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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工作流程1、申请自费服务申请对象直接到社区助老服务中心填写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约定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费用,服务补贴申请对象应接受经济状况审核,提交下列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参保人员社保卡、养老金收入证明等复印件、相关医疗证明和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科出具的低保、低收入证明,填写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2、评估评估员应当上门对服务补贴申请对象进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应及时准确地填写评估信息、完成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提交社区助老服务中心。3、审批社区助老服务中心应对符合服务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提出初审意见,报上级审批后,向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向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发放不予以服务补贴告知书,申请人如告知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申请复检评估。4、服务确认社区助老中心应根据核准的服务补贴金额和老年人的实际服务需求,确定服务内容,发放服务费。5、服务提供社区助老服务中心应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服务人员,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等服务内容。6、变更社区助老服务中心对确需调整照料等级的服务补贴对象应重新评估,确认服务补贴标准和服务内容。7、终止社区助老服务中心对不符合服务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应及时终止服务补贴。