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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工作,节约财政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郑州市市区以外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第三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即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会议实行定点办会。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应当事先预定定点饭店,入住定点饭店应当出示证明身份的工作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
2、明,然后入住相应类型的房间。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或因特殊情况在非定点饭店住宿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可在省级差旅费标准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以内凭住宿费发票报销。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举办会议,应首先使用本单位对内部营业的宾馆、招待所、会议室等,内部宾馆、招待所不具备承办条件的,应撞在会议定点族店办会,会议费应严格控制在省级会议费定额内。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定点饭店,指省财政厅委托我省各省辖市财政局按政府采沟政策规定通过招标采购确定,供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使用的定点饭店;财政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全省各省财政部门在当地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视为我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省外
3、的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各地定点饭店名单及价格等信息,登陆“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http:WWW.hote1,gov.en)查询。第五条省财政厅负责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定点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委托各省辖市财政局对我省境内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进行政府采购;(二)委托各省辖市财政局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三公布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四)审核省支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变动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五)处理对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投诉,对定点饭店进行监督栓查;(六)制定、修订定点管理办法。第六条各省辖市财
4、政局受省财政厅委托,负责当地省直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受省财政厅委托在当地开展省直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政府采购工作;(二)受省财政厅委托与其确认的省直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三)对当地的省直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变动和收费标准的调整提出意见报省财政厅;(四)对当地的省直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五)省财政厅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七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定点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出差、会议内部审批制度;(二)严格执行定点管理规定,不得报销违反定点管理规定的支出;(三)及时通过转账、公务卡等方式结算本单位出差、会议经
5、费;(四)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有关定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八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负责为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出差、会议接待服务,具体包括:(一)在协议期内按照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为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提供接待服务;二)所提供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三)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开具发票应与其在“党民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注册的名称一致;(四)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应及时在党政机关出是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公布饭店空房数量等相关信息;(五)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
6、会议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遇有条件改善、星级档次提高等精况,可以申请调整收费标准。(六)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财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第九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确定的原则:一)数量适当。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数量能以满足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会议需要为宜;(二)布局合理。同一城市的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要点面结合,交通便利,方便出差人员公务活动或会议的举办;(三)档次适中。兼顾不同级别人员出差、会议的需要,确定不同档次的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四)价格优惠。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对省直机关和事业单
7、位出差、会议给予优惠,住宿费价格不得超过省级差旅费开支标准上限,会议费价格不得超过省级会议费综合定额上限;(五)公开公平。在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确定过程中,对各类宾馆、饭店要一视同仁;(六)资源共享。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与财政部委托我省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实行并轨管理,同步采购,统一价格,享受同等接待服务。第十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的确定程序:(一)各省辖市财政局受省财政厅委托进行政府采购后将入围的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名单及收费标准报省财政厅。(二省财政厅对入国的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名单及收费标准进
8、行审核确认后,委托各省辖市财政局与确认的定点饭店签订协议书。(三)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管理人员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上注册并填报信息后,由省财政用和各省辖市财政局对定点饭店填报的收费标准等各项信息进行审核。第十一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定。第十二条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本轮次的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可以续签下一轮次的协议,继续保留定点饭店资格;也可以自愿退出,定点饭店资格自动取消。第十三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遇有定点饭店条件改善、星级档次提高等情况,可以申请调整收费标准
9、。第十四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要求提高收费标准,应向饭店所在地市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提出调整意见报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重新签订协议书并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上修改信息。第十五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提出的收费标准超过省级差旅费开支标准和会议费综合定额上限,无法协商一致的,定点饭店退出定点范围。第十六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在会议定点饭店举办会议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省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委托下级或地方接持单位协助安排会议的,应当以书面文件事先通知接待单位,明确会议的有关要求民开支标准。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会议结束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及时结
10、算会议费,不得向下级或地方接待单位转嫁会议费。第十八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照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审计厅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豫财库(2012)41号规定进行费用结算,并索取正式发票。第十九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举办会议和工作人员出差,不得向定点饭店提出超出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不得借召开会议之机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礼品、纪念品等。第二十条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有以下行为的,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向省财政厅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第一次批评,第二次通报,第三次取消定点饭店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招标。(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的出差人员和会议的;(二)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或者提供的服务价格高于向其他人提供的服务价格的;(三)降低服务质量的;(四)提供虚假发票或者开具发票单位名称与本饭店名称不一致的;(五)不在规定网站上公布饭店房间数量、类型及价格等相关信息的;(六)拒绝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七其他违反协议规定的事项。第二十一条省财政厅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对定点饭店的投诉,并且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做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河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I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