可能产生的水上污染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基于评估情况,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应纳入地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主管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与所处区域的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e)按照JT877评估现有水上溢油应急防备能力,结合当地和周边区域可协调的应急防备能力,按照J1TT451配备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加强对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及时补充和更新,实现动态管
7、理;f)加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增加相关人员的防治意识和应急能力;g)根据国家、行业要求及作业影响环境特征,制定环境监测计划,配备环境监测仪器设备;h)实行船E行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4.7 中转作业环境保护除应遵守本文件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5污(废)水控制5.1 一般规定5.1.1 水水中转作业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浮吊船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含有一定污染物的甲板上的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污(废)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水体。5.1.2 使用清洁能源后的浮吊船可不考虑含油污水的收集和处理,靠泊作业货船的含油污水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收集
8、及处理。5.1.3 浮吊船上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实施联单制管理,联单样式见附录A。5.1.4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宜通过实测确定。无条件实测时,可与中转情况、工作制度和管理水平相近的作业类比确定;无实测和类比数据的,可根据本文件5.2.4计算或取值。5.2 生活污水5.2.1 根据生活污水产生量,在浮吊船上合理配置生活污水集水舱,经上岸传输系统(含船岸连接和接口设备)定期收集上岸。上岸预处理后,应优先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预处理标准应满足GBf31692中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水质标准;不具备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条件时,可通过槽车转运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接收处理,产生量较大时可
9、也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水质需达到GBm8920中的回用标准或GB8978中的排放标准。集水舱应做好排气,防止爆炸等风险,保障安全。5.2.2 应采用可靠高效的生活污水管道输送系统,适应航道水位变化及接岸结构型式。5.2.3 水水中转作业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浮吊船上员工就餐、洗手、淋浴、如厕等活动产生的污水。5.2.4 生活污水产生量可根据下式计算:Qd=BnDQd浮吊船上一天产生的生活污水量(1Zd)B员工生活污水定额(1/(人班)n每班员工人数D作业班制其中员工生活污水定额可按员工生活用水量定额的80%90%计算。生活用水量可按GB50015取值。5.2.5浮吊船上生活污水中含有的污染
10、物主要为CODCr、BOD5、SS、NH3-N.耐热大肠菌群数、总氯等,污染物浓度取值可参考表1。建议采用浓度中值。表1浮吊船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取值污染物项目浓度(mg1)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CODCr)200500五日生化学需氧量(BOD5)150300悬浮物(SS)350-500耐热大肠菌群数250-400(CFU/1)总氯0.05总磷2.55.0氨氮30-60总氮40-80526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水量、污染物成分及浓度、处理标准选择相应的处理工艺、设施和处理装置,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为处理装置出水口。5.2.7 对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
11、5.2.8 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其处理工艺宜采用图1所示的工艺流程图。图1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5.2.9 生物处理包括:生物接触氧化、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流化床等工艺。5.3 生产废水5.3.1 根据生产废水的产生量,在浮吊船上合理配置生产废水收集舱、处理设施及中水回用舱。生产废水优先考虑处理后分类回用,P1用水水质应满足GBb18920中相应标准的要求。如有多余水量排入自然水体时,处理后水质应满足GB8978中的排放标准,并应满足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控制要求。5.3.2 初期雨水量可根据下式计算:V=HFV-浮吊船上的初期雨水量(H?);用径流系数,可取0.857;H-甲板面初期雨水
12、降雨深度,依据JTSI49,可取0.01m;F-汇水面积(m2)。5.3.3 冲洗废水量应按冲洗强度计算,浮吊船冲洗水量:指标可取(35)1m2次。5.3.4 初期雨水的污染物主要考虑水水中转货物类型相关,主要考虑PH和悬浮物,PH可取69,悬浮物(SS)可取50200mg1.5.3.5 冲洗废水的悬浮物含量可取IOoomg13000mg15.3.6 为导排浮吊船上的雨水径流,甲板四周设置围堰,根据雨水径流量设置雨水导排槽、排水孔、雨水管等雨水收集系统。雨水管应根据雨水特性选择管道材质,管材PPR,设置一定排水坡度,坡度值5%。便于雨水自流并防止管路堵塞。雨水管应与生活污水管分开敷设,且尽量远
13、离电器设备。5.3.7 在雨水收集系统末端或生产废水集水舱部位合理设置弃流装置,其中初期雨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分类回用,后期雨水排入自然水体。5.3.8 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水量、污染物成分及含量、回用要求选择相应的处理工艺、设施和处理装置,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为处理装置出水口。5.3.9 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a)含煤、矿生产废水处理宜采用图2所示工艺流程。处理后出水优先回用,可根据需要增加脱色工艺。b)磷矿、石灰石等非金属矿石含矿污水应进行PH值调整预处理,重金属矿石应根据货种水溶出物特征确定处理工艺。c)砂石、散粮等生产废水可经过沉淀处理后,按综合排放标准排放。图2初期雨水
14、、冲洗水处理工艺流程5.3.10 生产废水处理站宜配置计量、水质监测等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可配置值班室。5.3.11 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和污泥的输送设备应满足耐磨和防堵塞的要求。6粉尘控制6.1 一般规定浮吊船应及时清理、清洗,不能积尘积渣。根据气象条件,干散货中转作业中产生的粉尘,应选择技术先进、密闭性能好、运行费用低的除尘抑尘控制方式。除尘抑尘设备设施应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并不影响生产设备的运行和维护。6.1.4 应配置粉尘监测仪器设备,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实时除尘抑尘措施。粉尘污染物控制标准执行GB16297的规定。6.1.6 作业中如遇5级以上大风或出现明显扬尘应立即停止作业;重污染天气期间
15、,应按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停止作业的应急措施。6.2 控制措施煤炭、矿石、砂石装卸、运输设备宜采用湿法除尘抑尘,应符合下列规定:a)装卸设备的物料转运处应设置喷嘴组、雾炮机,喷雾需有效覆盖起尘范围。喷嘴组采用雾化性能和节水性能好的水雾喷嘴或干雾喷嘴,干雾喷嘴的雾滴粒径宜小于10m;b)抓斗式卸船机采用防泄漏抓斗,并在接料斗上口设置喷嘴组;c)在散货过驳过程中抓取物料时应适当降低取料高度,落料口与落料点的落差宜控制在2m以内,减少粉尘扩散;d)在散货装卸作业时起重机抓斗下方应布置洒落物的收集装置,包括加长甲板长度、安装侧向挡料板等装置。收集装置应覆盖洒落范围,确保散料不洒落至水体。侧向挡板加长长度不影响货船停靠与正常货物装卸。散装粮食装卸设备应采用干法除尘抑尘,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b)装卸和运输设备采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7噪声控制7.1 一般规定水水中转作业噪声控制主要包括起重机、装载机及其他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水水中转工艺设计和起重机、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