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万平方米水泥复合毯项目 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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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9六、结论5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5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附件2无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附件3承诺函附件4委托书附件5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附件6厂房租赁合同附件7关于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8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9营业执照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图附图4陵县开发区总体规划图附图5陵县城市总体规划图

2、(2011-2023)附图6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附图7项目车间现场照片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万平方米水泥复合毯项目项目代码2302-371403-89-01-81421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安德街道武佑街与田园路交叉口往北50米路西地理坐标(116度即_分38.376秒,37度20分38.39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用石加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以上均不含利

3、用石材板材切割、打磨、成型的建设性质4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德州市陵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2环保投资占比(%)1.2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Y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6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067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通知批准了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原

4、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关于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鲁环审2009160号、鲁环审20231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审查意见符合性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安德街道武佑街与田园路交叉口往北50米路西,根位于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项目与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与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一览表序号审查意见项目情况符合性1规划范围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位于陵县县城西部,2006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内省级开发区,省政

5、府审核面积为40km,东至迎宾大街西侧,南至104国道沟北侧,西至104国道沟东侧,北至陵州路公路沟堤。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2.31km,东至迎宾路、南至南外环、西至开发区规划G8路、北至陵州路。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安德街道武佑街与田园路交叉口往北50米路西,属于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符合2业位总布司产定与体局开发区批第的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制造业、机械加工业。规划的主导产业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制造业、机械加工业为主,并适当引进其它与“三大产业”相关的清洁型、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开发区规划为现有、北部、南部、西部4个工业区,现有工业区包括省政府批复区城,目前已开发完毕,

6、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机械制造业为主;北部工业区主导发展机械制造业、辅助发展电子等轻污染产业;西部工业区主导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并适当发展有利于形成产业链的轻污染项目;南部工业区处于陵县经济开发区上风向位置,主导发展新材料制造业,并适当发展轻污染、低风险的电子信息、农副产品制造等行业。项目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不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项目污染物产生量均较小,同时配备有效的防治措施,不属于高污染项目,属于与“三大产业”相关的清洁型、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符合3资及水水源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遵照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的取水原则,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尽量使用地表水源丁东水库供水,下阶

7、段陵县应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确定地下水的合理开采量,尽量减少使用地下水,2010年底前实现开发区用水全部使用地表水。项目生活用水由陵城区供水管网提供符合4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强化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入区企业的生产废水要立足于厂区内处理后综合利用,确需排放的工业废水经各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悔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企业外排废水中的一类污染物要在车间排污口达标。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必须与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进度相匹配,要做好污水处理设施

8、和污水管网的防渗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符合5集中供热开发区供热由华茂集团子公司华茂热电厂提供,华茂热电厂要确保烟气除尘系统和炉外湿法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转,废气治理设施的总除尘效率不低于99.8%,总脱硫效率不低于90%,开发区供热管网要在2010年底万全部铺设到位,同时淘汰区内所有燃煤(油)炉。本项目生产不需用热符合6关于调整规划的建议要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废水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入区,按照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尽可能减少开发区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要确保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2009年6月投入运行,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9、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和标准,并优先回用、减少外排,开发区中水回用管网要在2011年年底前全部铺设到位。要落实各项水质保障措施,笃马河人工湿地要在2009年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确保开发区纳污水体水质安全。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无生产水使用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陵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符合7于境理关环管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落实好“三同时”制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待本项目

10、环评文件批复后,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要求。2、项目与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项目情况符合性1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根据项目与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德政字202319号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符合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2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方案、减排任务等,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入区

11、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替代要求。本项目新增污染物为工业烟粉尘,总量按要求实行倍量替代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要求。3、与陵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的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安德街道武佑街与田园路交叉口往北50米路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陵城区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山东陵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陵县开发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4,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见附图5o1、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德政字【2023】19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类别所属管控分区管控要求建设符合性分

12、析生态保护红线东水库(YS3714031110005)马颊河(YS3714031110006)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发布的管理制度和保护性规划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管控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安德街道武佑街与田园路交叉口往北50米路西,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

13、护红线,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丁东水库,距离为3.7km,符合一般生态空间管控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对一般生态空间依法实行区域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

14、大生态工项目不涉及,符合表2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德政字202319号文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有序引导生态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地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加强论证和管理。鼓励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各类工程实施,引导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

15、退出。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陵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火电、石化、化工、冶金、钢铁和建材等“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具体按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1.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安德街道武佑街与田园路交叉口往北50米路西,属于陵城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范围,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颗粒物污染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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