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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嘉汇汉唐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嘉汇汉唐(政)字【2017】012号签发人:任卫军关于2017年四险保险基数上调及补差的通知各职能部门、各直营店面:根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文件相关要求,参保单位2017年社保最低基数上调,四险基数由3160元上调至3481元;缴费明细见下表:四险保险缴费明细表单位I元/每月原基数徽费明细险种医疗保险3160元失业保险3160元生育保险3160元工伤保险3160元合计单位承担个人缴纳比例单位7%加.4个人2%+16单位0.7%个人0.3%单位0.25%单位0.28%城镇户227.6064.8022.129.487.908.85340.75266.4774.
2、28农业户口227.6064.8022.12免缴7.908.85331.27266.4764.80新基数缴费明细险种医疔保险3481元失业保险3481元生育保险3481元工伤保险3481元合计单位承担个人缴纳比例单位7%+.4个人2%+1.6单位0.7%个人0.3%单位0.25%单位0.28%城镇户口250.0771.2224.3710.448.709.75374.55292.8981.6671.22农业户口250.0771.2224.37免缴8.709.75364.11292.89自2017年8月四险按新基数缴费,四险需补缴2017年1-7月差额。四险基数上调后每月个人城镇户口需要交纳81.66元;农业户口需要缴纳71.22元;单位承担292.89元。17月个人补差合计城镇户口为51.68元,农业户口为44.94元,个人补差部分将在7月份工资中一次补扣完毕;1-7月单位补差合计金额为184.93元由单位缴纳至个人账户。注:新基数单位现缴纳金额为:909.28元;个人城镇户口现缴纳金额为:328.22元;个人农业户口现缴纳金额为:317.78元。2017年新参保人员将按实际参保月数补缴养老差额。望大家相互转告!人力资源部2017年7月24日报:总经理、副总经理送:各直营店及各部门拟文部门: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