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制管理的里程碑——学习《安全生产法》有感模板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法制管理的里程碑——学习《安全生产法》有感模板范本.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安全生产法制管理的里程碑一一学习安全生产法有感前言(1)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从行政管理走上法制管理的里程碑。纵观本法,通篇贯穿了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思想,以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为宗旨,体现出依法治国、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关爱生命,重视人权的方略。从国家法律地位,解决了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几大难点。方针明确,职责分明(2)安全生产法首次将我国安全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方针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及其职责列入了基本大法。并对各级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者的法定责任,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起到了纲举目张的作用。堵塞漏
2、洞,全方位监管(3)本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并明确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堵住了众多非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无法可依的漏洞,而这正是我国近几年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不断,死伤众多的主体。定安全管理队伍,确保安全投入(4)本法明确规定了30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并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必将对大幅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反腐倡廉,依法问责(5)安全生产法针对我国当前主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制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达19条之多,并规定了明确的赔偿责任。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是空前的。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本法第二十条、五十五条明文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不得收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其他产品。这在我国的法律史上是一个先河,必将对职能部门防止以权谋私、消除腐败、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接受监督审查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