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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考点巩固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答案】BCD0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的要件有如下三个:第一,管理他人事务;第二,为他人利益的意思;第三,无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A中,因为
2、甲没有为他人管理或者服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B、C、D均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故本题选BCD02、单选题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C:甲公司应负主要贲任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
3、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3、多选题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A:发表权、署名权B:修改权、复制权C:发行权、出租权D: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故本题应选ABCDo4、多选题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A: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B: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C: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D: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参
4、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
5、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选BCDo5、单选题甲乙互负债务,甲对乙所负债务为人民币800元,乙对甲所负债务为粮食150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这两项债务未可抵销B: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C: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但须经双方协商D:这两项债务经任何一方主张就可以抵销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货币和粮食属于不同种类的标的物,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抵消。C正确。注意,同种类的债务或者标的物不需要经过协商,只需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6、单选题下列哪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A:张
6、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B: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C: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IOoO元的自行车D: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这道题出的有点问题,暂时锁定下,有些地方选的答案是C,在这里个人认为是D7、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H起消灭。死亡宣告
7、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o8、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A:抵押权B:质权C:留置权D:违约金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均属担保权的范畴,违约金是对违约者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不具有担保的性质。D错误。9、单选题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
8、话向电视台负货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A:8月B:8月C:8月15日D:8月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己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7日买方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8月9号,所以,买方自8月9日取得所有权。10、多选题甲公司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自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维修,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三日后,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
9、款,否则将变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A: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B: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C: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D: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0解析: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231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权,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了限制,留置标的
10、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故D项正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就是同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
11、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恢复履行。所以本题显然不符合此项规定。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
12、。11、单选题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姑A: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B: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
13、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ABC选项中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意的是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12、单选题甲的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
14、,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有就藏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D: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o13多选题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A:乙无故拒绝
15、受领甲交付的家具B: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C: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维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D: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0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C、D均正确。1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法院的判决书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C:建筑施工图纸D: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